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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座女孩:他穿雪山的樣子像一隻身上滾滿雪的豬


在夜店文化初入中國時,曾遭到不少非議,而這卻絲毫沒有妨礙蹦迪成為很多年輕人最愛的夜間消遣項目。炫目且巨大的折射燈、令人亢奮的電子音節,在每個燈紅酒綠的夜晚,男男女女們在夜店裡推杯換盞、搖曳生姿,

當酒精上頭那一刻,曖昧像極了愛情。



潮牌在國內的興起正好為蹦迪人士提供了極大的選衣便利,巴黎世家、Gucci、OFF-white、Supreme 等等品牌,憑藉著醒目的 logo、浮誇的印花與極高的辨識度,迅速成為年輕男女身處夜店的「標配」。

夜店這個交際名利場中,

著裝打扮成了每個陌生人最初相識的名片,「以衣會友」逐漸演變為常規操作。



 無論男女,潮牌都成了眼裡的過驗器。

音樂開始響起,乙醇與香料慢慢發揮作用,鼓點和音符被無限放大,鑽進身體的每一個毛孔,讓人分泌出日光下罕見的多巴胺,而潮牌加持就像是荷爾蒙遇上興奮劑。

大學生小武兼職在某夜店氣氛部,顧名思義,氣氛部的存在意義就是帶動夜場里的氣氛,而進部門的硬性條件就是拿得出潮牌衣服,每天站在夜店燈光最好的地方蹦迪,然後凌晨五點領一天的工資回學校。





知乎上有位匿名用戶自稱未成年,穿著潮牌、喝著洋酒、玩著骰子、舉著手搖,單單一個寒假,就通過蹦迪「收割」了四個女生。他提到潮牌服裝是在夜店吸引異性的第一手段,只要你穿得夠潮,女生的眼光就會跟著你。



有人在評論區回了一段 freestyle :

不胖不矮一身潮牌,家境殷實朋友成群。能蹭卡帶妹還能頻頻得手,長得一定不醜。和女孩子打交道說有就有,朋友們都叫你撩妹高手。

 除了在夜店,我幾乎認識不到漂亮的女生。

夜店作為潮人必備的打卡地點,一周七天從來不缺時尚男女,這裡是以年輕男女為主的時尚秀場,亦是異性間公認最為容易搭訕場所,只要你露出「二維碼」,馬上就會人「掃一掃」。

夜場里的姑娘們,往往帶著精緻的妝容,或俏皮可愛,或風騷冷艷,各種類型百花齊放,與校園裡零星點點比起來,這就是一個花花世界,任君採擷。

男生們則在行頭上面煞費苦心,奢侈品老氣又油膩,街牌年輕顯實力,自然成了很多人的最佳選擇。

網友@走路帶風的男佩琦表示,自己並沒有多喜歡潮牌,之所以買Supreme、Off-White,就是為了去夜店搭訕女生。「大學畢業工作後圈子變得特別窄,女同事不好下手,夜店的小姐姐年輕貌美,一身潮牌和球鞋的加成,成功率要多高有多高。」




在購置名牌衣服把自己打扮得帥氣之餘,停在夜店門口的車也需要大方得體。專門

負責豪車租賃這一塊兒的鄧經理,聽過太多關於夜店的江湖故事。

「數不清的男人過來專挑外型吸晴的豪車,中午借次日還,我尋思著以後加推一個衣服手錶租賃業務,應該大有市場。」

 對面卡座酒多潮牌貴,女生都去串卡了。

夜店攀比之風尤其嚴重,比酒水、衣服、手錶,就連卡上女生的相貌也成了重要的比較項目,有人不惜花重金打腫臉充胖子,高消費酒水來吸引女生,一晚花銷堪比幾雙 OW AJ 1 。

剛大學畢業的網友@Wangchen 拿出了父母給他做生意的信用卡,在心儀女孩生日那天訂了一張兩萬塊的卡座,穿上全衣櫥里最貴的雪山,心想今晚一定要「滿分」。



「他穿雪山的樣子好像一隻渾身是雪的豬」。

女孩看著他顯得非常下頭,在和隔壁桌穿著巴黎世家的男生眉來眼去一會兒後,便果斷去了那個擺有三瓶黑桃A的隔壁卡,捎帶腳還拉走了自己兩個閨蜜。



當晚夜店打烊,燈光亮起賓客四散,只剩

@Wangchen躺卡的身影格外落寞,

他沒有喝醉,也不心疼錢,只是覺得老天不公,「要是有張帥臉就好了」,殊不知他只是輸給了隔壁巴黎世家男默默轉賬的搭訕操作。

原本以為你只是魚塘主,沒想到還是個海王。物慾橫流的社會裡,能力十分重要;而曖昧四起的夜店裡,

財力也是第一生產力,或許只要鈔票夠,寂寞就會追不上你。

 你的後半夜我的下半身,我的紅包雨你的奢侈品。

在快餐式愛情泛濫的時代里,走腎不走心是蹦迪行規,

常年混跡於夜店的生活習慣,則被江湖人稱為「混行情」,而世道,也是從行情替代了愛情開始變壞的。在頻頻

滋生

畸形愛情的夜店裡,盛行著一句話,「曖昧上頭那一刻,像極了愛情」。

夜店圈裡曾廣為流傳一段話,「他(她)說想定心,想和愛的人去無數個 ULTRA、EDC、奶油田、tomorrowland,遇見無數個好看的皮囊,住進無數個星級酒店,愛沿著北上廣到東京泰國邁阿密。」

一位自稱渣女的匿名網友坦言,自己每次去夜店,都會精心打扮一番。口紅不能太紅不然燈光照下來嘴唇是黑的,穿著 Gucci 寬鬆毛衣外加一雙大長腿,基本可以俘虜夜店的雄性動物,你說在嗎我不會理你,你二話不說轉賬的話,那麼我們的故事就開始了。



她說,你說不愛整容臉,杯杯專敬半永久;他說,你說想要甜甜愛,天天叫我狂轉賬。



在大家都不相信愛情的時代,人均二十歲的他們自認為看透了愛情,在潮牌加持下快速吸引一個目標,然後更換下一個目標,換對象的速度,連電影都不敢這麼演。

@Eatin:「 之前去夜店認識一個男生,笑起來很陽光,衣品也很好,互加微信後經常叫我出去蹦迪,有一次我喝多了他把我帶到酒店,完事後給我轉了一千,說自己有女友不想分手,錢不夠的話把他的 Supreme Box logo 衛衣也給我。」





他們都很忙,忙到忽略形式。留給他們的時間好像永遠只有一晚,一晚過後,形如陌路。他們一年四季都在談戀愛,又每時每刻對外宣布單身,宣稱渴望真正的愛情。



 怕極了熟悉到刪除,發紅包成了正確操作。


有的男生混夜店卻只想要行情,有的女孩去夜店只想蹭紅包,人們似乎都認定了夜店無真愛。「你愛我嗎,愛我就轉賬吧」,紅包就是硬道理,紅包就是硬核愛情,現在節日發問候會遭人唾棄,發紅包成了正確操作。

國外論壇上,有一個匿名用戶講述了自己的故事。在她剛混跡於夜店時,不穿潮牌穿休閑裝根本沒人沒人搭訕,此後她買了些 fake 潮牌出入夜店,認識了一個有錢的小哥,從一開始追她就瘋狂轉賬送衣服,她很享受這種感覺。

想盤我嗎?轉賬!紙醉金迷在夜生活過後繼續上演,只要紅包數量多、金額大,身上的 fake 都會變成真的。

當然,在任何地方都有遇到真愛的可能性,已是人妻的@Belinda_zyc 與丈夫相遇於夜店,調侃道

「本來只想盤個菜,結果把自己套進去了」。

 一個潮牌等於有錢畸形的場所,利用潮牌泡妞的謬論。

燈紅酒綠的夜店宛如縮小版的原始社會,人們總在喝醉後表現出人性最原始的渴望,也沒人會理會潮流服飾以及電音真正存在的意義。

多少人甘願負債纍纍,只為在夜店當一次「大佬」,滿眼金燦燦的黑桃A襯托著衣服上碩大的品牌 Logo,揮發出一種「我就是有錢人」的錯覺。潮牌適用於夜店這類場所,但當其被歪曲利用時,它存在的意義就變得單一且直白。

男:「我把那個穿 Gucci 的小姐姐安排了」。



女:「我喜歡那個穿巴黎世家的男生,但好怕他是炮王」。

如今

網友@Wangchen 正在賤賣自己的衣服填補刷掉的信用卡,他承認縱身夜場只能讓他暫時忘卻煩惱,清醒之後的生活依然問題重重。可即便如此,他還是戒不掉,「以後做生意賺錢了,還是要繼續去夜店玩」。

這只是千萬年輕人的縮影,人們承認但卻擺脫不了它的魔力,那麼為何不在玩樂與生活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呢?



要知在合理範圍內的娛樂無可厚非,但千萬不要為了某種虛榮而把自己變得不自量力



(部分圖片來自網路,如涉版權私信補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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