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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時她留下一張小紙條,149個字,我花了兩年時間才真正看懂

「因為特別愛你,處處忍讓你。可以忽略自己需要關愛,可以忽略自己的身體狀況。不說不代表不疼。如果我不一心為你,我等到現在(有)什麼意義?

(我)不在乎你大男人主義、小脾氣,我以為我可以改變你,(卻)一直在改變自己。你可以傷害我,但你更殘忍,我撿的花捲(一條狗)我沒話可說。

願你照顧好自己,以後都好,我走。太愛你才更傷害自己,我。。。就這樣。再多的話說不出口了,因為愛你,放手就放吧。」

這段文字,不算標點符號和寫錯劃掉的字,一共149個字。這是漫妮離開我的時候,放在我床頭柜上的。我今天又從抽屜里翻出來,想起我和她在一起的三年,以及分手後的三年。

老實講,在過去的三年,我也總是把這張紙翻出來看,但沒怎麼往心裡去,想起她,我還是會有很多怨言,比如她沉迷於遊戲,比如她太任性。。

直到如今,我才發現,在我們在一起的三年,我做得實在是太過分了。

我和漫妮是2014年在一起的,我是主持人,靠接各種商演的主持為生,在當地算是小有名氣吧。我有一個團隊,負責唱歌的、表演雜技的、舞蹈的,一共十幾個人。每次演出完,我都會請大家吃飯,那時候夏天,每次問他們要吃什麼,大家的意見出奇的統一:小!龍!蝦!

我們每次去的,也都是同一家餐館,小龍蝦做得很棒,服務很好,老闆人也很好——當然,這些或許是我的同事們去他家的理由,而我,是因為他們家前台的姑娘。

前台的姑娘,叫漫妮,22歲,成天在收銀台玩手機,笑起來很甜——一笑傾城的那種。

不知道為什麼,按道理,像我這種已經三十歲了、每天都在美女堆里生活和工作的、被很多女生崇拜和追捧的男人,是很難對這樣一個女孩產生什麼特殊感情的。

然而,我還是沒有按道理來,我發現我真的好喜歡她啊,特別特別喜歡那種——想跟她結婚、生孩子、一起環遊世界甚至一起登月升天的那種喜歡。

於是,我就開始追她。

我向她表白的時候,她也向我表白了。那時候,我覺得我們就是天生一對。我們出奇的一致、出奇的統一、出奇的默契。

在一起以後,她對我無微不至的好——在我到現在三十四歲的生命里,我談過的戀愛也不少,但漫妮是唯一一個拿命愛我的女孩。

她是單親家庭長大的女孩,從小缺乏父愛,人特別善良,喜歡養貓養狗,看到街上的流浪貓,她都會去給它們買吃的,陪它們玩一會兒。

在一起不久,我就帶她回家了。我爸媽都很喜歡她,把她當親閨女看,各方面都為她著想,替她說話。

可是,在漫妮身上,可能有一千個讓我喜歡的地方,但還是抵不過一個讓我無比討厭的理由——她特別喜歡玩遊戲。有空沒空都在玩,有時候甚至大半夜還要爬起來玩遊戲。

為了讓她戒掉遊戲,我摔了她的手機很多次,甚至把她趕出家門。

有一次她跟我回老家,她坐在副駕駛,自己掏出手機來噼里啪啦地玩遊戲,我偷瞄了一眼,她馬上就換成了電子書——我火冒三丈,將她趕下車,一腳油門一口氣開到了家。

我媽見只有我一個人回來,問:漫妮呢?

我假裝一笑,輕描淡寫地說:扔馬路邊了。

我爸爸正在掃地,拿掃把指著我說,「你趕緊去給老子把他接回來,要不然你別進我這個家門」。

我說就算你不讓我進這個家門,我也不去接她。

我媽看我們父子倆在置氣,小聲嘀咕著說:嗨,玩遊戲就玩遊戲唄,坐車上玩個遊戲怎麼了,她還是個孩子,難道你也也是個孩子?

我媽的這一下溫柔,讓我覺得自己做得好像真的很過分,於是開車去接她,在20公里外的草叢裡找到了她,她兩眼哭得紅腫:老公,你怎麼那麼狠心,說不要我就不要我了。。

每次想起這件事,我都覺得自己很沙雕。但我還是沒法容忍她玩遊戲這件事,開始無法容忍,後來也是,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耐性就越差,於是——比將她仍在馬路邊,更過分的事我還是做出來了。

我的同事小萌,大晚上的組團打王者榮耀,被我查到了,我非常生氣,將她臭罵了一頓——你們特么的玩遊戲我管不了,但請不要禍害我老婆!

我叫漫妮趕緊回來,但她就是不肯。我說,好,你不回來是吧?你要是半小時之內不回來,我就把你的花捲躲了!

半小時後,她真的沒有回來。我拿出砍刀,一刀劈下去,把花捲的頭剁了下來。然後拍視頻、照片,給漫妮發了過去。

得此噩耗,漫妮回來了,抱著花捲的屍體嚎啕大哭,指著我大聲咆哮到沒有力氣:你怎麼那麼狠心,你還是不是人,你有氣對我撒,跟它一條狗有什麼關係。。嗚嗚嗚。。

我當時沒有理會她,看到她哭得越傷心,我反而更氣了:早叫你回來,你幹嘛去了!跟你說話,不拿我當回事是吧,好呀,那我就做給你看看。你要跟我在一起,我們就是要成就一番事業,玩遊戲算什麼本事?!

剁狗這件事,在當地的演藝圈被口口相傳,我頓時名聲掃地——但很長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沒覺得自己有問題,甚至覺得自己做得很對。

後來,我的同事們說,哎呀,你真的是做得出來,一個小姑娘,她哪有你那麼多雄心壯志,玩個遊戲而已,本來演出就已經很累了,你還不讓她玩個遊戲放鬆一下啊。唉,你這種男人,跟著你也真的是累。。

最後我們分手,也是因為她玩遊戲,我已經忍無可忍了,大半夜的,我把她從家裡趕出去了。天亮的時候,小萌給我發信息說讓我放心,漫妮在她哪兒,並說會好好照顧她,幫她把遊戲戒掉。

那段時間,我和漫妮都沒有聯繫,玩遊戲這個事,我已經到一點就炸的地步了,我想要冷一冷她。

這一冷,就把她冷回老家了;這一冷,就把她冷戀愛了。

我質問小萌,你不是幫我看著她的嗎?你不是幫她戒遊戲嗎?現在怎麼特么的沒有把遊戲戒掉,反而把我戒掉了。。。

小萌一臉委屈:不是你要分手的嗎?不是你把人家趕走的嗎?

我想嘗試挽回,但又覺得她已經跟人跑了,我再去把她接回來,這不成了收破爛的了嗎,面子往哪兒放?

於是,就這麼放棄了。

我和漫妮的故事,似乎就這樣結束了。後來,我又談了幾個,但總感覺她們處處都不如漫妮,我爸媽也非常生氣,我帶回去一個,她們不滿意一回,硬是逼著我要去挽回漫妮。。

但我還想著還是接受不了,我內心覺得,她已經有男朋友了,她已經跟別人睡過了。。我算什麼?這成什麼了。。

直到前段時間,在我看了那張漫妮留下的紙一千多遍以後,我決定不管如何,我都要把她接回來、追回來,我也不在乎她有沒有男朋友了,我決定洗心革面,決定從新做人,決定不顧一切都要把她追回來——沒有她的兩年里,我內心這股氣,一直都不順。無數個夜晚,都想念她到失眠。

我跟我最好的朋友阿秋提起這個想法。阿秋人很直,她說,算了吧,我一直都很敬重你,但在漫妮這個事情上,我還是很難站在你這一邊。你讓人家滾就滾,你讓人家回來就回來,多少次了?你還是別再禍害人家了成嗎?

我以為只是阿秋的一家之言,我又繼續把這個想法告訴了我身邊所有親近的人,包括我爸媽——但他們所有人的態度,都是覺得我做得太過分了,覺得我應該自食其果、接受懲罰。

有時候我想,我都三十多歲的人了,還到處給別人講各種大道理,原來自己真的很幼稚、很傻、很楞。

再看漫妮留下的字跡,我左看右看,才慢慢看懂。其實我對不起她的事,有一千件一萬件,她最後只是提起了我剁狗的事——現在想起來,可能這件事讓她無法原諒我吧,我也無法原諒曾經的自己,可是,有什麼用呢?

就像小時候,昨晚尿的床,知道的時候,天都亮了。

嗯,以上,就是我一個朋友的真實故事。可能故事引起了你的不適,當然,也引起了我的不適,尤其是剁狗的事,我還是很難原諒這個舉動。

當然,轉述這個故事的時候,我還是很糾結的,因為它很可能不是讓讀者「看他人的故事,想自己的人生」,而是大家都把矛頭指向他、抨擊他、漫罵他。

生活中,我們很多人,也是不同程度的他。可能我們未必像他那樣做得過分,但不懂得體諒和理解自己的另一半,是不爭的事實。

在親密關係里,我們最常見的行為模式和錯誤,就是試圖是改變另一半。對方做得不符合我們想法的,我們都不舒服,都試圖去阻止、去改變。但無數的事實證明,「改變對方」這件事,就是徒勞的,也是愚蠢的——你無法改變任何人,除了你自己。

故事裡的漫妮,沉迷遊戲,他男朋友採取了非常劇烈的方式去阻止、去反對,但根本沒有效果——在一起三年,最終還是因為玩遊戲的事分手了。反而因為「想讓她戒掉遊戲」,一步步做出毫無道理的事來。

在親密關係里,如果對方真的有什麼讓你接受不了的。你的做法其實只有兩個。第一,要麼趁早分手,因為人是幾乎無法改變的,你改變不了的;第二,要麼嘗試著去接納,換種方式去影響對方。

比如,文中的主人翁,如果接受不了自己的女朋友玩遊戲,那就花更多時間去陪她做別的事情,比如一起出門遛遛狗,一起去逛逛街,一起看看書,一起看看電影等等——你需要花點心思,去找到比遊戲更有意思的事讓她轉移注意力,換個娛樂的方式,不要簡單粗暴的去阻止和試圖去改變,沒用的。

如果你想經營好親密關係,最基礎的意識應該是——我們是命運共同體——對方做錯了事,我也有責任。要麼調整自己的心態,要麼積極地、正面地去影響她。要不然,就趁早友好分開,將傷害降低到最小。

就像我,我跟我女朋友在一起——她脾氣不好,有時候說話確實有點傷人。如果我跟她對著干、如果我也試圖去改變她,那無疑,我們的矛盾只會更大。因為人發脾氣的本質,是因為她覺得錯的是對方而不是自己。我們互相去指責對方,那日子還過不過了?

我覺得我們應該搞清楚一個問題——很多時候,你覺得對方錯了,只是你覺得而已。首先,對方是不會覺得自己有錯的,要不然他幹嘛生你的氣?生你的氣,本質上是因為他覺得你錯了嘛。其次,假如有一個上帝視角,客觀看來,很多能還是你錯了——如果一個人永遠站在自己的立場,那這個世界上根本不會有人覺得自己錯了,就連殺人放火的人也覺得自己情有可原,可是呢?

所以,當兩個人出現了矛盾。你需要做的,就是先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先認為自己有錯,檢討自己。

檢討自己好處是:第一,你避免了矛盾升級、進一步破壞感情;第二,你的這種行為或者品質,會影響到對方。就像我跟我女朋友,一開始她吼我罵我,說話刻薄。但慢慢的,我沒有任何一次懟過她,久而久之,她說話就沒那麼刻薄了,就算她說了刻薄的話,她會向我道歉了——假如我從一開始就想改變她「脾氣大、說話刻薄」這一點,怎麼改變都沒用的。

我不知道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或許人就是天使和魔鬼的結合體。但如果一個人想把親密關係搞好,他必須要有信仰,信仰就是——人性本善。如果不信這一點,也就不可能相信愛,更不可能相信愛可以溫暖人、可以影響人、可以重塑一個人。

嗯,人不可被改變,但人是可以被影響的。

就像養狗,人類是花了幾千年、幾萬年才將狗馴化的。並不是從山上捕捉到一隻也狗,打幾下罵幾下就能馴化的。就算現在,人要讓狗變的聽話友好,也都是通過各種耐心、積極的方式去引導、改善的,如果狗不聽話就打,你要能把狗教得聽話才有鬼呢。

在這一點上,人與動物,是沒有區別的。就像那些在中學時代被老師揍過的學生,三四十歲了都還懷恨在心,甚至還報復過老師。而那些在學生時代被老師接納、寬容、鼓勵的學生,長大了都還記得老師的溫柔和美好。

所以,說到底——懂得愛很重要,學會愛更重要。人不是生下來什麼都會的,你之所以變成了今天的自己,更多是因為你被影響了——你說的是方言或者普通話,因為你從小生活在那樣的語言的環境;你學會鍛煉或者學會抽煙,本質上也是受身邊環境影響;你努力或者頹廢,也跟周圍的環境有關。

所以,就像古人講的——跟著好人學好人,跟著巫婆跳大神。

如果你想你的另一半變好,苛責和謾罵沒有用。最好是以身作則,去影響他。

你要相信:榜樣的力量,遠大於棍棒和刀槍。

作者簡介:李彎灣,不從情感本身寫情感的情感作者,從文化、社會、歷史等各個角度講情感。你若有困惑,歡迎向我訴說——我未必多麼高明,但我願用心傾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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