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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了134次後,他娶了別人:前任的婚禮你去嗎?


我心裡有過你,但也只能到為止了。

電影《一代宗師》里,有一句很樸素但又動人的台詞:

我心裡有過你,但也只能到此為止了。

誰又能免於愛?

誰又能免於分別?

在曲終人散的時間裡,大家都帶著或明或暗的傷痕,努力前行,努力忘卻。

但假如有一天,你接到那個人的請柬:我結婚了,希望你能來。

你會怎麼辦?



一個粉絲加了我的微信後,說是有困惑,便跟她開了語音,她開門見山地問出了一個問題:分手了,還能做朋友嗎?



老問題,好問題。



「怎麼了?」在我的追問下,粉絲卻哭了起來。



原來,三年前,男方父母看不上女生的家庭,

認為兩人「門不當戶不對」,逼著兩人分手。



這種分手,讓兩個人的感情平添了悲壯的成分。

兩人當即表示,分手後還是好朋友。



他們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



女生說,當她生病的時候,她會不自覺地想跟前男友傾訴;



當她喝酒之後,她會莫名其妙地拿起手機,把平時清醒時理智佔上風使得她沒有跟前男友說的話,仗著酒勁發過去,清醒了又會無比自責;



遇到工作壓力時,也想讓自己顯得不露痕迹地跟前男友一訴衷腸……



就這樣,藕斷絲連的三年過去了,她越來越不快樂。


最重要的是,她無法接受向她示好的任何一位男生。年華漸逝,自己成了老姑娘,將近三年,沒有談一次戀愛。



如果不愛了,我就恨,可以嗎?



很多人不愛了,就會不自覺地「恨」。



雖然,這會顯得我們小肚雞腸與人性陰暗,但是,之所以多數人會做這樣的選擇,因為這背後是有心理學原因的:

這是非常健康的心理過程,也是情感宣洩的自然選擇和必由之路。


我們不是聖人,愛而不得,這本身在人性中就會滋生恨。



你要做朋友的這個人,不是一個普通的人,TA有一個特殊的身份:前任。



「前任」是什麼?「前任」是你曾經摯烈、全身心地、奮不顧身地、一往無前地愛過的人。



TA不是路人,TA也不同於你身邊的任何一個朋友,不同於你的同學,不同於你的同事。TA是曾經和你甜甜蜜蜜、你儂我儂的人。你倆之間,發生過愛情。

愛情,不同於任何感情,TA是讓你曾經動了心的人。


面對曾經有過這樣感情的人,現在,讓你們做回普通朋友,你將如何面對曾經的情感,如何面對曾經那段感情里的自己。



無法交待,感情無法完結。



分手本身,就是現實矛盾和心理情緒的結果,這本身,就帶著「恨」。

否則,你們不會分手。


你們分手,一定是有原因的。



不管是你倆自己的問題,還是外界的阻力,比如父母原因,一定都是有原因的。只要有原因,你倆之間一定是發生了什麼,最後導致了分手,你一定是不愉快的,一定是憋屈的,一定是有情緒的。



前任是要徹底埋葬,還是可以彼此祝福?

為了了解大家的想法,我們採訪了一幫讀者,聽到了這些催人淚下的故事。

1

@桃之夭夭 27歲 女

其實一開始,我就知道,張小凡是不愛我的。

他是我上司,真正的有為青年。據我觀察,公司至少有3個女生在喜歡他。

但他還是悄咪咪地和我上了床。

第一次完事時,我問他:「咱倆算什麼?」

他抽了根煙:「你爽嗎?」

我說爽。

他說:「那不就得了,你不會還玩古代那套一睡定終生的事吧。」

我無言以對。

我自詡是新女性,能接受身體不是嫁妝的理念。但聽到這種話,還是有些失落的。誰不希望被當成唯一呢。

但喜歡一個人,又改變不了,那就只有享受過程,不去想結果。

在和張小凡成為睡友的半年裡,我們一起吃了3頓飯(都是在酒店點的外賣),

看了2場電影,用了134個套。

我以為總有一天,睡著睡著,他就會改變。

可這一天還是來了。

公司開始有傳言,張小凡要結婚了。和一個我不認識的人。

大紅請柬送到手上的時候,我愣住了。

我想到《聊齋新編》里,那隻名叫連鎖的女鬼,一直以為自己是人。

她與人相愛,生子,但直到有一天,怒急攻心,現出原形,才知自己早已死去很久。

金缽照頭的時候,她魂飛魄散,消失於人間。

其實我也是那隻女鬼啊。

在暗夜裡,和你起起伏伏顛顛覆覆,很像是活著,很像是愛。醒來發現,一切不過幻夢一場。

你新婚前一周,我曾約你吃飯。

這是我們第一次在正兒八經的餐廳吃飯。

我問你:「幸福嗎?」

你說是的。

我忽然間就控制不住眼淚了。

那我算什麼?炮友?床伴?寂寞情人?但我什麼也沒問。我說:「互刪聯繫方式吧。」

拉黑前一秒,我發了最後一條信息:

「你不幸福,我笑而不語。你幸福,我痛而不言。」

然後我離開了那家公司。

也離開了那個人。

2

@夏素素  25歲 女

2016年7月14日,凌晨四點,他打來電話。

「我還有2個小時就要去結婚了......睡不著,腦子裡全是你。」

我淚流不止,他也開始嘆息。

掛上電話,又想起那年的燈火。

繾綣夜色中,他坐在駕駛座上,一聲接一聲地叫我的名字。

「我們只能到此為止了。」

他是背負家族希望的人,要有詩禮簪纓之族、鐘鳴鼎食之家的姑娘來相配。

而我卑微如草芥,無法為他助力,也無法給予資源。

只有就此分手。

他行他的輝煌路,我走我的獨木橋。

往昔就這樣划上句號。

他說對不起,他說是他虧欠了,他說能不能再等等他,等他有了力量,再來實現他的承諾,他說我是他這輩子最大的心結,他說我依然愛你,他說有機會,帶我去看看愛琴海,他說再見了......

人如晚風,每一絲流動里,都有不動聲色的掙扎。

人在世界面前,是如此的束手無策,一如他的順命,我的卑微。

往後就沒有往後了。

造化弄人。歲月荒廢了所有的諾言,剩下的,都只是力不從心的沉默。

2018年3月時,他來加我微信。

驗證消息是:你好嗎?

我不好。我一點也不好。

他不會想到,那麼溫柔的歲月,會成為我多年不散的夢魘,和無法治癒的疼。

可是,這一切都與你無關了。

從此蕭郎是路人,縱使相逢應不識。

3

@宛然而升 29歲 女

我和他分手以後,微信早刪了,電話也刪了。但多年不用的QQ卻忘了。

2018年4月,在QQ空間里,看到他的婚紗照。新娘很像我。

我留言說恭喜。

他在QQ上回:「有空來嗎?」

我當然要去。

我要看看,這個曾在胸口刺上我名字的人,如今將誰摟在懷裡。

他的婚禮是5月2日,還有一個月。

我從來沒那麼大動力去減肥。

那段時間每天只吃三個蘋果,餓了喝水,整個人整整瘦了10斤,又做了頭髮、指甲、眉毛,還打了瘦臉針,最後花20000多塊,置了一身戰袍——白色禮服,9厘米高跟鞋,GUCCI包。

閨蜜看著我驚詫地問:「這是要去幹嘛?」

我說:

「搶婚。」

我要全副武裝,看他如何當著我的面,對其他女人說「我願意」。

5月1日,收拾好行李,坐計程車去首都機場,路上忽然就哭了。

想到太多往事。

想到他的臉,他的聲音,想到他在廚房做飯時的煙火氣,想到他曾對我媽說:「阿姨,有我在,莞然會幸福的。」

在飛機上也是哭。空姐走過來,低聲問我:「需要幫助嗎?」

我搖頭。

午夜時抵達他所在的城市。我坐了計程車,穿越半個城,在他家樓下看了一會兒。

小區單元的鐵門上貼著紅雙喜,樓上燈火通明。

那個陪伴了我3年的男人,正在準備迎娶他的新娘。新娘不是我。

第二天6點我就醒了。

洗澡,洗頭,吹頭髮,化妝,穿上禮服。

下樓時,所有人都看著我。一個高個子男生還吹了聲口哨。

可再怎麼閃亮,在他的世界裡,我還是黯淡無光的影子。

婚禮舉辦的地點,是這個城市最好的酒店。門口鋪了紅地毯,掛著他和新娘的大幅海報。

沒人來引領我。在角落裡,我找了個座位坐下來。旁邊有人問:「你是男方親友,還是女方的?」

我才發現,自己誰也不是。

有孩子叫著:「來了來了,新娘子來了。」

我急忙轉頭。

你牽著新娘,出現在門口。

你滿臉是笑,我也忍不住笑,但是漸漸就看不見你的笑了。

這是分手兩年後,我第一次見到你。黑西裝襯得你更加挺拔。你沒發胖,更沒委頓,還是初見時的模樣。只是你眼裡,再也沒有我。

你在台上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

你說著當年對我說過的諾言。

你成為他人的丈夫。

那天我喝了很多酒。

我一杯接一杯地跟鄰座乾杯。

我說:

「來來來,今天開心,一醉方休哈。」

像個醉了的酒徒。

新人來敬酒時,我站起來,笑著說:

「敬這世上最幸福的一對人。我乾杯,你們隨意。」

你看著我,並沒喝。

我又倒了一杯。

「敬李耀喜得嬌妻,敬你們子孫滿堂......」

你終於說話了。

你的聲音冷得像刀:「這位朋友,你喝多了。」

是的,這!位!朋!友!

我一個機靈,突然醒了。

原來我以為的祭奠,不過是犯賤。

我以為和你的故事是奢侈品,但對你而言,全是廢品。

我的青春,終於結束了。

4

@小左 29歲 男

網上有一對異地戀情侶,相戀4年,見面20次。

最後一次,是她的婚禮。

他開著車,從異地趕回。

在禮堂外站著,看她穿紅衣,披嫁裳,染紅唇,和另一個男子夫妻對拜。

他哭成淚人。

站在她對面的人,本該是他。說「我願意」的人,也本該是自己。

可是,一切都已經無法挽回了。

喜宴散後,他開著車,跟著婚車走了很遠。

直到婚車出了城,他對自己說,再見了,寶貝,我只能送你到這兒了。

山河歲月空惆悵,今生今世已惘然。

他想到《大話西遊》的末尾,至尊寶在斜陽里黯然離開,紫霞依在夕陽武士的懷裡,指著他的背影,說:

「你看那個人,好像一條狗。」

5

@二丁目 30歲 女

領完證的那天,想了想,還是給前男友發了一個簡訊:「我結婚了。」

他沒動靜。

我沒忍住,拔通了他的電話,提示:「您拔打的電話已停機。」

分手那天我曾問他:「假如有一天,我們都放下了怨恨,我結婚,你會不會來?」

他說:「不會。你也不會聯繫到我,我會跟死了一樣。」

他還真是說到做到。

其實後來我們無意中見過一次。

一個朋友約唱K,我跟朋友先到,他後來也跟一幫人進來了。我正在點歌,一回頭,看到他,整個人都木掉了。

走又不好,怕他覺得我虛。留又不好,怕他覺得我想靠近。

只有唱歌。但唱的歌味道全變了。

唱《愛的代價》,像唱給他聽的。

唱《傳奇》,也像是唱給他的。

竟然有點哽咽。真是丟死人!

他陷在沙發深處,眼睛看著我。什麼也沒說。局散了,他也走了。

這是永別。

我才知道,我們是真的沒有可能了。

我曾經覺得他絕情,後來才感恩:

他只有徹底割裂,我才能真正放下,去開始新生活。

朋友說:「和你分手後,他有一次喝醉了,說到你,哭得很厲害,說『我沒那個命啊......』聽得我們一幫人都很難過。」

我問那他為什麼不聯繫我。

朋友說:「可能他覺得,不打擾,才是他能為你做的最後的事吧。」

前幾天在郵箱找舊文件,翻到與他曾經的書信往來。一下子就不行了。

浮塵之下寒光閃閃,舊愛新痛一同來襲。像走著走著,忽然跌入一口地下井,幽黯中,橫七豎八的,都是我的青春。

那時候,我們是結結實實地愛過。

但現在,我們是分分明明的路人。

花開兩朵,天各一方,後會無期。

或許只有這樣,我們才對得起深情二字吧。愛一個人,不僅要握緊手,還要懂得放開手。

6

我一直覺得,感情里最害人的,無非四種東西:

面對誘惑的不自律,面對問題的不負責,相愛時的控制,分手時的拖泥帶水。

該斷不斷,必受其亂。

每一份已走入死局的關係,不改變,不決裂,必然消耗雙方的時間。所以,不要猶疑,不要回頭。

至於要不要參加對方的婚禮,我覺得要考慮的,不是自己想不想,而是以下這兩條:

1 ,你的伴侶介不介意?

如果介意,不去。

如果不介意,和他一起去。

2 ,對方的伴侶介不介意?

如果TA介意,最好不要去。

如果TA不介意,那麼像普通朋友一樣祝福。

不要帶著去彌補、去比拼、去窺視的念頭前往。因為這說明你依然在乎,而在乎的結果是,你必定會很受傷。

最後我想說,愛情最美的結局是什麼?

是執手嗎?是領證嗎?是生兒育女嗎?

不。

是相愛的兩個人,在這段關係里都變成更好的人。不論繼續,還是分別。

願所有人,都懂得愛,也懂得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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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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