古力娜扎侵權案勝訴要求賠償55萬,最後只要2萬5令被告感動!
娛樂
01-08
1月8日,古力娜扎工作室發布聲明表示侵權案勝訴:網路非法外之地。每個公民依法享有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不等於侵犯合法權益。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的基本義務。我們對於侵犯合法權益的行為絕不姑息,對於其他造謠傳謠的行為主體將保留依法追究的權利。
從曝光的法院完整判決書中可以得知,由於被告在微博發布超過關於古力娜扎450條謠言,所以古力娜扎此次勝訴後要去被告索賠經濟損失以及精神損失費共計55萬元,但最後經過協商調解,只要求被告支付25000元。
隨後造謠網友也在昨日發布致歉聲明,主動向古力娜扎承認錯誤。
另外,該造謠網友也被古力娜扎減少賠償款的這個舉動所感動不已,並感謝她避免了因自己一時的過錯給家人帶來的負擔,最後也誠心告誡網友以後說話要負責,不要隨意造謠損人不利己。
從此次事件可以看出古力娜扎人美心善的一面,最後也希望網友可以引以為戒,不要隨意傳播謠言,尊重藝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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