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個兇案觀光團,每天帶人參觀兇殺案,現場講述死亡故事…
全球各地真實靈異事件、驚悚懸疑奇聞、恐怖鬼故事.....
人生這麼枯燥,何不來點刺激?! 關注我,你怕了嗎!
香港有個很特別的觀光團,叫「
油麻地的兩萬種死法
」。
「幽暗角落裡一向有人生活,只不過你不敢獨自去看。」
顧名思義,兇案導賞團就是帶領遊客回顧各類命案和兇殺案的團體。這個特殊的導賞團成立於2016年10月,觀光團發起人叫陳可樂。
他帶領一些香港市民走過一些基層的生活空間,希望可以探討他們為什麼會死在那裡。為此,2016年,陳可樂甚至得了個「感動香港獎」。
「透過死亡,對底層市民生活空間、困境作更深入的了解。」項目旨在通過這種特殊的方式引發遊客對社會底層多一些思考。
在觀光過程中,導賞員通過「現場參觀+講述」的方式,帶領遊客返回現場觀察,講述當時事件死者背後的故事,使遊客真切感受「油麻地的兩萬種死法」。
觀光路線全程1.5公里,當中涉及約十多宗命案,起點是一幢白色大廈,這裡是整個油麻地死人最多的地方。
兇案類別多種多樣,包括:
油麻地警署路口交通事故致死案、旺角垃圾站15歲私影女棄實體屍案、碧街便利店兇案、床褥卷裸女棄屍街頭案、油麻地地鐵站嬰屍案……
這些命案的共性特徵是,受害者或行兇者幾乎都是香港社會的弱勢群體或者社會邊緣人士,平時很少被人關注到。
「死者及疑兇都是小市民,死了你也不會察覺,沒人關心他們的處境。」他們在香港的生活如何,很少被他人真正了解過。
接下來挑了裡面六宗兇殺案給大家扒扒~
7-11命案
著名的碧街7-11命案案發地點。當時有人走進這間便利店內買薯片。嚴格來說也不是買,而是他拿起一包,打開便開始吃。
店主當然感到很驚訝,這個人在幹什麼?於是上前跟他理論,說:「先生,吃東西要付錢的,不可以拿起就吃。」
這個人二話不說,拿出刀來捅7-11的店主,插了他心口附近位置多次。
店主中刀後倒地,跌倒在收銀櫃檯的後面。大家也很害怕,即時離開,也有人替店主鄭先生報了警。把他送到附近的廣華醫院,雖然鄭先生並不是即時死亡,因為沒有插中心臟,但也受了重傷。
不幸地,他熬了七天之後,因傷重不治。7-11也開放了便利店的銀行戶口,讓市民捐錢。也有很多市民來到7-11捐款給鄭先生。最後在一星期內籌了一百四十萬,連同7-11退運的加盟費,把錢給了家屬表示悼念。
這件事後有一段插曲,命案發生後,有人稱兇手是南亞裔人士,而油尖旺區也比較多南亞人活動,認為是南亞人搞得該區治安混亂,隨街殺人。
因為碧街7-11位於油麻地地鐵站A出口那邊,相當多人用這個出口出入,是一個很旺的地方,所以在這裡發生命案覺得更為震撼,在一個鬧市中心有隨街殺人事件。還要所謂是南亞人做的,於是有人放置花牌,希望表達香港人的憤怒,叫「假難民滾出香港」的情況。
也有團體來到7-11門前示威,希望叫南亞人快點離開。事實上,閉路電視有把兇手的樣子拍下來,且拍得很清楚,而如果大家有看過相片的話,也會覺得相中人完全不是南亞人,他似乎是一個膚色較白,甚至可稱為白人或亞洲男人。
當然警方也很快捉到兇手,因為他殺人後沒有逃得很遠,他還在佐敦、尖沙咀附近走來走去。
拘捕他後,他的身份真相大白,他原來是一個越南裔的加拿大護照持有人。即是他手執加拿大護照,但種族來說是越南裔。
他來香港的目的是旅遊,所以嚴格說他是加拿大遊客。兇手不過是加拿大遊客,不知為什麼以訛傳訛變成南亞人。
時至今天,還有人在談論這宗案件時會稱之為「碧街南亞人嗰單野」。
由此可見,網路上很容易廣傳的錯誤片面形象,很容易根深蒂固,在大家心目中留下印象。即使我們事實上後來知道兇手是加拿大遊客,也無法糾正這個錯誤的印象。
床褥卷屍案
這一宗案件發生時也挺駭人聽聞的,是一宗床褥卷屍案。像蛋卷般,用床褥把屍體卷著,像個忌廉蛋糕般,就這樣放在旺角街頭長沙街。
在藍色噴有彩虹圖案的鐵閘下,死者屍體就是卷著放在彩虹下面。
死者去世時是一個露宿者,她是一名印尼裔的女性難民酷刑申請者。
她自稱在印尼受迫害,所以來港尋求難民身份。兇手是她的男朋友,是南亞裔的難民申請人。
他們在街頭露宿,相依爲命。有別於我們一般印象中「瞓街」的露宿者,這兩個人不是「瞓街」的。
他們是在發現屍體地點隔壁的大廈天台留宿,油尖旺有很多這類舊樓,它們裡面很多時候經營了色情規模或是按摩足浴店等,到三更半夜還在營業,而大廈也不會鎖門,因為下面經常有人出入。
可能沒有看清楚,就算有也不理會出入的人。於是這些大廈天台就成為了露宿者和無家可歸人士的暫時居住地、不受人打擾的地方。
所以你可能以為露宿者「瞓街」,但他們可能是住在你家的樓上最頂層。這兩位露宿者同時是難民申請者,一同在大廈的天台露宿,當時因為兩人發生爭執,男的把女朋友打死了。
打死她後,很直接用床褥包起來,然後從大廈天台運到地下,放在隔壁大廈門口街邊。但這麼大部頭的床褥放在街頭也沒有人理會它是什麼、也沒有人檢走它。
隔壁的地產舖老闆,一早看見地上有床褥,但既然沒有人拿走,自然不會理會。
直至傍晚,老闆看見捲起的床褥還在,奇怪為什麼還沒有人拿走,於是去踢一踢床褥, 一踢之下有一隻人手跌了出來。
他這才發現床褥裡卷了一個人,從而發現了死者。事件曝光後,香港人看了一、兩天報章,知道旺角鬧市有屍體發現案,但在印尼人的社群里,包括在本地定居和在勞工群體,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震撼。
因為他們某程度上會認識和知道死者在這一區活動,所以大家都很想找到兇手。
所以會瘋狂在社交網路上轉發這一宗兇殺案的消息。很快,警方透過閉路電視和他們認識的人,找到了死者的男朋友亦即是兇手,並拘捕了他。把兇手繩之於法。
地鐵嬰屍發現案
油麻地地鐵站。在一個這麼明亮的地鐵站內,也曾發生一宗嬰屍發現案。
有一天,一名清潔女工在列車抵站後像平時那樣上車清潔,在列車座位下發現卻一個紫色環保袋。
她最初以為是乘客遺下的物件,撿起來打開裡面還有一個黑色膠袋,再打開裡面是一個帶有臍帶的嬰兒屍體。
它大概是三十八周大,接近可以出生,但大家對嬰兒的父母身份則一無所知。
警方亦很快從閉路電視知道是誰遺留下了嬰兒。原來他屬於一名印佣,後來有拘捕她。
印佣知道是懷孕後不知所措,自行服藥墮胎。時間上亦很接近可以把他生下來,直到三十多周才決定墮胎。這是一個相當危險的做法和決定。最後拘捕印佣的過程也很戲劇化。
原來印佣在列車上遺棄嬰屍,是因為其僱主每天會叫她往兩個地點工作,僱主有兩個物業,兩邊都要打掃。
她每天都要乘車來往這兩個工作地點。所以她墮胎後,順手把嬰屍遺在每天會乘坐的列車上。警方最後找到她,是憑閉路電視知道印佣每天什麼時間會出入地鐵站,再在地鐵站月台等她出現拘捕她。
很神奇的是,她的僱主好像完全不知道她懷孕。因為懷孕去到三十八周已經相當明顯,理論上應該是看得出來的。但不知爲何,她的僱主完全不知道。
僱主得知,是直到警方拘捕了印佣,把她押到僱主寓所作基本調查、以及讓她收拾個人物品時,僱主才獲悉女傭懷孕、墮胎和棄屍。
僱主亦一如大家所料,知道有這件事後立即解僱了印佣。這位印佣也很神奇地一邊懷孕一邊不需放產假。就香港而言,法定產假是「前四後六」,即是預產前四個星期理應開始停工休息放產假,因為繼續工作、出出入入有點危險。
這位女傭明顯地沒有產假的待遇,她如常工作,每天乘車來往僱主的兩個物業清潔。更神奇的是,她墮胎後也沒有放假,繼續上班。
總言之她在中間找時間墮胎,順手丟了嬰屍,然後繼續上班。女傭被拘捕後被控兩項罪名:非法處理屍體罪和擅自非法墮胎的罪名。
當然她也沒有任何辯護的理由,她的確做出了這些事。法官最後裁定她罪名成立,判處監禁五天,並緩刑執行。即是說,判得相當輕,只需坐五天的牢。而且緩刑即是說不用坐,除非一年內再犯。
所以好像沒太大後果,不用坐牢。但在她本人來說其實不是這樣的,因為其實印佣被捕後一直不能保釋,因為她不是本地人,沒有聯絡人。理論上警方很擔心讓這種人保釋後,他可能會棄保潛逃,不知所蹤。
所以她被捕後一直不獲保釋。自拘捕那天起即被拘留,未審已經在坐監,一直拘留到年底開審時已經有數個月。 她被拘留了數個月,儘管法官判處監禁五天,並緩刑執行,但因為她以工作簽證來港逗留,被解僱後就不能留在香港,獲釋後即時遭遣返印尼。
所以她已經返回印尼。這個就是油麻地地鐵站內發生的嬰兒屍體發現案。
奧海城碼頭裸屍案
接下來這一宗屍體發現案,是在碼頭、油麻地避風塘發生的。有一艘經過的金光飛翔船發現了屍體。
有一天,這艘金光飛翔船的船員發現船身的推進器吸住了些東西。他們到機房,打開門去看看馬達吸住了什麼,發現有一隻斷手!
一開始以為是船上的船員墮海,於是他們去點名,看看有沒有人不見了。但點算後是齊人的。於是就更加害怕了,沒有船員失蹤但多了一隻斷手。
於是派了蛙人潛到海底,潛了兩個小時後終於發現了一具裸體的女屍。她只有一隻手,另一隻已經跌進馬達里。
起初,警方和船員都對女屍的身份毫無頭緒,不知道她是誰。警方透過傳媒公布了這件事,而且發放了拼圖。不久,死者的家人即其丈夫來認屍,認出了那位是自己太太。
其實死者是一位三十來歲,頗「靚女」的一名少婦。她叫鍾明芳。她是從大陸來香港的。她跟她丈夫在內地結婚、在內地生小孩,一家幾口一同從大陸下來香港定居。
但可能太太(即死者)來到香港,對本來的婚姻和家庭有所不滿,於是沒有離婚但離開了丈夫和子女搬出去住,希望有自己的生活。
她在尖沙咀的夜總會裡當公關謀生,另外有一位男朋友,是一名中年人。案發時,死者跟男朋友在海邊談心,喝啤酒等等。期間因為錢的問題,發生衝突、開始吵架,這位男朋友跟她打架,揑她的頸,又把她推在地上。
混亂之中死者暈倒了,未死去但只是暈了。但這位男朋友可能喝醉了酒或不知怎麽樣,想:「
糟糕,她是不是死了?」要是死了,一時之間又不知道怎樣處理。於是起了一個傻念頭,就是不如把她扔進海裡吧。
於是他把暈倒的女主推到,扔進海後,事主事後當然是溺斃的,然後被經過的飛翔船吸了進船底。應該是吸力太大,連手也扯斷了,也扯走了身上的衣服,所以發現時是一個裸體的屍體。
而且手也扯斷了吸進機房。終於真相大白,找到了死者的身份。亦拘捕了兇手,亦即其男朋友。
彭楚盈案
華德大廈的高層單位,曾經發生屍體發現案。單位業主是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胞兄方曼生。他已經持有該物業很多年,但沒有放租。
有一天,他請人去清潔這個單位。清潔工人一打開門,就發現一具人骨在地上。已經是骨頭,沒有血肉。頭顱在垃圾桶裡,下面壓有一個避孕套。
清潔工人大驚報警。警方進行初步調查後,發現死者是彭楚盈。她死時三十五歲,是一名模特兒。她跟方曼生是戀人關係,可能很年輕的時候,約二十歲前已經跟他在一起。
彭楚盈生前亦有吸毒習慣,情緒亦較波動,有與精神科醫生會面和服用抗抑鬱藥物。一般來說,這種案件在物業內發現骸骨,會進行調查和死因研訊及拘捕屋主。
因為屋主一直持有物業,沒有出租,為什麼會不知道屋內有骸骨呢?
當時上述事情並無發生,沒有死因研訊和進一步調查。有人說一定是因為陳方安生是當時的高官,所以當家人與命案扯上關係,就不展開調查。
直至陳方安生卸任政務司司長,政府換屆安排了黃仁龍任律政司司長,才破天荒由他向法庭提出重啟死因研訊調查。法庭亦同意及批淮這項申請。
重新展開研訊後,傳召了五名證人及若干證物,包括方曼生本人出庭作供,嘗試找出為什麼彭楚盈會死在該物業。
死因庭最後作出的結論是, 彭楚盈並非死於謀殺,應該是死於自然或是噎死。
後者聽上去很奇怪,專家證人就嘗試解釋:既然彭楚盈有吸毒習慣,並有多年毒癮,所以她有可能是吸食大量毒品後,嘔吐時被自己的嘔吐物噎死。
當然,這也只是一個推斷。因為由她死去,到變成白骨,到被人發現,而再拖到隔了幾年才正式進行死因研訊,所有鑑證用的資料、DNA樣本、血肉等都已經沒有了,只剩骨頭。
又沒太多證據資料死因研訊作結論。無論如何,專家給予的意見是她有可能是噎死的。
但噎死怎樣解釋她的頭骨在垃圾桶內呢?專家也認為是有可能的。她死去的時候在床上,所以她死去後滾到地上,垃圾桶在床邊。
頭部於是乎倚在垃圾桶邊,身體則躺在地上。她的身體分解、腐化時,頭和身會分開,頭部跌進垃圾桶,身體則還在垃圾桶外的地上。
由於她的頭部跌進垃圾桶時,頭挨著垃圾桶,而因為屍體未完全分解,所以頭部脫落時,並無使垃圾桶傾側或翻倒。當發現屍體時,就會看見頭骨在垃圾桶內,壓著避孕套和本來的垃圾,而身軀骸骨則在垃圾桶外。
所以專家認為這個發現屍體的情況,也不一定是有可疑的,可能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家屬當然很不滿意這個結論,覺得警方和政府是在包庇兇手、覺得彭楚盈是被殺的。
因為家屬稱在完成、警方要時,有許多重要的證物都不見了,
當中包括很多彭楚盈和方曼生的合照都不見了沒有了。
他們也發現彭楚盈的日記裡有很多頁被人撕走了。另外,在案發現場發現的避孕套,最後沒有呈為證物。
警方被問及原因時,他們說是遺失了,該證物已經沒有了 。所以家屬認為調查是不完整的。但既然事隔這麽多年,由案發到發現屍體到死因研訊,中間差不多相距八年,其實真相大白的機會本身就很渺茫。
受害者最多的還是女性
油麻地一向都是龍蛇混雜,有基層少數族裔、難民無證人士、露宿者。
其中發現一個共同點,這些兇案的受害者大多是女性。可能也顯示了女性在我們這個社會裡面特別脆弱,不受保護。
15歲少女被殺案
香港有一名15歲郭姓女孩,她早早輟學,到處打零工維生,平時也在擔任外拍模特兒。
2014年時,34歲無業劉姓男子與她聯絡,邀請她擔任外拍模特兒。兩人約好拍攝2小時,費用為RMB500元。
那天兩人見面後,劉男把女孩帶到自己的住處。女孩不太情願,但還是答應了。她換好衣服準備拍攝,沒想到劉男竟然拿起蕃茄醬瓶狂敲她的頭部。
她拚命反抗,劉男就用膠帶綁住她的雙手,封住她的頭臉,還用尼龍繩綁住她的脖子和腳踝。
隨後劉男對女孩施暴、性侵,只要女孩沒有反應,他就強灌酒繼續施暴,最後女孩因為窒息身亡。
劉男發現少女死去後,把屍體裝進了行李箱,帶著行李箱去酒店住了一晚。隔天他將屍體放在袋子裡,丟到了垃圾站。
期間劉男力氣不夠,
他叫了垃圾站內的一個清潔工人,名叫娟姐,幫忙把屍體丟棄。他還很有禮貌地向娟姐講「唔該」。
娟姐對包裹很好奇, 她發現很沉重。其實也頗有趣,因為清潔女工每天都處理很多垃圾,但不知為何對這件垃圾特別好奇,因為覺得太重。所以摸了摸,發現軟綿綿的。
她以為有人掉了動物的屍體體,是不是有人掉了一頭大狗?她打開來看,一打開已經看見染了色的長頭髮,知道是一個人,所以發現了死者。
娟姐很害怕,立即報警。警方亦很快從閉路電視得知整個運送過程,很快捉到兇手。這位清潔女工之後當然很不安樂,整個星期也在垃圾站外為死者上香。
由於死者被發現時下身赤裸,娟姐也親自掏錢為她買了衣紙衣服,燒給她希望她走的時候有衣服穿。
這就是發生於德昌里一幢大廈內的單位的兇殺案的第一現場。
死者體亦被運送越過大半個油麻地旺角區,最後被丟棄在垃圾站內。
最終法醫驗屍時屍體上已經有屍斑,頭腳被塑膠袋包裹,死者肛門、Y道都有血跡,還有劉男的J液。
這起案件開庭後,劉男否認謀殺,說自己誤殺女孩。法官認為他的行為「非常恐怖,而且令人作嘔」,現在案件還在審理中。這種喪心病狂的傢伙根本不配為人啊。
我們繁華璀璨的背後其實有很多陰影
。
如果說,香港這座城市是一部大的機器,不斷地吞噬靈魂的話,那他們可能就是一些雜碎。
哪怕是死掉了,也不過是變成報紙角落的一個小小的豆腐塊。然後報紙又被人拿去墊餐桌,被弄得湯水淋漓。
香港地,有時很冷漠
有一個案件是一個老伯上吊自殺,並且跳出了窗外。
他的屍體掛在了四樓大廈的外牆,對著夜市街一整晚都沒有人發現。
讓人覺得香港這個地方,冷漠得令人窒息。香
港有一些建築叫唐樓,是戰前修建的。
唐樓裡面的一間單元房,可以隔成9個甚至是10個劏房(劏,讀音是tang,粵語常用,意思大概是宰殺,比如劏豬,就是殺豬的意思)。
1950年,香港有很多這種籠屋
劏房空間很小,一般只放得下一張床,有時廁所和廚房都是粘在一起的。比大陸那些城中村條件可能更加糟糕。
而這些狹窄的劏房,常常是罪案的溫床。
曾經有一個媽媽,在那個劏房裡面斬死了自己的女兒。
而劏房的牆,只是一塊板而已,但鄰居竟然沒有察覺和報警。到什麼時候才去報警的呢?
劏房
就是當那個女兒的肢體塞住了廁所,搞到他隔壁沖不到水了,他才報警。
社會冷漠到這種程度,讓人頭皮發麻。
璀璨背後有陰影,喧嘩背後有冷漠,正因為每個人都在說,但缺少傾聽者,所以忽略了很多角落的人群和故事
。沒人聽見他們生前發出的悲吼,也沒人聽見他們死時絕望的哭泣。
28歲就立下遺囑的陳可樂,提到兩個問題。
陳可樂接受採訪
「我固然明白它當中有很多獵奇,還有很多煽情的部分,參觀者來了之後,當他直面這些故事,他會自己學到一兩樣東西:
你怎麼樣去接受死亡?你們覺得自己生命的意義是什麼?」
我們有愛的教育,卻缺乏關於死亡的教育。
網友@詩性代碼說:
「我時常覺得中國缺乏三種教育:性的教育、愛的教育、死亡的教育。這三種概念,分別對應人生的三個支點:身體完整、靈魂豐沛、生命價值。」
所以當下的我們,面對性,我們閉口不談;面對死,我們無法做到敬畏;面對生,我們也無法做到尊重。
假如一個人懂得尊重性,怎麼可能忍心強姦一個無辜的女孩,甚至是一個孩子?假如一個人尊重生,敬畏死,怎麼可能忍心對一條條生命揮刀呢?又怎麼可能在砍殺一個人之後做到如此鎮定?
勇敢地直面死亡,了解死亡,也許是我們每個人所必須要做的事情,就像愛的教育一樣。
假如每個人都懂得尊重生命,敬畏死亡,也許這個世界大家都會好過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