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就要讓生命活著有意義,原來這2點才是生命的意義
美文
01-19
生命的意義,就是敬畏和尊重。一個人只有內心深處敬畏和尊重什麼?他才能懂得珍惜什麼?有些人,之所以視生命如賤草,隨意踐踏,正是他不懂得對生命起敬畏之心。
對自己生命不珍惜的人,你更不要指望他對這個社會有所作為,更不要指望他去善待別人的生命了。
活著,就要讓生命活的有意義,有價值。沒有意義的生命,如同螻蟻一般,或許還不如螻蟻,螻蟻至少活著一天,就要努力去儲存食物,儲存食物的目的,不就是為了活著嗎?
這個世界上,能夠好好用心活著的人,才是敬畏生命之人,才是熱愛生活之人。
蒙森說:生命由種種經驗,而千錘百鍊。
所以說你的生命只要能夠經歷生活淬鍊,就一定能讓自己成為浴火的鳳凰。再平凡的生命,都有屬於它的價值,只要你珍惜生命,敬畏生命,它一定可以閃耀發光,發熱。
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有如鮮花綻放的時刻,當你不懼人生風雨,在歷盡千辛萬苦之後,就能夠擁有壯麗時刻。一個懂得奮鬥的人,他的生命才會體現他的價值。
熱愛生命和生活的人,是最可敬的,也是最可愛的。
羅蘭說過: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熱愛生命的人。
哲人也說,生命就是一條峽谷,只有勇敢的人,才能通過。那麼那些不珍惜生命的人,定然是不能承受生活之重,之險阻的人。
有些人的生命短暫,卻是恆久,有些人,活著,靈魂卻已經死去。人生天地間,如白駒過隙,快樂總比憂愁多,生命本短暫,何必千千結?
既然我們來人間走一遭,那就應該好好活著!笑對人生,善待生命,生命對我們只有一次,不要愚蠢到一次生命,都不願意好好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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