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暴力團伙多次脅迫侵犯13歲的花季少女,網友:她只是上初一
13歲,大家對於這個詞語的感覺的什麼呢?這應該是一非常青澀的年紀,對於愛情這東西懵懵懂懂,觸碰不到。但是13歲,對於小胡這位女同學還說,是一個充滿了噩夢回憶的年紀,所有罪惡的事情,在13歲初一女生小胡企圖自殺之後全部被揭露,原因是被校園暴力團伙脅迫,一個月內被三名男子性侵六次。其中讓人沒想到的就是其中一個嫌疑人是52歲原滿洲里市人大代表石學和,當警方介入調查以後,更加憤怒的事情調查出來了,原來被禍害的不止小胡,竟還有另外四名初中女孩。而石學和因強姦被判決無期徒刑,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而另外兩名男子分別獲取有期徒刑九年和五年。五名脅迫人犯組織賣淫罪,獲有期徒刑5年至15年。但萬萬沒想到,這兩年多來,除了法庭的例行環節,被告中沒有任何一人聯繫過女孩的家人,從未有表示歉意。導致眾多家人表示申請抗訴、要求賠款!
事情拖到兩年後,就在2018年8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二審判決,駁回原告和被告的上訴,維持原判。在10月30日上午,受害者小胡的父親銀行卡多了32793元,這駭人聽聞的犯罪強姦案當中的第一筆賠償款,根據小胡父親記錄的賠償款,應該是81983元的,並且由五名犯罪人共同承擔,其實這第一筆賠償款里,代表著家人們對法律的信仰,他們堅信法律會給他們一個公正的說法。在案件發生後的850天里,他們很多人走的路都是艱難,有人繼續漫步往前走著,也有人對這案件早已拋在腦後,更多的人是對這件案子的期待。畢竟這可是一樁大範圍的少女性侵案,就這樣草草結案是不得民心的。大家都在期待著這案子的公平判決。特別的女孩的父母們,他們才是最痛心的受害者!
其實對於這個二審判決。有極大多數的網友是非常不理解的,因為法律上有規定:情節惡劣的強姦案的可以判處死刑的。但在這個案子里,主犯石學和強姦性侵了五名未成年女孩,犯強姦罪,卻只被判處無期徒刑,這實在是有點不理解。
文章看的讓人心酸!其實小編在寫的時候也很沉重,因為這面臨的可能是五個家庭的破碎,一點都不簡單,不過小編還是有個疑問:校園是怎麼對待的呢?
好了,大家要是有什麼想要說的話請在下方評論,感謝你的閱讀。【圖片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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