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董明珠發表利潤言論時間早於公告 深交所向格力電器發關注函
科技
01-17
【TechWeb】1月17日消息,深交所向格力電器下發關注函,稱其董事長在股東大會上發表了「2018 年稅後利潤為 260 億元」等有關公司業績的言論,而格力公司當日晚間才對外披露業績預告公告,提醒格力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誠信勤勉,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規及《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真實、準確、完 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在2019年1月16日下午召開的股東大會上,格力公司董事長在股東大會上發表了「2018 年稅後利潤為 260 億元」等有關公司業績的言論,而公司當日晚間才對外披露業績預告公告。
對此,深交所表示,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修訂)》第 2.15 條規定,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指定媒體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聞發布或答記者問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格力公司董事長發表前述言論的時間早於你公司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公告的時間。
深交所稱,請格力公司嚴格規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 員對外發布信息的行為,切實提高信息披露意識,遵守並促使有關人 員遵守《股票上市規則》和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同時,提醒格力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誠信勤勉,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規及《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真實、準確、完 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老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