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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那年,我被丈夫帶領的鬧婚者猥褻」



不久前,山東蘭陵一家酒店門口的婚禮現場,身穿鮮紅嫁衣的新娘,被幾個五大三粗的鬧婚男人團團圍住,隨後被摁倒在地。

一旁笑呵呵的新郎,將新婚妻子踉踉蹌蹌地扶起後,新娘朝鬧婚的男人直接飛起一腳,踹了上去。她很快被眾人再次拉回,再度掙扎爬起,對迎面拉扯的男人揮拳相向。





新娘後來在網上現身,說當時還狠狠咬了攔她的人的胳膊。





婚禮,本就是人生的重要儀式之一。對於身為主角的新郎新娘,這是對未來無限期待、充滿憧憬、彼此承諾且被眾人見證的里程碑時刻。



原本萬眾矚目、嬌美幸福的新娘,卻要在這個日子裡,被摁倒在地,灰頭土臉,還被要求強顏歡笑、不可惱怒、笑臉相迎。

而身為丈夫的新郎,默許並縱容這一切發生。



蘭陵這個新娘的一腳,之所以贏得網上一片叫好,是因為中國女人的這條屈辱之路,從絕望忍受,到憤怒爆發,走了千百年。




許多人無法理解惡俗鬧婚會給女性造成多大的傷害,甚至嘲諷她們大驚小怪玻璃心,開不起玩笑就別嫁人。



就在看到這條新聞的前兩天,我剛剛收到一位讀者留言。她就是惡俗婚鬧的親歷者和受害者。



她是北方姑娘,和愛人都在北京工作。24歲時,兩人決定結婚,於是到千里之外的婆家舉辦婚禮。



婚禮當天,她很興奮又激動。婆家雖是農村,但婚禮操辦得排場又熱鬧,她的父母也很滿意。



婚禮結婚後,娘家人都回了山下的旅館休息,她和新郎陪著忙活了一天的幾個男性親戚朋友吃飯。酒喝了一些,但都沒醉。男人們開始鬧洞房。



她不懂婆家當地風俗,以為鬧洞房就是開開玩笑,最多講個葷段子罷了。



男人們先讓她表演節目,她便唱了首歌。萬萬沒想到,這只是個開場。


婚鬧們提出要新郎當眾親新娘的胸,不是模擬一下裝裝樣子,而是要求新娘掀開衣服把整個胸部露出。

她不肯,他們便開始起鬨,動手,脫她的衣服。



她拚死反抗,而此時的新郎——剛與她拜過天地與高堂的丈夫,居然從身後將她抱住,令她動彈不得,任由一幫男人扒光了她的上衣。



她在羞辱惱怒之下破門而出,打算去找旅館找父母,大鬧一場然後離婚。



老公這才追出來,將鬧婚的人勸走。



這時,她看到年邁的婆婆弓著腰,在幫他們的新房打掃一地的糖紙碎屑瓜子皮,瞬間心軟。她沒有去找去父母,她不忍在新婚第一天,就讓他們跟著懸心擔憂。



洞房花燭夜,她哭了一整宿。第二天還要強打精神招呼父母親戚。


次年過年再次回婆家,老公像沒事兒人一樣,跟那些鬧婚的男人們走親訪友,喝酒打牌。



她忍無可忍鬧了一場,被婆家埋怨不懂事,讓他們在村裡沒面子。



從此她發誓再也不踏進婆家半步。


如今,這件事過去已經十年。



她沒有離婚,因為老公在其它方面都對她不錯,其次也考慮年幼的孩子。



十年里,鬧婚那一幕的傷害是一把刀,拔不出,咽不下,始終扎在她心裡。



她不能看任何關於「鬧洞房」的字眼,一看就血氣上痛。



她不能聽婆家地域的方言,一聽就噁心反胃。



她曾在網上寫下這段經歷,為壓抑的情緒找一個出口,卻無端引發了一場地域口水戰。



她去看過心理醫生,收效甚微。



她說,她跟老公在其它問題上都能溝通交流,唯獨這件事,老公和公婆始終不認為有什麼錯,是她小題大做。



這十年,每每想起這件事,如鯁在喉,終難釋懷,她只想要一句正式道歉。



她不明白,公婆愚昧倒也罷了,那個受過高等教育的老公,即便是個傻子男人,不也應該無法容忍別的男人看自己妻子的裸體嗎?



這句道歉,她始終沒有得到。



這個傷口,一直汩汩地流著血。



聽她的講述,我的心揪得厲害。



有人指責她懦弱,有人質疑她無能。



可這起傷害的始作俑者呢?幫凶呢?





惡俗鬧婚,在某些地區一直不斷上演樂此不疲

有的地方鬧伴娘:點鞭炮、滴蠟、扒衣服、摸胸、灌酒,再好的閨蜜也不敢給姐妹當伴娘。






有的地方還要鬧父母。之前「公公親吻兒媳」的鬧劇想必都看了,還有更甚者,一把年紀的婆婆要被打扮得花紅柳綠供人戲謔,公公要穿上奇裝異服,敲鑼打鼓,胸前赫然掛上「爬灰」牌子遊行示眾。



作為婚禮主角,新娘自然是婚鬧者最大的發泄對象。



說穿了,就是以習俗和傳統之名,名正言順、最大化地耍流氓。



男人們叼著煙,眯著眼,揮著油膩的手,看一個女人,如何從一塊冰清玉潔的璞玉,完成這場驗明真身的「闖關」。





她被調戲、被逗弄、被猥褻、卻是最不能生氣、發火、惱怒的那一個,還要全力配合出演,滿足所有看客的低級猥瑣(具體細節我不想多寫,身為同性,那是一種連坐恥辱)。



心理學家胡慎之說:「性壓抑可以在性遊戲中找到發泄口,而鬧婚中的各種遊戲,都是具有性的傾向的。」



這是一場千百年的性壓抑。



人性里的惡趣味,在那一夜如山洪爆發,窺視、叫好、暴力,調教,彷彿身肩傳道授業解惑的重任,給這對懵懂男女開光加持。



婚禮洞房,就是一場可圍觀的交配現場。



可悲的是,這些人,也終有一天要這樣被鬧,或者,也曾經同樣被如此鬧過。



他們是受害者,也是施暴者。




▲一名新郎被鬧婚者扒光衣服綁到公交站牌上





三毛在作品集《撒哈拉的故事》中有一篇文章,叫《娃娃新娘》。



10歲的沙哈拉威小姑娘姑卡,被父親指婚嫁給他的下屬。



三毛寫道:




等阿布弟往姑卡房間走去時,我開始非常緊張,心裡不知怎的不舒服,想到姑卡哥哥對我說的話——「入洞房還得哭叫——」我覺得在外面等著的人包括我在內,都是混賬得可以了,奇怪的是藉口風俗就沒有人改變它。



阿布弟拉開布簾進去了很久,我一直垂著頭坐在大廳里,不知過了幾世紀,聽見姑卡「啊——」一聲如哭泣似的叫聲,然後就沒有聲息了。雖然風俗要她叫,但是那聲音叫得那麼的痛,那麼的真,那麼的無助而幽長,我靜靜的坐著,眼眶開始潤濕起來。



 「想想看,她到底只是一個十歲的小孩子,殘忍!」我憤怒的對荷西說。他仰頭望著天花板,一句話也回答不出來。那天我們是唯一在場的兩個外地人。



等到阿布弟拿著一塊染著血跡的白布走出房來時,他的朋友們就開始呼叫起來,聲音里形容不出的曖昧。在他們的觀念里,結婚初夜只是公然用暴力去奪取一個小女孩的貞操而已。



彼時的撒哈拉,落後、原始、尚可買賣奴隸,鬧婚即是如此。



而時代進步至今時今日,我們泱泱大國的某些地域,仍有惡俗婚鬧只為滿足低級趣味。



網上查到一組數據:





  • 2012年至2016年期間,全國新聞媒體所報道的婚鬧新聞高達142例,其中包括山東泰安伴娘被伴郎猥褻事件。




多少新人,尤其是新娘,礙於場合、人情、關係、面子,最終不得不妥協,忍氣吞聲地將這場無力抗拒的玩笑咽下去。



山東蘭陵鬧婚事件,有人說,婚鬧從側面反映了新郎的層次。



其實有時候,新郎也是婚鬧的受害者。



2009年,貴州遵義市湄潭縣男青年曾某將迎娶新娘,接親途中,鬧婚朋友將油漆潑了新郎滿身,隨後想用汽油清洗時發生意外,導致全身燒焦。妻子沒有等來蜜月車票,卻收到了市裡最好一家醫院的病危通知。



2010年10月20日,纏滿繃帶的曾某,將參與婚鬧的11位朋友全部告上法庭,引起關注,被一些媒體和律師稱作「全國首例婚鬧案」。



對簿公堂時,婚鬧者開始推卸責任。有人嚷:「別人怎麼沒有受傷,就你傷了?」



法院最後判決:被告每人補償原告曾凡旺各項損失26396.92元。



2018年年初,一名夏姓男子把3位從小到大的玩伴推上被告席。



因為結婚當天,鬧婚者用膠帶捆綁他的手腳,他拚命掙扎時臉部朝下,從車上砸向水泥地,下頜面部多處骨折,導致十級傷殘。





有網友評價:有些人不是婚鬧,是法鬧,他們不是在鬧婚,是在犯罪!



數據顯示,近年來鬧婚者趁亂以婚鬧名義將伴娘強姦、對新娘猥褻、造成人身傷害的案件不在少數。



有人是愚昧無知,有人是明知故犯。



當越來越多的婚鬧被起訴、被立案,這也是時代的進步。



被鬧者,尤其是女性受害者,不再含淚忍辱,不再接受他們拿傳統、風俗、開玩笑、喝醉酒作為遮羞布的侮辱。



當場臨門一腳,事後訴諸法律。



只有法律、道德、文明意識共同作用,惡俗婚鬧才有希望絕跡。



寫到這裡,我再次想到那個被婚鬧深深傷害的讀者。這是她和我的微信對話。



她希望我寫出她的經歷,能讓更多女性未雨綢繆。





最後想對女人們說:

任何時候,保護自我界限,對所有惡俗鬧婚者大膽反抗。




更想對男人們說:如果妻子被如此欺負凌辱你都不能挺身而出,那麼,你就不配結婚,也不配當一個男人。

互動話題:


親愛的香蜜,你身邊有過奇葩的鬧婚現象嗎?留言吐槽吧,對醜陋喊no!

作者:

李愛玲,情感作家,職場媽媽,百萬讀者心中的鏗鏘犀利桃花姐。最新作品集《此生江湖聚散,你要敢愛敢當》。微博@李愛玲的桃花馬。微信公眾號:桃花馬上石榴裙(ID:taohuama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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