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人入仕渠道有哪些,通過科舉之路入仕又有什麼特權?
清代是第二個少數民族入主中原的大一統王朝,因此滿洲、蒙古、漢軍八旗,即旗人在政治上擁有更多的特權,旗人入仕的渠道也比漢人要多,在文化上面的素質要求也更低。旗人除了通過世職入仕外,還有科舉、國子監、八旗官學等不同的渠道。
儘管清代統治者對旗人一直奉行「國語騎射」的政策,規定文科舉中旗人不得進入一甲三名(也有特例),但同時也鼓勵旗人參加科舉。同時,在科舉錄取方面門檻也相對較低,這不難理解,以學問而言,旗人是根本無法與漢人相提並論的。
旗人子弟,無論是在官方所辦的各種官學,如八旗官學、圓明園官學、健銳營官學、咸安宮官學等以及家塾等學習者,都可走科舉入仕之途。和漢人科舉考試一樣,旗人也得先考取順天府為生員,進而考舉人、進士。翻譯科舉,是專門為旗人所設的科舉,也有考取生員、舉人、進士三種接續進取的步驟。舉人、生員若是不再進取,也可以考職為官,選任筆帖式等官。
科舉而取中進士者,參加朝考,優秀者選為翰林院庶吉士,留庶常館再學習三年,然後散館考試,優秀者授翰林院翰林官,按照殿試甲第,二甲授編修,三甲授檢討。其餘,或授部院主事,或授國子監監丞、博士、內閣中書等官。授外官者,以知縣即用。
取中進士參加朝考選中庶吉士者,順治九年(1652年)規定,滿洲、蒙古進士,考前就是他赤哈哈番、筆帖式哈哈番者,授予部院員外郎、主事。若靠前無任何官職,僅由一般舉人中進士者,授他赤哈哈番。康熙十二年(1673年)議准,進士擴大授為通政使經歷、知事,大理寺評事,太常寺博士、典簿及各部的司庫。
乾隆六年(1741年)又規定,此後滿洲進士與漢進士一體,照著科甲名次選用知縣。七年(1742年)又定,凡不準外用者,用為國子監監丞、博士、典簿,翰林院典簿,詹事府主薄,光祿寺署丞等小京官,共13缺。漢軍旗人進士,初定選授與滿蒙進士同,康熙十二年改為授知縣。
舉人,除了進一步考取進士外,也可選任為官。滿蒙舉人,初用七品筆帖式。康熙十四年(1675年),改授光祿寺典簿、署丞,國子監監丞、博士、典簿,鴻臚寺典簿。乾隆六年(1741年),又改授翰林院典簿、詹事府主薄、光祿寺署丞及國子監監丞、博士、典簿等,七年定,許外用知縣。
道光五年(1825年)又定,與漢舉人一同參加大挑,一等者以知縣試用,二等者授小京官、順天府學教授、訓導、國子監助教等。漢軍舉人,順治九年(1652年)定,用為筆帖式哈番。康熙二年(1663年),改用知縣。乾隆七年定,以知縣註冊,按科分名次挨班候選,年力衰者以教職註冊挨選。
其翻譯科舉,滿洲、蒙古、漢軍翻譯進士,乾隆年間定:優者選用六部主事用,次者以主事上學習行走,三年期滿,合格者留補主事;不合格者,滿洲、蒙古授翰林院典簿等小京官,漢軍授內閣中書或太常寺博士,再次者,補授翰林院典簿等小京官。翻譯進士外用者,選任知縣。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定,翻譯進士選其優等者為庶吉士,散館後考一二等者授翰林院編修,三等授翰林院檢討,作為內班補用。翻譯舉人,可考為筆帖式、八旗官學助教。
上面所講的都是旗人通過科舉之路入仕的,很明顯,這要比漢人的待遇要好。一般情況下,只要是旗人考中舉人後,都能謀得一官半職,而漢人舉人授官的並不多。此外,國子監的監生、八旗官學的學生都可以通過特權入仕,而且這部分人為數最多。
※胡林翼母親去算命,先生說:你懷的是龍胎,弄不好還要衝犯天庭
※她是大清皇后父祖都是漢人,因兒子當了皇帝,其家族改姓入滿洲籍
TAG:千古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