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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巴元和張雨綺複合後又互撕,我有幾點想說……

文/晏凌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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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雨綺的瓜,我們幾乎是從年頭吃到了年尾,又從年尾吃到了第二年年頭。

這對夫妻,簡直就是在用生命給大家上演狗血劇。

先是張雨綺「持刀家暴」袁巴元,隨後,袁巴元報警,網路一片嘩然。隨後,張雨綺立馬讓經紀人楊天真發出了離婚聲明,說已跟袁巴元離婚。

離婚事件還沒過去多久呢,張雨綺又被拍到和袁巴元一起約會。

之後,她高調在微博上回應說,一個單身女人可以接受全世界男人的追求,包括她的前夫。

本來以為這兩人就這麼湊合著過下去了,結果袁巴元突然發朋友圈稱與張雨綺離婚後還在一起生活,但張雨綺昨晚與剛認識兩天的男子開房,並稱其「只要自己爽從不顧及別人的感受,特別是不顧小孩」,表示這也是兩人之前離婚的原因。

看得出來,這真是要氣壞了。

隨後,張雨綺發了微博進行了回應。

嘴上說著無悔,但所配的圖卻暴露了一切。

袁巴元先是在朋友圈回應,後來實在忍不住了,直接註冊了微博回應(網友說這是「不讓中間商賺差價」的回應方式)。

話說公眾人物產生矛盾了,都不私下溝通,而是直接公開罵戰的么?

如果張雨綺真的理虧,其實完全可以不必回應,畢竟輿論已經站她那邊了,而且大家都不知道袁巴元說的是真是假。

等袁巴元氣消了,這事兒可能也就過去了,結果,她看到袁巴元朋友圈後忍不住發了微博,承認了微信截屏是真的(人設立不住了),袁巴元看了她聲明後,又氣急敗壞來了一波……

雙方都稱是「為了孩子」,卻沒有一個真的做到了「為了孩子」。如果他們真的愛孩子,兩個人都會為今天的互撕而後悔的。

而事件當事人張錢豪的照片和資料,也被網友扒拉了出來。很多網友說他又是一個假富豪……

1月6日晚,某雜誌時裝總監余凌遠發文稱自己是張雨綺男閨蜜,並怒斥袁巴元:大哥你說她出軌你到底有什麼證據啊。可是,尷尬的是,雖然他的微博上有跟張雨綺合影的照片,但張雨綺並沒有關注他。

看完這場狗血八卦,我只有一個感想:這都是些什麼破事兒啊?

2

關於袁巴元和張雨綺互撕的事件,我有幾點感想所說(以下的感想,不一定是針對袁巴元和張雨綺,而是我們社會中普遍存在的一些觀念)。

第一、夫妻離婚時互撕,最終的結局必是兩敗俱傷。

在一段失敗的婚姻里,夫妻倆都有對方的「黑歷史」,哪怕是一方家暴、嫖娼,另一方憤然離婚的婚姻,家暴方、嫖娼方也能拿出一大堆說被家暴方、被戴綠帽方的「黑歷史」。

真為孩子好的話,雙方完全沒必要這樣互毆……不過,這只是理論層面的,現實生活中好多人做不到。

話說如果我是張雨綺,可能我不會再選擇跟袁巴元複合。

當初那起所謂的「刀砍」事件,曾鬧得滿城風雨,也由此可以看出來,袁巴元有想借輿論之勢「暴擊」張雨綺的成分在,不然他不會明知張雨綺是公眾人物還報警,把普通的家庭衝突(警方都說袁巴元背部有一厘米長的傷痕,注意,是一厘米長,不是一厘米深,且現場沒找到他聲稱的刀具)演變為全民觀眾的社會新聞。

如果一個男人善於利用你的名氣攻擊你,那你在做了任何可能會惹怒他的事以後,他也一定會再次利用這種武器報復你。跟這樣的人在一起,就像跟定時炸彈在一起。至於曝光張雨綺有狐臭,則的確有些「下三濫」了。

恕我直言,我覺得所有不經前任允許,消費或者泄漏、公開前任私密照片、視頻、細節的人,都是毋庸置疑的人渣。

這一點,我們在之前的文章里強調過:一個有素質的人,對待舊愛應該有這樣一種態度:雖然我不再愛你了,但我依然尊重你。確切地說,「尊重」是對待所有「人」都應該有的態度。這個「人」,不分前任、現任,不分性別,不分職業,不分長幼。

怨不得張雨綺在後續的回應中,直接回復了一句:老娘沒有狐臭!

話說回來,如果我是袁巴元,可能也不會跟張雨綺複合。既然你已經知道對方是怎樣一個人,當初兩人是因為什麼而離婚,又何必去相信對方經過離婚這一戰就脫胎換骨,變成另外一個你能接受的人呢?

「為了孩子」而複合,是最爛的借口了。如果真的只是為了孩子,何必因為和自己處於複合期的前妻出去「浪」而氣成那德性?有那個精力撕前妻,把力氣都花去賺錢不好嗎?

離婚後,有後悔,有感情殘留,很正常。想複合未嘗不可,但是基本的前提還是夫妻雙方都有想和對方在一起的意願,而不該單純「為了孩子」。

也就是說,無論是結婚還是復婚,初衷都應該發自肺腑地想和對方在一起,而不應該把這些事情扯上孩子。

袁巴元和張雨綺都稱自己是「為了孩子」,可這對父母后續那些舉動,完全不像是「為了孩子」。「為了孩子」,不過就是一塊用於遮蔽自己舊情復燃又失敗後的「遮羞布」吧?

離婚後的一小段時間,當事人可能會因為突然不適應離異關係等原因,對對方的情感、態度不穩定。像張雨綺這種衝動離婚的,就更可能這樣。

此時,兩個人最適宜做的事情,不是出去找新歡,不是關注對方到底對自己怎樣、又跟誰誰誰好了,而是回歸內心,問問自己到底想要什麼,以後的路要怎麼走。

你的心沒穩住,事情自然穩不住。屆時,更被動,雞飛狗跳,一地雞毛。

第二、單身母親談戀愛、換男友,跟「不適宜養小孩」是兩回事。

袁巴元在聲明中,要求張雨綺放棄對孩子的撫養權。

他的原話是:「你既然有新男友,就應該把小孩交由我來撫養……難道讓小孩跟著你顛沛流離、看著你不停換男友,比他們呆在親生父親身邊好么?」

這話說得真是邏輯混亂,單身母親交男友、換男友,孩子就跟著她顛沛流離了?你自己就不會出差不會再談戀愛么?

一個單身母親談戀愛、換男友,怎麼就不適宜撫養小孩了?張雨綺若是在跟袁巴元保持情人關係的狀態下,與其他男人交往是不對(麻煩杠精們別把這話理解為:支持張雨綺亂來)但袁巴元這種見她換男友就要求她交出撫養權的做法,真的有點流氓。

在很多人的觀念里:一個做母親的離婚後,就該守著孩子過日子,心無旁騖地把孩子撫養成人,這才是最正確的做法。

現實生活中,無數符合人們心理期待的單身母親不就這麼做的嗎?離婚後,斷絕了再戀愛的念頭,一心只撲在孩子身上,等孩子長大成人了,她也老了,最後,她獲得了孩子的尊敬、整個社會的讚揚。人們說起她,無外乎就是:「真是個偉大的母親啊。」

可是,單身母親們,首先是個「人」,然後是個「女人」,最後才是「母親」。當了母親,就連做人、做女人的權利都沒有了嗎?如果她去談戀愛、換男友,就不適宜繼續撫養孩子了?

對單身父親,人們似乎就沒這要求了。他們會說:「一個大男人,哪會帶得好孩子,還是得去找個貼己的人的。」

可是,請大家想想:不管單身母親還是父親,他們跟孩子的關係是親子關係,跟其他人的戀愛或性關係是其他關係。這是兩層關係,不該混為一談。

在孩子面前,他們只需要承擔起作為父親或母親的責任,就是合格的撫養人。有的單身父親或母親會因為想給孩子做個好榜樣,而慎重開始與他人的情感關係,而有的人卻覺得這是他們作為男人或女人的戀愛自由,與父親或母親這角色無關。

我覺得,只要不傷害到他人,不違反公序良俗,也不會對孩子的健康成長造成很負面的影響,單身母親或父親跟他人保持怎樣的情感關係都是可以的。

一個單身父親或母親談不談戀愛、換不換伴侶,都不該成為被剝奪撫養權的理由。人們對單身父親或母親,不該有「Ta就要一輩子不結婚、就要一心撲在孩子身上才是個合格父親或母親」的心理期待。

現在,我們社會中還有一句這樣流行的話:「你出軌了,對不起我和孩子」。

講真,我覺得這話也不大對。出軌方對不起你,是真的。但是,對不起孩子,這話從何而來?孩子是另外一個獨立的個體,沒義務跟你站在一起同仇敵愾。你強行把他和你捆綁在一起,何嘗不是另外一種自私?

一個人婚內出軌,按照目前的普適標準,是Ta不適合當妻子和丈夫,但未必意味著不適合當母親或父親。

這是兩回事。

孩子其實根本不關心父母之間那些恩恩怨怨,不關心父母之間到底誰對不起誰,只關心自己的父母是不是愛自己,自己跟父母在一起時的氛圍如何。伴侶婚內出軌,你可以譴責Ta不信守婚姻契約,耍弄自己的感情,但拿著孩子說事兒,多多少少有點「拿著雞毛當令箭」的味道。

出軌方到底是否對得起孩子,只以TA對孩子是否盡到為人父或為人母的責任有關。做到了,即使對方出軌了,也只是對不起你而已,不是對不起孩子。沒做到,那麼,即使對方沒出軌,也不配當爸或媽。

中國人很多時候就是喜歡把夫妻關係攪和到經濟利益、社會地位、老人孩子等等事情中來談,結果把關係處理得一團漿糊。大家若真學會把自己的事、別人的事、自己跟別人的事分得瓜清水白,好多事情其實很容易想通的,然後自己也不至於覺得心裡憋屈。

當然,我們也可以理解那些「你出軌是對不起孩子」的人,因為一個人會婚內出軌,往往也意味著TA在其他方面責任意識淡薄。

只是,這是另外一個層面的問題了。

再次感慨:明星們可真有錢,大概是有人幫著照看孩子,所以還可以各種玩……像我們這種扛著全家擔子往前爬行的普通中年婦女,別說倆孩子,就照料一個孩子就已經累得性冷淡了。明星們講起錢,動不動就幾百萬、幾千萬,都那麼有錢了還撕成這樣,真是「貧窮限制了我的想像」,哈哈哈。

第三、一個人離婚或是遇人不淑,就習慣性去TA的原生家庭找原因,這思維也不大對。

每次張雨綺出點狀況,就有很多人分析她從小成長在單親家庭里,缺乏安全感,所以總是「看男人的眼光不行」。

原生家庭的確會影響一個人的思維方式和言談舉止,但人生所有的不如意,不一定都要找原生家庭來背鍋。

同一個家庭中,父母對孩子們付出的愛、熏陶都差不多,但也有孩子成長為慈善家,有的孩子成長為惡魔。成年以後的路走成什麼樣,更多時候取決於我們是怎樣一個人,我們怎樣看待自己、看待別人、看待世界。

像孫儷和鄧超也都出生單親家庭,但兩個人至今和諧美滿,沒見誰會搞出那麼多幺蛾子。

我們都已經是能為自己的言行負責的成年人了,不能老像孩子一樣,沒要到某根棒棒糖就怪父母(孩子也不一定會怪父母,是有的成人連孩子都不如)。

原生家庭理論是幫助我們成長的,不是方便我們習慣性甩鍋的。

第四、做人不能太雙標。

不管是身處一段戀愛關係還是一段婚姻,如果兩個人沒有開放式協議(各玩各的、允許對方劈腿),那麼其中一方若瞞著對方劈腿,這肯定是不對的。

這個口吻,是情人關係跑不掉了。袁巴元把張雨綺當成準備跟自己複合的情人,張雨綺可能卻只把他當備胎……袁巴元的惱羞成怒可以理解。

袁巴元和張雨綺的這件事情,如果換做是男方婚內出軌、複合期劈腿,他早就被罵成篩子了。現實生活中,這樣做的男性太多,所以人們在網路上也需要一個發泄情緒的「靶子」。

但是,現在,這麼做的人是張雨綺,人們立馬就產生了情緒反彈:「你們男人不就喜歡這麼幹麼?我們女的,好不容易出個張雨綺,替我們出了一口惡氣,所以,我覺得她很酷。」

真抱歉,我覺得這也是一種「雙標」。

熟悉我的讀者們都知道,在這類問題上,我從來只站公理、不站性別。

誠實守信、不耍戲伴侶、不腳踏幾船、不找有婦之夫(或有婦之夫)是作為「人」應該做的,跟性別沒關係。

有一個爆料比較有意思,說是張雨綺袁巴元所爆料的那位男士開房後,當天兩人飛到札幌,來了一趟浪漫的北海道之旅。袁巴元當年和他前妻就住在思明公館,而且還是他前妻租的房子,在兩人感情存續期間,張雨綺趁袁巴元前妻外出幾天,偷偷住進來。

因此,把張雨綺誇成是「新時代女性」的代表,確實不合適。

第五、一個人的成長,是從懂得自省開始的,而不是靠喊口號喊出來的。

從「我的底線就是不怕失去你」到「我看男人的眼光就是不行」「男人就沒有成熟過」再到如今的「老娘沒有狐臭」,張雨綺的名言一次比一次「彪悍」,聽起來都讓人覺得很解氣。

但是,解氣過後呢?生活中的一地狼藉還不得自己去收?

我始終相信一點:一個人只有內心不安(無法平靜),才會靠折騰、吶喊來為自己壯膽。可是,真正的成長,往往是從你安靜下來孤獨地面對自己的那一刻,才真正開始的。

人最重要的,不是贏了誰,而是戰勝自己,在平靜中獲得成長的新生力。收割完別人艷羨的目光後,人遲早要面對自己內心的。

在某個年紀之前,我只懂得欣賞張揚,但到了某個年紀之後,我忽然發現:懂得收、會收,更可貴。

以上。

-END-

晏凌羊,專欄作家,新女性主義作者,中國作協會員。著有情感類暢銷書《願你有徵途,也有退路》以及兒童繪本《媽媽家,爸爸家》等。個人微信公眾號:晏凌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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