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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想要忘記的人,偏偏忘不了?

有人說,真心愛過的人,是忘記不了的。愛一個人,就像一顆壞掉了的蛀牙,不能自拔,只有痛到忍無可忍才會拔掉,而留下的空洞,還是會不自覺地去舔舐。

太愛一個人,就特別容易被傷害。被愛的人好像突然有了軟肋,也好像突然有了鎧甲,被傷害,被刺中心窩,撕心裂肺,卻又無處訴說。

我依舊記得,那些徜徉歲月里的那個暖洋洋的他。初雪飛揚,人煙稀少,到處洋溢著一股悲涼的氣息。

關於王冬的全部記憶,大概也是在那年冬天,他牽著我的手,一邊給我呵氣暖手,一邊往嚴實裹我的外套。如果我知道後來會分開,我寧願從來都沒遇見他。

王冬是個人見人愛的男生,班主任喜歡他,任課老師喜歡他,就連一貫礙眼的教導主任也超級喜歡他。

那時候,我們總會議論王冬,猜測他家是不是鎮上的哪個大戶人家。只是,多有的一切僅限於猜測。是什麼時候,王冬走進我心裡了呢?

大概是在夾著雞蛋的煎餅中,大概是在不加糖的奶茶里,大概是在偷偷拉扯我長發的手指中。總之,我們開始了一場漫長的戀愛。

為期七年的戀愛長跑,打贏了距離和時間,卻敗給了一顆說不愛就不愛的心。後來很長一段時間裡,總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想起他許過的誓言。總是在午夜夢回的時候,夢到在一起的畫面。

直到現在,保存在網盤裡的聊天記錄,我還是習慣性的一遍又一遍翻;總是幻想,在街角老店出現那張熟悉的臉;

那些不捨得刪除的照片,自己騙自己,假裝他還在身邊。

想要忘記一個人,究竟有多難?大概像海底撈針,深不見底;大概像抽繭剝絲,痛徹心扉。你是不是也在糾結,為什麼想要忘記的人,偏偏忘不了呢?

正如老話所言,真正愛過的人,哪能輕而易舉就忘記呢?

很感謝他能來,也不遺憾他離開;不求天長地久,只求曾經擁有。也許,用這樣一種態度對待愛情,有些兒戲。但,你又能怎樣呢?

那個你想要忘記卻忘不了的人,不過就是因為你們真正相愛過,愛到骨子裡,深到血液里。

對於回憶里的那個人,如果忘不了,那就別為難自己了,歲月總會為你排憂解難的。給你最深情的告白,願有歲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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