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母親安慰剛離婚的女兒:哪有什麼放不下,只是還沒攢夠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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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多情總被無情惱」,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在一段感情的前中後期都會受影響。一段愛情或婚姻開始之前,你愛的人不愛你,你會煩惱。一段愛情或婚姻開始之後,你愛的人不愛你,你依舊會煩惱。甚至是,一段愛情或婚姻結束之後,你還在愛著那個不愛你的人,你更是會煩惱。
多情,很多時候都會和矯情扯上關係。對於一個值得付出的人多情,那是真的多情,是一種很有意義的付出。而對一個不值得付出的人多情,那就成了矯情。
想必很多人身邊都有這樣一種人,總是扮演著多情痴情的角色,即便自己愛得很卑微也在所不惜,即便被對方傷害折磨也不離開,即便被對方背叛拋棄了依然在留戀。這樣的人,她們自己認為自己很多情,其實,在其他人看來,這分明就是矯情,是在浪費感情。
說到浪費,不得不說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每個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你的感情也是有限額的,你不要覺得自己的感情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不要因此就去透支自己的感情。即便是對對的人用情,你也要把握好度。而對於錯的人,不值得愛的人,你其實沒必要把自己的感情浪費甚至透支在那樣的人身上,非但沒有意義,而且會折磨自己。
我認識很多在感情方面浪費感情和透支感情的人,男人女人都有,有的愛一個人就一直不肯放手,即便對方拒絕了還繼續揪著不放;有的已經被對方拋棄了,還在執著地留在原地顧影自憐,幻想自己愛的人會回頭是岸。這樣的人,這樣的感情,難免會讓人覺得卑微。
有過這種經歷的人,其實,作為當事人,你自己肯定也能認識到自己愛得有多卑微。但很多時候,這樣的人不去管理自己,不去克制自己,而是放縱自己,任由自己的在希望和失望之間來回穿梭,這樣的話,你只會傷得越來越深。
「哪有什麼放不下,只是還沒攢夠失望!」
晴晴和阿凱的婚姻,是我們平時說的那種不被父母看好的婚姻。其實,晴晴自己比任何人都清楚阿凱有哪些問題。只是,被愛情沖昏頭腦的她,或者說被阿凱的甜言蜜語沖昏頭腦的她,念在兩個人在一起那麼多年的份上,她覺得結婚才是理所當然的,她不想分手,她相信一切在結婚後都會好起來的。
很多女人在婚姻面前都有這樣的想法,那些沒看到男人身上問題的女人如此盲目倒也罷了,可那些明明看到男人有問題還帶著「賭徒」的心理讓自己嫁給他,那完全可以說是把自己往火坑裡推。
我們不否認有結婚後變好的男人,但真的很少。男人本來很好,結婚後變壞的都那麼多,更何況是結婚前就不怎麼樣呢!你光是僥倖認為一切都會好起來的,卻不去理智地分析利弊,那婚後得不到你想要的幸福,只能說是你自找的。
她非要給阿凱結婚,還一直在父母面前幫他美言。父母疼女兒,覺得既然她那麼認同,那就同意好了。不過,結婚前母親就提醒她,「你要反悔還得及,結婚可不是鬧著玩的,你結了婚之後過得不幸福或者離婚了,那時候再後悔,也無法彌補損失了。」
她沒有聽母親的話,還是決定嫁給阿凱。
他們的婚姻可以用我們開頭時說的那些多情無情的話來形容:戀愛時,晴晴就總是處於一種多情總被無情惱的狀態,她以為結婚後這種問題會消失,但事實卻是,越來越嚴重了。
我們不細說他們的婚姻狀態了,因為他們遇到的問題,我們平日里都有提到過,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就是男人出軌,然後鬧離婚。這種事,放在別人的婚姻中可能有其他原因,但是在他們的婚姻中,這是難免的事,可以說從一開始就是註定了的。
阿凱那個人並沒有晴晴付出地多,甚至可以說他不愛晴晴,他根本就沒有把她放在心上,所以結婚後才會肆無忌憚地出軌。而晴晴,在他出軌之後還在多情,妄圖用愛感化他,讓他回歸家庭。但是,他卻跟她鬧起了離婚。晴晴在他面前向來弱勢,所以鬧到後來,她無奈地被離婚了。
離婚後的晴晴就是我們前面說的那種矯情的多情人,她還沒放手,還在留戀阿凱,甚至想著或許他迷途知返了會找自己復婚。但這很明顯只是她痴心妄想,因為人不對,怎麼都不會對,她期待的也不可能發生。
一直處於凄凄慘慘狀態的她,總是哭,總是傷感,總是說自己放不下,不光對朋友說,母親跟她聊天時,她也是這麼說。
最開始的時候,母親是好聲好氣安慰她,但她的狀態越來越糟,母親就無法再坐視不管了,很嚴厲地對她說,「離婚不是你的錯,你有什麼放不下的!」
她卻矯情地說,「或許我還愛著他!」
母親說,「你怎麼好意思說這種話?你還愛著他?你還愛他什麼?你怎麼能那麼卑微?平心而論,到底是你虧欠他,還是他虧欠你?出軌的人不是你,要離婚的人也不是你,一切都是他的錯,你是個受害者,卻說你還愛著那個傷害你的人,你這種想法真的讓我很失望!說到失望,哪有什麼放不下,只是還沒攢夠失望而已!既然如此,那你回頭把你們從戀愛到離婚的事再想一遍,把你一次次的失望羅列起來,你就知道你有多失望了。既然失望,那就放手,你必須做到!」
或許晴晴需要的就是有個人罵醒她,她怎麼可能不明白母親說的那些道理,只是她需要找個人認同她,戳穿她而已。
昨天,她在朋友圈發了個狀態,說的就是那句話:哪有什麼放不下,只是還沒攢夠失望而已。
問她的時候,她跟我說了上面那些事,我告訴她既然醒了,就別再犯糊塗了。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感情的事,不管是愛情還是婚姻,你在對待的時候,有兩個必須要銘記而且要讓自己敢於做到的事就是:拒絕和放手。懂得了這兩點,就可以避免很多為情所困的問題。
愛你的人你不愛,你應該拒絕。你愛的人不愛你,你應該放手。婚姻不是你想要的,你應該拒絕。分手或離婚之後,你應該放手。
你只有在該拒絕的時候拒絕,在該放手的時候放手,才能不讓自己為情所困,才能體會到什麼是洒脫。
有些人會上綱上線給「拒絕和放手」冠以無情和冷漠的名義,這樣的人都很無知很愚昧,你自己做不到,沒資格去評價別人的洒脫。
上面晴晴所經歷的這些問題,很多人在感情中都經歷過或者正在經歷。不管愛情或婚姻結束之後你有沒有攢夠失望,你要認識到你和那個人的感情已經走向了結束,光是從分手或離婚這個結果來看,那就沒必要再去留戀,過去了就讓它過去,放手之後重新來過就好。你甚至可以完全不用去想,用結果說話就好。能做到「你不愛我,那我也不會再愛你」一般的洒脫,就不要去讓自己沉溺於「你不愛我,但我還愛著你」的困境之中,那是自尋煩惱。(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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