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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的問題出在哪裡?

宋徽宗是一位很有藝術才華的君主,知名漢學家伊沛霞女士在她的《宋徽宗》中說:徽宗「是造詣很深的詩人、畫家與書法家,他熱衷於修建寺觀與園林,是開風氣之先的藝術品及文物收藏家,也是知識淵博的音樂、詩歌與道教的贊助人。在支持藝術的範圍、對藝術領域的關注及投入的時間上,世界歷史上少有君主能與他相提並論」。然而,宋徽宗絕對不是一名合格的帝皇,他當皇帝是一敗塗地的。

作為君主的宋徽宗,他的問題出在哪裡?

首先,問題出在「御筆行事」上。所謂「御筆行事」,即皇帝以手詔的方式直接下達命令。按宋朝制度,皇帝的詔命必須經給事中審核,由宰相副署、發布,才具有合法的法律效力,繞過程序直接頒發的君主手詔,是不合法的,通常也會受抵制。但宋徽宗與蔡京為避免他們的決策在走程序時被否決,大興手詔,「事無巨細,皆托御筆而行」,破壞了成法。不但如此,宋徽宗還規定手詔不容反駁、滯留,「如或以常法沮格不行,以大不恭論」,延誤兩天執行手詔,即可能會受到「流三千里」的嚴厲懲罰。

因此,宋徽宗時代御筆盛行,「三省有司奉行不暇,雖有違戾法憲、前後重複,不敢執奏」。詔命的出台與執行,「三省無所干預」,「給捨不得繳,台諫不得言,綱紀壞矣」。「綱紀壞矣」是宋人的誇大其詞嗎?不是。除了宋徽宗,沒有哪一個宋朝皇帝敢如此明目張胆地宣稱御筆高於常法,違者有刑。

宋徽宗的第二個問題是生活奢靡,揮霍無度。有一個細節可以顯示宋徽宗私生活之奢靡無度:「宣(和)、政(和)盛時,宮中以河陽花蠟燭無香為恨,遂用龍涎、沈腦屑灌蠟燭,列兩行,數百枝,焰明而香郁,鈞天之所無也」。到了南宋紹興年間,被擄的韋太后回到杭州,宋高宗事母極孝,在韋太后壽辰之日,「用宣政故事,然僅列十數炬」。但韋太后視若無睹,高宗問母親:「燭頗愜聖意否?」韋太后說:「你爹爹每夜常設數百枝,諸人閣分亦然。」意思是,就這幾支蠟燭,比你爹爹那時差遠了。宋高宗悄悄跟皇后說:「如何比得爹爹富貴?」

本來,按宋朝制度,皇室的日常用度是受外廷約束的,比如內廷要造一個「熏籠」(點燃熏料驅趕蚊蟲的器物),不過數十文錢,但按宋代的「條貫」(法律),須經過政府層層審批,為什麼要這麼複雜?宋朝的立法者認為,這樣才可以防止「後代子孫若非理製造奢侈之物、破壞錢物」。

但宋太祖擔心的「非理製造奢侈之物、破壞錢物」問題,在宋徽宗時代開始出現了。當時「蔡京當國,專以『豐亨豫大』之說,蠱惑上心;動引周官『惟王不會』為詞,遂至取民無藝」。 蔡京當國說,天子的用度不必會計、審計,想花多少錢就花多少錢,這就是「惟王不會」的意思。但「惟王不會」的觀念是不合宋朝主流觀念的,因為宋人認為,天子的用度必須接受制度的約束,比如朱熹主張:「凡飲食、酒漿、衣服、次舍、器用、財賄與夫宦官、宮妾之政,無一不領於冢宰。使其左右前後,一動一靜,無不制以有司之法,而無纖芥之隙、瞬息之頃,得以隱其毫髮之私。」

宋徽宗的第三個問題是好大喜功,自以為了不起。我們以宋徽宗對禮制的重視為例,來看看他的自大。

本來,北宋立國一百多年之後,禮制已非常完備,但徽宗不滿意,認為「自秦漢以來,禮壞不制,……時君世主,亦莫能興」,以致「今薦天地、饗宗廟之器」與三代禮器「無一有合,去古既遠,禮失其傳矣」。因此,徽宗詔令將「鼎彝、簠簋、盤匝、爵豆」等三代禮器「具畫來上,朕將親覽,參酌其宜,以革千古之陋,成一代之典,庶幾先王垂法後世」。又斥巨資、役萬夫建造傳說中的禮制建築——明堂;並且突破了宋仁宗朝已經形成的三年一親郊的祭天慣例,改為一年一親郊,勞眾而傷財。

從表面看,宋徽宗對於禮制顯然更為重視,對於祭祀更為虔誠,但實際上,這是權力者的狂妄、「理性自負」的膨脹,以為自己就是「議禮」、「考文」的哲人王,可以一舉而革千年禮制之陋。為此,不惜推翻成例,不恤人言,屈眾從己,任性而為,刻意泥古。所以宋人對宋徽宗的復古制禮之舉評價極低:「人非復古之人,治非復古之治,徒以竊虛名、飾美觀耳。」

可以說,政治家最不應該有的品格,宋徽宗全都具有了。所以《宋史》評他「諸事皆能,獨不能為君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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