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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一半以上「醫藥代表」已轉行

醫學聯絡官

Medical Liaison officer Club

近日,據醫藥代表微信公眾號報道,有三甲醫院在院內大屏幕非常顯眼的打著幾個大字——「嚴禁醫藥代表在醫院內流串」。

(圖片來源:醫藥代表)

見了這麼對年「醫藥代表禁止入內」,上述說法筆者還是頭一回見。筆者在想,這個說法與「醫藥代表,滾出醫院」,是不是有同工異曲之妙。

▍醫藥代表,要「滾」出醫院了

對於醫藥代表,相信很多人有話想說。

這個1989年才從海外引進中國的職業,這些年可謂經歷了大起大落。當時的第一批醫藥代表,基本可以用地位高、受尊重、收入高、醫學背景良好來形容。

而到了90年代末期,由於外資企業增多,本土企業也迎來爆髮式增長,大量同產品仿製葯上市,競爭空前激烈,導致專業的醫藥代表開始變味了。

自2000年左右開始,我國開始推行藥品招標制度。70%~80%的藥品銷售都是走醫院渠道,醫藥代表為了有更好的業績,不得不向醫院和醫生做學術推廣以外的公關。

也是從那時起,在很多醫院會在各種顯眼的地方張貼「禁止醫藥代表入內」、「謝絕醫藥代表」等牌子。但是,這很長一段時間裡,這些牌子基本上形同虛設。

直到2016年底,在央視播出了一則歷時8 個月的調查,暗訪 6 家醫院,曝光了醫藥代表與醫生的診內交易後,輿論瞬間將矛頭指向醫藥代表,各地衛計委和醫院也迅速行動起來,展開了一場針對醫藥代表的「封殺」大行動。

在2017年2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了「要加強對醫藥代表的管理,建立醫藥代表登記備案制度,備案信息及時公開。醫藥代表只能從事學術推廣、技術諮詢等活動,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其失信行為記入個人信用記錄」。

2017年5月11日,國家食葯監總局發布《關於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相關政策(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了對醫藥代表的「三禁止」:

「禁止醫藥代表承擔藥品銷售任務,禁止醫藥代表私下與醫生接觸,禁止醫療機構任何人向醫藥代表、藥品生產經營等企業人員提供醫生個人開具的藥品處方數量。」

2017年12月22日,國家食葯監總局發布《醫藥代表登記備案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再次明確「醫藥代表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醫藥代表未經備案不得在醫療機構內部開展學術推廣等相關活動」。

在2018年5月28日,央視新聞頻道以《治理醫藥購銷「回扣」6人被處理》為題,再次曝光醫生收取醫藥代表回扣這一業內「潛規則」。

我們能感受到,規範醫藥代表的職業環境,已經從以前醫院的「禁止醫藥代表進入」、「謝絕醫藥代表」,上升到國家層面。

目前,全國多地醫院也已經開始進行葯代備案的嘗試。

除了葯代備案制之外,有些醫院對待來訪的醫藥代表,規定甚至更嚴格。有安裝攝像頭監控的,有規定拜訪時間、拜訪地點、拜訪人數、接觸人員的,甚至有暗訪發現違反要求,將直接現場執法的……

這一次,那些不靠學術推廣,而是靠促銷回扣生存醫藥代表,真的要「滾」出醫院了。

▍60%老葯代,已轉行

隨著原材料和人工等生產成本在上升,銷售成本也在上升,對醫藥代表來說,並不是什麼好事情。

尤其是4 7帶量採購,藥品價格大降,對於整個醫藥行業來說,承受了非常大的壓力。

此前,一位在醫藥行業幹了十年的老葯代對賽柏藍表示,在他那一批醫藥代表中,至少有60~70%已經轉行了。

而對於4 7的降價,據央視此前報道,國家醫保局葯價和招采司副司長丁一磊表示:「過去藥品在終端進入醫院使用的這個環節,還存在一定的灰色的空間,由於這次帶量採購是保供,企業不需要灰色空間也能保證銷量,這是降價空間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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