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案」一審當庭判死刑,庭審細節披露:多次被戰友騙做傳銷
每日人物朱江報道
13歲的張扣扣在公路旁看到,自己母親的屍體正在被圍觀解剖,他決心要「復仇」。
他的母親死於一場鄰里糾紛。1996年8月27日晚,張扣扣母親汪秀萍和鄰居王富軍起了爭執,17歲的弟弟王正軍聞訊趕來,同汪秀萍廝打起來。
打鬥中,汪秀萍持扁鐵擊中王正軍的額頭和左臉,王正軍隨即撿起木棒朝汪秀萍頭部猛擊了一棒,汪秀萍倒地。
張扣扣目睹了打鬥的全過程,母親臨死前的場景也深深印刻在了這個13歲少年的腦海里。母親汪秀萍躺在他的懷裡,鼻子和口腔都是血,說不出話來,血在喉嚨里咕嚕嚕地響。當晚10點,汪秀萍死亡。
1996年12月5日,漢中市南鄭區人民法院判決認為,王正軍未滿十八歲且能坦白認罪,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服刑3年11個月20天後,2000年8月18日,王正軍被准予假釋出獄。
而張扣扣的「復仇」,從王正軍出獄那天開始,直至2018年除夕,最終以包括王正軍在內的三個人的生命為代價,划下了句點。
1月8日,36歲的張扣扣被控「故意傷人罪」,坐在漢中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經過長達7個小時的審判,法院一審當庭宣判其死刑立即執行,張扣扣不服,當庭表示上訴。
1月8日,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張扣扣坐在被告席上。
除夕殺死王家三人,作案後讓鄰居看他手上的血
2018年2月15日,除夕當天殺害三人的張扣扣引爆網路。327天後,他迎來了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的公開審理。
1月8日上午,漢中市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員站起,當庭宣讀了公訴書:「張扣扣為泄憤報復,故意剝奪他人生命,造成三人死亡的嚴重後果,應以故意殺人罪以及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刑事責任。」
面對公訴書寫明的犯罪事實,張扣扣在庭審中表示「屬實」。舉證質證環節,也還原了張扣扣在2018年除夕那天殺人的詳細經過。
當天(2018年2月15日),張扣扣看到王正軍和哥哥王校軍等十餘人一起上山祭祖,就用事先準備的黑色帽子、灰色口罩偽裝,拿上單刃刀尾隨王正軍等人。到村道處,他動刀了。
他先趁王正軍不備,一手捂住王正軍的嘴巴脖子上割了一刀,之後左手抓住肩膀,右手持刀捅刺王正軍腰部、背部。
等王正軍倒地,張扣扣追上驚慌而逃的王校軍捅刺其胸部、腹部。過程中,王校軍摔進路邊溝渠,張扣扣跳進溝渠繼續捅刺,直至王校軍沒了動靜。
殺完兩人,張扣扣仍然沒有放下刀。他返回到王正軍父親王自新的家中,持刀對正坐在院子里的王自新進行捅刺,直至王自新倒地不動。
「復仇」還在繼續。張扣扣拿上菜刀,來到王校軍小轎車旁,把車窗的玻璃砍碎,並點燃一個準備好的裝有汽油的酒瓶扔進車內,轎車燃燒起來。
王家兩人聞訊趕來,拿著扳手欲阻止,張扣扣警告他們「沒有你們的事,別過來」。警告不成,他從背後拿出一把準備好的黑灰色玩具槍指向二人,「我當時說,你再激動,我打死你。」
庭審中村民張某丙的證言,顯示出張扣扣殺完人後的心理狀態:「他說『三個,我殺了三個人,我把王自新家三個人殺了』,還伸出雙手,讓我看他手上的血。」
當天晚上張扣扣沒有回家住。他找姨夫借了100塊錢,買了些吃的,晚上睡在沿河附近的草坪上。
第二天早晨,他把作案的單刃刀扔到了河下面的水塘里,晚上6點左右回到家中,「我聽見院里有人,就趕緊跑了」。又過了一天,早七點,張扣扣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張扣扣的父親張福如。
13歲目睹母親死亡,23年工作經歷坎坷,還被騙去傳銷
張扣扣的上述「復仇」,並非臨時起意。
據他供述,自己2018年2月5日看到王正軍回家了,之後就每天從窗戶觀察王正軍,確定王正軍在家過年後,他準備了口罩、帽子、刀、玩具槍,還有8個裝有汽油的酒瓶。
「復仇」的種子在張扣扣13歲目睹母親去世就種下了,而他之後23年坎坷的人生經歷,也促使他最後選擇用刀刃砍出結果。庭審也披露了張扣扣的這些經歷。
2000年初,初中畢業的張扣扣去到新疆打工,不到一年就又回到家中。隨後張扣扣去到軍隊,2003年退伍後,卻多次被戰友騙去做傳銷。
2010年10月後他到廣東找工作也不順利,2011年至2016年底又到浙江紹興、杭州工廠打工。
2017年5月到8月他在太平洋斐濟島國打工3個月。「國外條件差,吃的也不好,工資也不高,公司領導還愛罵人。」張扣扣供述說。
張扣扣的一位海外務工的工友稱,張扣扣在海外打工時,曾因瑣事和漁船上的工友吵架,拿菜刀被勸阻。
於是他又回到了老家。2017年8月後,他一直在老家待著,之後再也沒有外出。
張扣扣供述稱,這些年他在外打工多次被騙,生活、工作也不太順利,被騙後,他就不相信任何人,只相信錢。但是他這些年來也沒有掙到錢,手頭上也沒有多少存款,平時也是勒緊褲腰帶生活。
在2018年除夕殺人之前,張扣扣還和父親因瑣事大吵了一架。他供述稱,「吵完架心裡火很大,心想過了年不知道到底該幹啥,出去打工也掙不到錢,現在生活不如意,打工也看不到啥希望。」
張扣扣的家。
當庭宣判死刑,辯護律師稱已有心理預期
23年前的因,最終用三個人的生命換來了果。
今天的庭審中,張扣扣坦言,自己從未放棄過報仇的想法,當時(作案時)我沒有後悔,現在這麼久了,我覺得自己當時有一點點衝動。
對這一事實和結果,檢察機關在今天的庭審中表示,張扣扣其實是打著「為母報仇」的旗號,掩蓋其宣洩生活不如意之實,其殺人動機的產生並非是由1996年案件引起,而是因為其自身原因,對生活現狀不滿,對未來失去信心,為宣洩其情緒尋找出口。
公訴意見認為,張扣扣藐視法律實施暴力犯罪的故意堅決,雖其有投案行為,但其主觀惡性極深,屬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應當依法予以嚴懲。
庭審中,王正軍的哥哥和大嫂也拒絕了張扣扣親屬希望當庭交納的4萬元賠償款,稱強烈要求對張扣扣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而張扣扣的辯護人殷清利稱,張扣扣雖致三人死亡,後果極其嚴重,但他有初犯、被害人有過錯、投案自首、1996年案件偵查人員公開解剖屍體、1996年案件判決確有不當等可以從輕、減輕刑罰的情節和原因。
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張扣扣坐在被告席上。
辯護人鄧學平也直言,自己並非是把張扣扣當做英雄,他的行為整體上是被法律明確否定的,但張扣扣本質不是壞人,只是生命和命運讓他有了不同常人的選擇。他懇求法庭給張扣扣留下一條生路。
鄧學平辯護說,張扣扣年僅13歲就目睹母親被打死,童年時經受過這樣巨大創傷的人,長大後幾乎不可能成為一個健全的正常人,張扣扣本人也是受害者、犧牲品。
鄧學平繼續說,對於23年前張扣扣母親的案子,王正軍雖然已經受到了法律制裁,但張扣扣一家三口都認為判決太輕,且王家從未向張扣扣家道歉。
鄧學平也提到了張扣扣的個人經歷,他認為張扣扣融入社會過程極其不順利,加劇了他內心的痛苦和孤立無援,家庭也沒有給他足夠的關愛,在他訴諸暴力反擊之前,我們社會對其根本沒有對他給予關注。
但刀下留人的呼籲並未收穫從輕的判決結果。今天下午17時40分,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發布通告稱,一審當庭宣判,以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張扣扣死刑立即執行。張扣扣不服,當庭表示上訴。
鄧學平告訴每日人物,對這個結果之前就有預期,此前知道辯護難度很大,但因為每個人都有獲得辯護的權利,才決定為張扣扣辯護。
這次庭審前,張扣扣曾委託律師申請法院對這場庭審進行視頻直播,鄧學平稱,張扣扣這樣做的原因應該是他想說些什麼。
面對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張扣扣說話了。他卻堅持自己的觀點,「如果我媽不死我的命運也不會因此改變,所有的一切都是王家造成的,並不是我對社會不滿,對工作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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