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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孝宗朝太監李廣之死與白米黃米的隱語下

作者:史遇春

(接上文)

沒過多久,也就是弘治十一年(公元1498年)的冬天,清寧宮發生火災。

其時,皇太后居清寧宮。

此時,又有人說,清寧宮之所以發生火災,是因為李廣在萬歲山上建造毓秀亭的年月不利,犯坐殺、向太歲,才成此禍。

皇太后聽到有這麼一說之後,勃然大怒,道:

「今天也是李廣,明天也是李廣,到處興工動土,導致這般災禍。累朝所積的宮室,一旦之間就化為灰燼了!」

皇太后的話很快就傳到了李廣的耳朵里。

李廣聽到皇太后有這樣的言辭,他心中十分懼怕,於是,就飲鴆而亡了。

李廣雖然死了,但是,朱祐樘對李廣的心還沒有死。

那時,朱祐樘還想著,像李廣這樣的神人奇士,肯定秘藏有很多奇異的方子、肯定有絕不外宣示人的神書。

於是,在得知李廣死後,朱祐樘馬上命令內侍前往李廣住處搜索。

奉了皇帝命令的人,立即封鎖了李廣在宮外的宅邸。

結果,那些前去李廣宅邸搜查的人,並沒有搜到朱祐樘想要的奇方秘書,不過,倒是有意外收穫,他們搜到了一套李廣納賄的帳簿。

看來,李廣還是挺仔細的,納賄也要清楚記錄。

李廣做這賬簿,不知是為了計算收納銀錢的多少,還是為了記錄清楚錢財所對應請託事宜的安排?

搜索完畢,回宮覆命的人,先將李廣納賄的賬簿呈進給了皇帝。

朱祐樘接過李廣納賄的賬簿,仔細查看,只見上面寫著:

某人送黃米幾百石;

某人送白米幾千石;

……

總計下來,黃米、白米有幾百萬石之多。

朱祐樘起初不知,心想:

這李廣,有吃有喝的,收人家那麼多黃米、白米做什麼。這麼多白米、黃米,他家裡能堆放得下嗎?

後來,朱祐樘才知道。

這黃米、白米原來是隱語,其實:

黃米就是黃金。

白米就是白銀。

至此,朱祐樘才恍然大悟!

奧!原來,李廣貪贓濫權已經到了如此的地步。

於是,皇帝下令,將李廣家全部籍沒。

科道官員聽知此事後,紛紛上書,請求皇帝遞出李廣的納賄賬簿,並對此事進行查問究責。

當日,凡是名列李廣賬簿者,全都惶恐驚懼,個個自危。於是,這些人紛紛出動,星夜之中,奔赴皇親國戚處求救。

據說,不期而遇的求救者,一夜之間,竟有十三人之多。

時人描述當時情景,說是:月下只見轎影重重,其中還有一人獨乘女轎。

後來,因牽涉太廣,這個事情還是被壓了下去,沒有進行究責。不過,李廣賬簿上納賄者的名字,還是被盛傳於朝廷內外。

那些被點名的人,都覺得顏面無光。

後來,時間一久,大家也就心安理得,他們也就不再有羞愧之態了。

被點名者中,如太宰屠滽、宗伯徐瓊、司寇白昂、通政沈祿、陳瑤諸人,名聲尤為響亮。

記錄此事者說,朱祐樘也算是英明吧,後來,他逐漸將這些人罷黜了。

李廣已死,似乎,他的事情主要集中在旁門左道上。

其實不然,李廣還有擅權納賄的事迹種種,除上文所及的黃米、白米之外,這裡再說說與其相關的事項。

一、插手選定駙馬事

明人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編》卷五《駙馬再選》記載:

明孝宗弘治八年(公元1497年),內官監(宦官組織名稱,明朝宦官組織龐大,為歷代之最,其組織分為十二監、四司、八局,號稱「二十四衙門」,內官監即十二監之一)太監李廣,接受富人袁相的重賄,竟然將袁相選為當朝駙馬爺,尚德清公主。

既然說到德清公主,還是有必要簡單介紹一下公主其人。

德清公主(公元1478年後~公元1548年),明憲宗之第三女,生母不詳。弘治九年(公元1496年),下嫁林岳,生有兩子林鹿與林廌[zhì]。公主賢德,侍奉公婆,禮節和平常人家一樣。正德十三年(公元1518年),林岳去世,公主寡居三十一年後辭世。

關於德清公主,《明史》卷一百二十一·列傳第九《公主·憲宗五女·德清公主傳》有載。

在李廣的運作下,富人袁相被選定為大明王朝堂堂公主的駙馬爺,並且已經確定了婚期。

不過,事情並沒有按照李廣的安排進行。

其間,李廣受賄選駙馬的事情開始風傳。於是,科道官上疏,對此進行揭發。

不得已,朝廷下旨:

斥逐袁相;命令重新進行德清公主的駙馬選定事宜;同時,還對參與其事的太監蕭敬等人進行了詰責,說是他們辦理駙馬選定一事太不謹慎,以至於流言紛紛,嚴重影響了朝廷的聲譽。

不過,李廣此時受寵,皇帝對其置之不問,所以他毫髮無損。

看來,明朝的太監,在皇帝的寵任之下,真實包山包海,連公主的婚姻都要上下其手,真是千古奇觀啊!

看來,明朝的公主,在其皇帝父親的眼中,也不過爾爾,其父女親情,竟然敵不過皇帝對太監的信任,真是可嘆啊!

此事亦見《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弘治八年八月)。

二、家人販賣私鹽事

李廣的事,又見《明史》卷二百二十三·列傳第一百十一《盛應期傳》所載:

「太監李廣家人市私鹽至濟,畏應期,投水中去。」

由此可知,不但李廣得寵,其家人也沒有閑著,他們販賣私鹽,違法牟利。

三、包庇外戚事

李廣的事,又見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六《何文鼎》,據載:

「又延齡被酒,姦汙宮人,文鼎持大瓜幕外,將擊之,賴太監李廣露其事,僅得脫。」

外戚壽寧侯張鶴齡(明孝宗孝康張皇后之弟)喝酒之後,姦汙宮女,太監何文鼎手持大金瓜(古時衛士所執的一種兵仗。棒端呈瓜形,銅製,金色。)立於簾幕之外,準備擊打張延齡。李廣偷偷通風報信,張延齡得以逃脫。何文鼎因此事上疏,極諫外戚之患,惹惱皇帝,最後,何文鼎被孝康張皇后杖打至死。

關於李廣的一切,至此基本說完。

末了,再提醒一句,如果您還沉浸在歷史的具體事件中,希望您再看一看本文開篇的論述!

本文主要參考資料:

1.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一《弘治中年之政》

2.《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五十三

3.《明史》卷三百七·列傳第一百九十五《佞幸·繼曉傳》

4.《明史》卷三百七·列傳第一百九十五《佞幸·李孜省傳》

5.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五《駙馬再選》

6.《明史》卷一百二十一·列傳第九《公主·憲宗五女·德清公主傳》

7.《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

8.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六《何文鼎》

9.《明史》卷二百二十三·列傳第一百十一《盛應期傳》

10.明·陳洪謨《治世余聞》上篇卷二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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