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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時女方該不該要彩禮?

結婚時女方該不該要彩禮的話題,一直以來都是大家熱衷探討且分歧較大的一個話題,一種觀點認為愛情至上,要不要彩禮無關緊要;一種認為自古以來結婚都要拿彩禮,這是一種風俗和傳統,同時也是證明男方對婚姻的重視程度,必須要拿彩禮,總之是各執一詞、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其實結婚時女方該不該要彩禮?這就要看客觀看待。

第一、一種形式,無可厚非

有人說結婚收彩禮是一種封建遺俗,應當擯棄反對。常言道「存在就是理由」,結婚收彩禮的習俗,從古至今流傳很久,似乎成為一種傳統,甚至與已經成為一種婚俗文化的組成部分,而它之所以能流傳下來,而且保留至今沒有被淘汰並且有愈演愈盛之勢,就連曾經有段時間,彩禮及與彩禮相關的訂婚和婚約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廢止,但在民間始終頑強存在,之所以如此自然有它原因和道理。從古至今女方結婚要彩禮,究起成因,不外乎是通過彩禮起到一個對婚姻承諾的約束作用,這就好比現代的合約簽訂一樣,古代的定親儀式和現代的領取結婚證都屬於合同的簽訂,而其中的彩禮就相當於合約的定金一樣,為了約束和促成雙方對婚姻的履行,男方通過彩禮表明了對這樁婚姻的認可度,當女方收下彩禮,則表示婚約達成,不再輕易更改,帶有一種約定的成分。

結婚時女方該不該要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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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彩禮的給予還有一種祝福的心意在裡面,將一種美好的祝福通過物質形式進行了具象的傳遞和表示。其次在婚後一旦婚姻出現變數時,當初的彩禮的多少也會對一些不明事理的家庭起到一定的影響作用。就比方說有的女方不要彩禮,男方父母不但不會心存感激,認為女方是倒貼,覺得媳婦娶得容易,從而看輕女方,男方家庭和本人都會認為沒花什麼錢,沒有投入什麼,便也不會珍惜,得之容易便會棄之不惜,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對方婚變成本。但是真正的的彩禮對婚姻幸福與否並無直接關係,也不會起到什麼太大的約束和促進作用,只不過是多年流傳下來的一種帶有儀式感的東西,就和結婚是不是必須穿西服、婚紗一樣,不存在該不該的問題。

第二、量力而行,無傷大雅

既然彩禮只是一種婚俗,一種儀式,和婚姻幸福沒有多大的關聯關係,那這樣就完全可以根據自己家庭的情況,結合自己家的條件,男人給一定彩禮也是理所應當的,更是心意和態度,無所謂對與錯、該不該。可以量力而行,適度而為,不能認為彩禮越高愈好,於是打腫臉充胖子,超越自己家的實際情況,不顧自家的經濟條件。但也不能男方家境殷實、富足闊綽,而一毛不拔,沒有任何心意和表示,甚至只是象徵性的意思一下,這與風俗、習慣都是相悖的,也顯示不出一種誠意。如果真的是男方家家徒四壁,一貧如洗,這樣也就不能勉為其難,不能讓對方舉債、借貸去支付彩禮,這也是不可取的,因為最後家庭的負擔最終還會落到兒女們身上。

結婚時女方該不該要彩禮?

而作為女方對待彩禮也是要適度合理,不能漫天要價,貪得無厭,尤其是在某些農村地區,孩子結婚,動輒幾十萬元,車,房一樣都不能少,成為一種固定的價格,這樣就是一種把女兒當商品,進行買賣婚姻的行為了,這是與情與法都不相符的行為了,而且還會傷了和氣,影響到兩家關係以及自己女兒的幸福,是得不償失,所以給女方彩禮如果量力而行,則是個無傷大雅的事,不應去一味地苛責該與不該。

第三、變換形式,愛的體現

就事論事,結合當今的社會現實,從實際出發,結婚時女方該不該要彩禮,甚至女方家的嫁妝,如果變換一種給的方式,改變給的對象,一改傳統的彩禮模式,就是彩禮不能給與女方家庭,最好和女方的嫁妝一道送與兒女,完全出於對兒女的愛還是應該考慮給的,這不失為一種愛的延續和體現形式,緣何如此說呢?因為我們現在面臨的現實狀況是這樣的,現在青年男女一離開學校走向社會,都會面臨嚴峻的就業形勢和激烈的就業競爭環境,直至就業一工作,就期望能拿到高薪、好待遇、好福利,畢竟是少之又少,甚至可以說是鳳毛麟角,就算是兩人創業,但是短短時間裡就能創業成功的又有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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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從就業到成家之時,小家庭幾乎沒有什麼家底和積蓄,基礎薄弱,而他們卻要面臨著房子、物價、各種消費支出等重重壓力,這時候一旦有什麼風吹草動的,當事情擺在他們面前時,他們是沒有實力應對的,這是大家目前都所要面對的現實。如果把彩禮和嫁妝都給了兒女的話,就給他們奠定了一定的物質基礎,也就是有點家底了,再加之自己的收入積蓄,就不至於捉襟見肘、窘迫不已了,這樣也就算對他們關愛的延續了,也就是俗話說的「扶上馬,再送一程」。

曾經有一同事,小兩口結婚不久,單位要房改需要限期繳納購房款,逾期不交就取消購房的資格,而他們當初就是父母把彩禮、嫁妝還有當初宴請賓客的禮金通通沒要,全部給了他們小兩口,於是他們就把這筆錢預交了首付,再從銀行按揭貸了很少的一部分,這樣小兩口不但住上了新房,而且還貸的壓力也不大,這一切完全歸功與當初的那些彩禮、嫁妝還有禮金。從這個事例不難看出把彩禮變換一種方式和給予的對象,不失為一種愛心轉換,對兒女幸福的鋪墊。

所以說結婚時女方該不該要彩禮?作為一種風俗形式可以保留,並且結合實際情況量力而行,並把它轉化一種形式,也是一個不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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