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滿蒙聯姻存在嚴重倫理缺陷,皇太極想改革卻未成功
明朝末年,滿洲崛起於白山黑水間,由於部落制度的原因,其壯大過程中,部落之間相互結盟吞併,合成一股大的勢力,愛新覺羅家族逐漸突出出來。他們在向明朝發起挑戰時,是聯合蒙古部落的,尤其是漠南蒙古的科爾沁部,維持這種合作的紐帶之一就是政治聯姻,不僅滿洲貴族之間聯姻,而且滿蒙之間的聯姻被奉為有清一代的基本國策。但是,聯姻也有它的弊端。
早在在努爾哈赤時期,為了聯合盟友打敗自己的敵人,努爾哈赤就把女兒嫁給了哈達部部落酋長的兒子烏爾古岱為妻。此後,一直到皇太極登基,滿洲宗室的婚姻基本上都做了政治上的附庸。一方面,宗室子弟不斷向草原娶蒙古諸部落女子為妻,另一方面,又不斷將宗室女嫁到草原,使得婚姻這樁人生大事,成了蒙古與滿洲之間的一場場交易。到天聰二年,皇太極還把自己所撫養的侄女——岳托之女,嫁給了「老相好」蒙古科爾沁部。這種頻繁的婚姻嫁娶,造成了一個致命缺陷,那就是雙方無視輩分,亂倫現象嚴重。
天聰四年(1630年),貝勒阿敏獲罪,其罪行之一就是貪圖牲畜錢財,私下把女兒嫁給蒙古貝勒塞特爾,這時雖然塞特爾已經有了兩個妻子,阿敏仍然強求將女兒下嫁給他。其後,阿敏竟然有擅自娶了塞特爾的女兒為妻。雖然,史料中記載這件事是為了說明阿敏私自婚姻嫁娶,沒有上報皇帝,但是也透露了一個信息,那就是滿蒙之間的亂倫現象嚴重,阿敏與塞特爾之間竟然亂到了互為翁婿的地步!真是為了利益,一點都不講究了。
皇太極
不僅如此,滿洲貴族內部,也因為「嫁娶不擇族類,父死而子妻其母」的婚嫁舊俗,存在著嚴重的倫理道德問題。簡單說,就是父親死了,兒子要娶繼母為妻,兄長死了,弟弟要娶嫂子為妻。對於文化程度高的漢族來說,這簡直是大逆不道的亂倫問題,無異於禽獸之舉。當皇太極率領後金政權定都於瀋陽,來到漢化程度較高的遼瀋地區,他也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漸漸地不能容忍這種有辱後金威望和聲譽的舊習俗。於是,天聰六年,皇太極下旨禁止滿洲亂倫的婚姻習俗,以後永遠禁止娶繼母、伯母、叔母、兄嫂、弟媳、侄媳等。若同族中有相互嫁娶的,按照通姦罪論處。
清代蒙古貴族婦女
兩年後,當蒙古察哈爾部落林丹汗的妻子歸降時,路上竟然改嫁給了察哈爾部的宗室,皇太極對此極為不滿,所以在她歸降後不久,就命令其離婚。這件事的發生,讓皇太極又一次下旨,重申此問題的嚴肅性,敢有違抗,皆論罪處理。不過,這種努力最終在皇太極自己的破壞下而付之東流,到了天聰十年,皇太極為了獲得察哈爾部大量財產及籠絡察哈爾部,獲得其政治上的支持,他竟然娶了那位被他處理過的林丹汗的妻子,並把自己的二女兒下嫁給了林丹汗的兒子。滿蒙貴族之間的聯姻,終清朝一代都沒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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