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36歲離婚女人的獨白:前夫出軌,我們還住一起只因為三點
琳琅做夢也沒想到,老公江楓會出軌,兩人當年是令人羨慕的一對恩愛夫妻,當年江楓向她求婚時的誓言還歷歷在目。
說好了愛她一生一世,可是他們才結婚十年,他轉眼就愛上了別人。十年的時間都敵不過他相識了不到五個月的女人,為了她他連老婆孩子都不要了。
婚都離了,可是江楓並沒有搬出去,兩人還同住一個屋檐下。並不是因為愛,只因為這三點。
1.隱瞞孩子,偽裝成恩愛
琳琅的女兒已經九歲了,這麼大的孩子說她不懂卻什麼都明白,說她懂可是她好像什麼也不知道。但是孩子總是敏感的,琳琅和江楓吵架時,女兒就問過她,他們會不會離婚,她說她有個同學父母經常吵架,現在已經離婚了。
兩個人都不願意要她,把她送到了外婆家。女兒不想自己淪落成這個地步。江楓還算有點良心,為了瞞住女兒,他並沒有搬出去和第三者住在一起。
兩人在孩子面前假裝若無其事,晚上關起門,江楓在房間里打地鋪。琳琅看到這些心都碎了,明明已經離婚了,還要假裝在一起,不知道是對還是錯?
2.財產分割我不會佔好處
離婚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兩個人窮極兩個家庭的力量才買了婚房,誰也願放棄房子,又沒有能力買第二套,大家只能繼續生活在一個屋檐下。
琳琅和江楓的婚姻破碎雖然江楓出軌,但並沒有抓到實質證據,兩人也不願意鬧到法庭。當時協商時,孩子歸琳琅,房子等財產一人一半。他們兩人都沒能力付錢買下那另一半,只能繼續住在一個屋檐下。
雖然琳琅每次看到江楓就會想起他出軌的事實,感覺像吃了一隻蒼蠅,但又有什麼辦法呢。她沒有能力買房,租房又不划算,江楓也沒那麼大方,甘願讓出那一半,自己出去租房。大家就這樣僵著。
3.我還愛他,想複合
離婚並非琳琅情願的,當時得知江楓離婚時,琳琅確實很憤怒,她又氣又恨。氣自己太大意,別人早就提醒過她,江楓和一個女人走得很近,是她高估了自己在江楓心中的地位。
恨江楓太無情,當初說愛的是他,現在不愛的也是他,這段感情總是他在主動。琳琅氣歸氣,恨歸恨,冷靜下來後,她曾想過離婚,但是她和江楓這麼多年的感情怎能說忘就忘。
只要江楓肯和外面的女人斷了,琳琅還是願意給他一個機會的。只可惜江楓不懂得珍惜,一邊向她討饒,一邊和小三糾纏不清。琳琅也是個心高氣傲的人,她實在無法忍受婚姻里有第三個人的存在。
兩人協商不了後,只能走上離婚這條路。其實到至今琳琅都還愛著江楓,兩人曾經有過許多美好的回憶。江楓如果不是鬼迷了心竅,被外面的女人迷住了,他其實還算是個不錯的丈夫。
平時也沒什麼壞習慣,還是很顧家的。琳琅繼續和江楓住在一起,無非還抱一線希望。兩人之間有個孩子,江楓繼續住在這裡,小三肯定會有意見,時間久了,也許他們之間也會有矛盾。
江楓貪戀外面的女人,無非就是他們相處了十年了,感情淡了,矛盾多了。難道他和小三之間就風平浪靜了,時間久了,他也許會發現夫妻還是原配的好。
一對相處了十年的夫妻,關係不是說斷就斷的,即使離了婚有時也離不了家。琳琅繼續和出軌的前夫江楓生活在一起,無非就是因為兩人之間的關係千絲萬縷,離婚了不是拆分一個公司這麼簡單,拍拍屁股就可以跑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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