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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字源研究務必貫徹「三通原則」

甲骨文的研究工作,整體上分為兩大塊。一是對甲骨文的釋讀,二是對甲骨文的字源研究,即確定其字形的來源和意義,這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簡稱《說文》)把整個漢字史一分為二,許慎之前的漢字不僅是不成熟的,而且其字形演變過程在文獻上不可考,只有靠後來考古資料補充。《說文解字》標誌著漢字系統的成熟,同時,此後的漢字字形的演變過程都被清晰記載。

所謂的甲骨文的釋讀,實際就是建立甲骨文與現代漢字的對應,確認某個字就是現代的某個字。這個對應就是建立從甲骨文到現代漢字字形演變的完整鏈條。這個鏈條又分為上下兩截。上一截是從甲骨文到《說文》,下一截是從《說文》到現代漢字。由於下一截是清晰的,因此關鍵就在上一截,即確認從甲骨文到《說文》的字形演變鏈條,確認甲骨文某個字的字形就是《說文》某個字的字形。完成確認,就是完成釋讀。當然對《說文》所無的極少數字形,上、下兩截的分界點可以定位晚至宋朝的韻書。

甲骨文的釋讀只需關注甲骨文已經產生之後,由甲骨文字形到《說文》字形之間的的演變史,而無需關注字形本身的起源和意義,無需關注甲骨文字形的字源究竟是什麼,其內涵何在。

而要確認甲骨文字形本身的來源,確定甲骨文字形的內涵,就需要研究和追溯甲骨文之前的歷史,而非甲骨文之後的歷史。目前的甲骨文研究,主要集中在甲骨文的釋讀上,所關注的僅僅是甲骨文產生之後,從甲骨文字形到《說文》之間的字形演變史。而沒有關注甲骨文之前,甲骨文字形要素本身的漫長形成史。

目前甲骨學的成果也僅僅體現在甲骨文的釋讀上,在甲骨文字源的確認和內涵解讀上,幾乎為零,甚至為負。為零是沒有研究,不去研究,而為負則是進行錯誤的、臆斷的、誤導性的研究。現在學界對甲骨文字源和確認和解釋99.9%都是錯誤的、臆斷的。

在對甲骨文字形內涵、字源的研究上,我摸索出了一個「三通」原則,也是基本的方法論。必須做到這「三通」,才可以認為靠譜,真的通了。這「三通」分別是:通義項、通字例、通義理。

「通義項」是說,對一個字字形內涵、字源的解釋,應該對該字的所有義項都解釋的通,不能只通一項而不通其餘。譬如對「大」字,從許慎開始就將其看成是象形字,認為是對人的象形。「大」的確有指人的義項,對這些義項,還是勉強能解釋,但是,對於形容詞的「大」的義項,是絕對無法從對人的象形中解釋通的。

許慎對此的解釋是:「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象人形」。這個一句話的邏輯本身就很奇特,實在看不出後半句與前半句有何關係,從「大象人形」怎麼能推導出「天大、地大、人亦大」。許慎對「大」的「象人形」的解釋,就沒有做到「通義項」。

對「大」的字形解釋要做到「通義項」,就必須跳出「象形文字」的教條思維。「大」的確象人形,但是「大」所象的不是一般人形,而是「大人」的形。而「大」象「大人」形,又並非指代外在的「大人」之形,而是指代內在的「大人」之德,「大」的所有義項都是從「大人」之德派生而出,而非從外在的「大人」之形。外在的「大人」之形與一般的人形並無區別,但是,內在的「大人」之德卻與一般人迥然不同。

因此,漢字的造字著眼點、側重點並不在外在的形,而在內在的「德」。用現在的話說,不在外在的現象,而是內在的本質。漢字不是「形」的文字,而是「德」的文字,不是「現象」的文字,而是「本質」的文字。漢字不是去「象形」的,而是去表德的,不是去描述現象的,而是直指本質的。

「通字例」是說,一個在結構上很簡單的字往往是很多複雜的字的結構要件,那麼對這個簡單字的字形的解釋,應該能夠對所有以其為結構的複雜字的字例,以及每一個字例的所有義項,都應該能夠解釋的通。一個複雜字例的一個義項解釋不通,就沒有做到「通字例」。

以「大」為例,對「大」的字形解釋,不僅對「大」本身的所有義項要都能解釋的通,而且對所有以「大」為結構的字例的所有義項也要都能夠解釋的通。我們前面已經指出「儒」、「法」、「俠」、「亦」、「矩」等字的早期字形的關鍵結構都是「大」,並且指代擁有大人之德的「大人」。下文還對對以「大」為主要結構的「交」、「黃」、「寅」、「矢」進行解釋。這些字都是基於「大人」的,在這一點上是一致的、通的。

前幾天在與中華書局的一位朋友探討中,他強烈建議我寫一篇「大人論」,我很是贊同。其實,我考察和研究「儒」的字形內涵,以及考察和研究「法」、「俠」、「矩」、「亦」、「交」、「黃」、「寅」、「矢」等字字形的內涵,其實就是在考察和研究「大人」的內涵,就是在寫「大人論」。但是,以後也可以這些文字字形資料,總結性地、系統性地寫一篇。

其實「儒」就是「大人」,中國文化的根本在儒家,即在「大人」,中國文化也可以概括為儒家文化,即「大人文化」。因此,追溯和解讀包括儒在內的以「大」為結構的字例的字形內涵,實際上也是追溯和解讀中國文化的內涵。同時,這也說明,要追溯和研究中國文化的內涵,單純地讀書是遠遠不夠的,而且還要「讀字」,漢字的字形結構中,記錄了比《五經四書》更深層、更遠古、更純真的東西。可謂一字一歷史,一字一哲學。

「通義項、通字例」比較微觀和具體,而「通義理」則比較宏觀和總括。「義理」其實就是道理,只不過與一般的小道理不同,而是貫通整個中國歷史和文化的道理。孔子說:「吾道一以貫之」。孔子的「道」就是「義理」,所「貫」的整個的中國歷史和文化。

中國傳統學問的核心就在「義理」,而用現在的語言,也可以認為「義理」就是中國歷史和文化的大邏輯。「通義理」就是符合中國歷史和文化的邏輯,不「通義理」就不符合中國歷史和文化的邏輯。然而遺憾的是,中國現代的文字學研究,象其他任何領域一樣,西化嚴重,不重視中國的義理,不重視中國歷史和文化自身的邏輯。甚至認為中國的義理不是邏輯,西方的反義理的東西才是邏輯,然後,以反義理的反中國邏輯的東西,強加在中國歷史和文化頭上,強加到漢字字形的頭上。這是在強姦中國的歷史和文化,在強姦中國的漢字。

當前中國的學問,中國的文字學,從根本上來說,都是強姦中國歷史和文化的學問,都是強姦漢字的學問。

就以「儒」為例,從靠庚子賠款留洋美國的胡適開始,就將「儒」解釋成宗教的祭司,這波所謂的「新文化運動」對現代中國的學術構成致病影響,成為當下學術界的標準和真理。即便後來所謂的中國古史專家,也是最著名的甲骨文專家之一,徐中舒,也是當年著名清華國學院「四大導師」培養出來的學生,也深陷「新文化」的西化教條之害。他正確地釋讀出「儒」的甲骨文,但是遺憾的是,卻將其中的「大」解讀成宗教祭祀,而將其中的水字結構解讀成祭祀齋戒時的洗澡。

只要真正了解和尊重中國的義理,了解和尊重中國歷史和文化本身的邏輯,就不可能將甲骨文儒中的「大」解讀成宗教教主,將儒家解讀成宗教集團,而只可能將「儒」解讀成「大人」、「君子」。甲骨文「儒」字的發現,恰恰可以證明,以「大人」、「君子」為中心的儒家理念在甲骨文的造字的時期,就是非常成熟的,甲骨文也正是基於儒家的基本理念而造,反映儒家的義理,也反映中國歷史和文化的基本邏輯。

當然這並不是說,中國的「大人」在商朝才有,而是比這還要早很多。

當前中國的文字學界、考古學界、歷史學界,乃至整個學術界,基本上都是「義理盲」,中國需要一場義理掃盲,否則學術界就只能充斥反義理、反邏輯的臆斷言論,充斥荒唐的迷信和謬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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