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實行郡縣制,而不實行分封制,利弊如何衡量?
作為中國歷史上的風雲人物,秦始皇一生充滿了傳奇,創新了很多「史無前例」的制度,郡縣制就是其中最讓人津津樂道的一個。
唐代文豪柳宗元寫了一篇《封建論》的政論文章,認為中國分封制度是百害而無一利,並闡發了郡縣制的優越性。縱觀歷朝歷代的文人,幾乎都對郡縣制大加讚賞,而對分封制不停鞭撻。
無論教科書中,還是大家印象中,郡縣制都是一先進位度,肯定要比分封制更好。然而,事實上未必如此,因為各有利弊,或許關鍵在於如何衡量了。
所謂郡縣制,其實應該分為「縣制」和「郡制」,縣制起源於楚國,郡制起源於秦國。秦始皇一掃六國之後,將「縣制」和「郡制」結合,形成了郡縣制——郡、縣二級政權的地方行政制度。由於郡守和縣令都是皇帝直接任免,所以此舉加強了中央集權。
能加強中央集權的郡縣制,無疑利於中華文明,這一點無可置疑。然而,這裡卻有一個問題,即:除了邊疆部分區域有所出入,秦始皇奠定的中國版圖,和如今基本一致,後世為什麼沒有再大規模的向外開疆拓土?
其實,並非後世沒有開疆拓土的胸懷,而是和郡縣制有關:(1)郡縣制之下,主官是「為皇帝打工」,天高皇帝遠,所以一般官員沒有興趣在邊疆吃苦,(2)受制於古代交通、通訊等條件,皇帝能控制的區域有限,邊遠之地,打下來也沒辦法真正控制住。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來說,郡縣制之下,皇帝和中央權威得到了保障,但中國疆域卻很難再度大規模擴張。從後世經驗來看,事實也的確如此。即便漢唐元清時期,疆域比較大,但對於很多區域,都沒有實行直接的郡縣制,而是羈縻或類似總督制等形式統治。
在郡縣制的背後,周朝分封制就一定罪惡嗎?其實也不盡然,至少上述郡縣制的兩個弊端,周朝分封制都能全部解決。
一旦分封了諸侯王,那麼部分區域將由諸侯王自己管理,這就會發揮諸侯王的主觀能動性,不僅不會怠政,還會進一步積極開拓疆域。更為重要的是,諸侯王國不大,自然可以如臂使指,比較輕鬆的駕馭國家。所以,從這一角度來看,周朝分封制也並非「百害而無一利」。
或許,有人說,周朝分封制導致了諸侯王做大,最典型的是春秋戰國紛爭,讓天下大亂百姓流離,可謂罪惡至極。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周朝之初,疆域不大,但到了戰國末期,周朝疆域如何?從中華文明角度來說,能有如今疆域,周朝分封制功不可沒!
關於周朝分封制,和漢朝的大不相同,(1)周朝分封制是「撫有蠻夷、以屬諸夏」,目的很簡單,就是要讓周邊蠻夷最終歸屬華夏,漢朝的是「享受型」,(2)周朝分封的諸侯王,很多是分封到還不是「國家領土」的蠻夷之地,給一個名頭和部分支持,其他全靠諸侯王自己開拓,所以楚國是「篳路藍縷,以啟山林」,個中過程之艱辛,今人難以想像。
總的來說,秦始皇一統六國之後,實行郡縣制,而廢除分封制,對中國是利是弊,可能難以一言以蔽之。
如今來看,秦始皇最有利於中國的選擇,可能是郡縣制和分封制並行。比如,傳統區域實行郡縣制,但在疆域之外的地區,實行分封制,尤其可以把關東六國的原諸侯王,這一些不穩的的因素,打發到邊疆之外的區域,讓他們「篳路藍縷,以啟山林,撫有蠻夷、以屬諸夏」。
歷朝歷代一旦這麼做,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幾千年下來,中華文明圈會有多大?至少在東南亞地區,估計要麼是中國,要麼是中國的諸侯國,除此之外,別無他國!讓人遺憾的是,歷朝歷代的帝王將相造反派們,眼睛始終盯在這一畝三分地上,翻來覆去的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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