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項鏈賣22萬的吳亦凡個人品牌,「真香」就完事了
「其實,我是一個演員。」 微博簡介寫著這句話的小吳,最新的身份,是一位擁有自己品牌的潮流創意總監。
對於手握流量的明星來說,做潮流品牌,無疑是變現的最佳途徑之一,既能販賣個人品位,又能在如今高壓的背景下分散投資風險。
不過,這位高端代言接連不斷的當紅小生,顯然並不缺錢,那麼到底又是什麼樣的「乳酪」,能令這位「YOUNG OG」都親自下海?
一條金鏈賣2w
誰在消費?
在剛剛過去不久的 18 年年底,他的個人珠寶品牌 A.C.E 順利開張,吳亦凡本人自然少不了親自下場宣傳,也直接坐實了他的股東身份,在首批上線的 16 樣單品中,全數都為項鏈以及耳釘一類的飾品,價位從580~19800元之間不等,在上架不久之後,就已經全部迅速售罄。
產品 LookBook 以及單品命名(「龍吟」「虎嘯」)都具有明顯的中國元素,這與吳亦凡愛國華裔的身份定位亦十分吻合,ACE品牌方對外的說法,也表示將會專註於國潮飾品這一塊。
根據官方解釋的定義,「A.C.E」,是「Accessory Culture Evolution」的首字母縮寫,意為配飾、文化和革新;但又有他的粉絲在微博上透露,品牌名稱「A.C.E」,實際上是粉絲送給吳亦凡的一隻羊駝玩偶的名字:
用粉絲所送的公仔名字來創立一個潮流品牌,讓人感受到了一絲總裁劇般的劇情,所以這根本就是一場粉絲和偶像之間的過家家遊戲,從成立之初,品牌可能就已經瞄準了粉絲經濟的市場。
粉絲經濟
還是粉絲幫倒忙?
走粉絲經濟路線的品牌,A.C.E 肯定不是第一個,在去年的 8 月份,和吳亦凡關係一度十分密切的 PG One ,就已經嘗試以潮牌主理人的身份詐屍復出,憑藉幾款個人 slogan 單品,一夜之間就撈走了幾百萬;自發貢獻香火錢的,幾乎清一色都是他的死忠信徒。
不過與潛伏於地下的 PG One 相比,吳亦凡的商業價值顯然要高得多,帶貨能力也一早獲得了認可,這位擁有海外成長背景的「Young OG」身上的潮流嘻哈人設,也讓他在眾多的流量明星中佔據優勢,以他在潮流界中的資源和人脈,要捧起自己的個人品牌,似乎不是十分困難的一件事。
Rich Brian 在烎潮音發布夜上佩戴 A.C.E 品牌項鏈
在近年崛起的中國市場里,年輕消費者們擁有著異常強大的購買力,而流量明星,是對於普通年輕群體來說最具號召力的存在,能直接激發粉絲的購買熱情,所以可以看到越來越多的奢侈品牌,都在接二連三地挑選起用國內的流量明星作為品牌代言人,押注在年輕消費者的身上。
而明星直接成立個人品牌,則與粉絲的關係更進一步密切,比起支持其代言的背後品牌,全數收入落入偶像荷包,對追星群體來說,是更忠誠牢固的關係。
作為非專業人士,珠寶的外觀設計如何,外行最多只能看個熱鬧,最為直觀也最受爭議的,無疑就是品牌的定價,而之前曾與吳亦凡因為「skr」而火藥味十足的虎撲步行街,不出所料,也迅速推出了相關話題——「吳亦凡個人品牌A.C.E上線,這個定價什麼水平?」,目前的回復已經累計刷到了一千多樓:
虎撲JR們最大的質疑來自於 A.C.E 品牌的原料採用的是 925 銀,也就是比 999 純度更低的銀,實際成本不高,而這個高昂的定價,除了設計的因素之外,溢價的部分,粉絲實際在購買的是吳亦凡的光環。
被很多人打上問號的,是吳亦凡本人能否撐起 A.C.E 的高昂溢價,不過在第一輪的測試中,粉絲們顯然已經通過了考驗,無條件力挺偶像,全數買單且自發安利宣傳。至於品牌後續的講故事能力如何,是能一直維持「真香就完事了」,還是被粉絲反噬幫倒忙(畢竟PG One就是最好的前車之鑒),就要等時間來證明了。
A.C.E 品牌微博下的粉絲評論
Justin bieber們的生意經
和第一代主理人有什麼不同?
與最早一批開始成立品牌的明星們相比,就目前已知的信息來說,A.C.E 的經營方式有著幾點不同之處:
第一,在銷售模式和定價策略上的革新,第一輪的單品售賣使用了類似線上快閃的形式,通過預售制度,試水市場的反應,再根據訂單量生產,在售罄後,迅速下架所有產品,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為他本人身份爭議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在定價方面,國潮產品的價格向來都是被質疑的重災區,而 A.C.E 高昂的定價除了與吳亦凡身價水漲船高的原因相關之外,另外一個猜測可能與品牌定位的消費客戶群體的購買力有關。
第二,資本入局,作為小米代言人的吳亦凡,在開始經營之時就已經選擇了小米這座靠山,與他合作的珠寶公司亦是小米生態鏈旗下的企業,直接占股,與大多數淘寶小作坊式的明星品牌經營模式相比,A.C.E 更像是一支正規軍。
A.C.E與小米聯名推出的遊戲機
第三,品類上的選擇,大多數的明星品牌都會以與設計師合作的形式進行,也離不開「T恤 衛衣 帽子」的三道板斧和「開局一句Slogan,剩下全靠編」的圈錢套路,而此次吳亦凡則沒有選擇之前一直被外界猜測的潮牌服飾,而是挑了相對冷門的珠寶類別,在這當中或許有著出於個人喜好以及代言身份的考量。
之前在接受外媒的採訪時,謙虛的小吳曾經表示,「我絕對算不上Jay-Z,可能就是中國的Justin bieber這樣子」,無獨有偶,吳亦凡的這位加拿大小老弟,最近也在籌備開賣自己的個人品牌。
與吳亦凡正好相比,比伯的個人品牌 Drew,走的則是平價路線,官網上架的一款售價為$4.99美元(約合人民幣34元)的「Cheap Hotel Slippers「單品,是用貨真價實的酒店拖鞋來改造,在上線一個小時之後就已經完全Sold Out,同時還是他平日里被抓拍的圖片中出現率最高的單品,不得不說同樣話題性十足。
當然,除了這一類賣噱頭以及少數真正賣設計的牌子之外,潮流圈內最不缺少的,還是A.C.E這一類用愛來為偶像發電,用錢來充值信仰的粉絲品牌,要是從成本來出發考慮,估計所有帶有溢價的潮流品牌或者奢侈品牌,都是經不起這個質疑的。
GD所設計的「天價夾子」
說是智商稅也好,割韭菜也好,在商言商,憑藉明星光環來做品牌,都很難脫離這一套路,只要不涉及假冒偽劣,不涉及商業欺詐,粉絲買單,的確屬於願打願挨的自由市場行為。
在推出個人潮流品牌之後,能迅速引起眾多的經濟媒體,時裝頻道,說唱自媒體,潮流公眾號的解讀和關注,這是任何一個國內明星在經營品牌時都沒有享受過的「待遇」,當初在徐克和星爺面前緊張尷尬地握拳示好的小吳,現在已經升級成為了演藝圈前輩和傳統奢侈品牌都要顧及他背後龐大的粉絲群體而敬畏三分的流量食物鏈頂端。
當向來主張Keep real,標榜小眾的街頭潮流文化,遇上連iTunes都能攻佔刷榜的粉絲群體,品牌的後續會如何發展,相信會是一個值得探討的長期話題。
「好」
圖片來源:微博,Google
對於吳亦凡的 A.C.E,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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