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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持刀入戶的歹徒,你要想一下怎樣才算正當防衛嗎

撰文 | 孫旭陽 媒體人

先腦補一個場景:雨夜11時,中國北方的一個小縣城,一名26歲的男青年攜帶甩棍和刀具,翻牆進入公安局大院,與警員發生衝突,三名警員受傷。隨後,他被警員當場擊斃。

消息傳出後,網民肯定會紛紛點贊,紀檢檢察機關也不會追究擊斃襲擊者的警員的責任。無論是《警察法》等法律法規還是民間的樸素正義,都會認為,一個攜帶兇器深夜翻牆進入公安局大院並捅傷警務人員的人,被當場擊斃,是罪有應得,是民心所向。

也不乏有評論會認為,這樣的人公安局都敢帶刀去闖,放他遊盪街頭,更會後患無窮。

這個假設的場景,或許並不精確,但與現實中發生在河北淶源縣的一起案件稍一對比,就不能不引起公眾的疑慮。

2018年7月11日23時許,26歲男青年王某手持甩棍、水果刀,翻牆進入前同事小雨家,與小雨及其父母發生肢體衝突。衝突期間,王磊使用甩棍、水果刀傷人,導致小雨腹部、小雨母親手部、小雨父親胸腹部腿部及雙臂受傷。衝突中,一家三口反擊,用鐵杴和菜刀等反殺王某。

受傷的小雨父親

據新京報報道,2018年10月17日,淶源縣公安局將此案移交審查起訴。根據《起訴意見書》,淶源縣公安局認為,這一家三口的行為已觸犯刑法,涉嫌故意殺人罪。

2018年江蘇崑山「持刀龍哥被反殺」案,可謂是中國法治年度大事件了。河北這個偏遠鄉村的案件,發生在「龍哥」案之前,卻發酵於後,很難讓人不將兩者並列對比。「龍哥」案最終以當事人被認定正當防衛結案,河北的這起反殺案將如何收場,無疑將夯實公檢法與民間對於「正當防衛」的新共識。

目前,河北這起案件處於審查起訴階段,當事人小雨被取保候審,淶源檢方曾以「行為具有刑法規定的正當防衛性質」,向警方發出變更小雨母親的強制措施建議,也被警方拒絕。在這裡,我無意質疑警方辦案的公正性,因為除了新聞報道外,本案完整的證據信息並未披露,但世道人心的常識,警方似乎也應該足夠尊重。

最簡單的一個問題,還是本文開頭的那個假設,如果淶源警方人員遭遇類似王某這樣的持械襲擊,他們如何做得比小雨一家人更好,更嚴絲合縫地符合所謂「正當防衛」的所有要件。

當然,中國法律對於警務人員遭遇暴力襲擊,有明確和充分的保護條款,然而這些條款的立法基礎,並不僅僅是他們穿著制服,正代表國家權力行使職責,更應該是,只有充分保護警務人員的人身安全,老百姓的安全才會有保障。

與一般老百姓比,警員所要應對的生死關頭要多得多,但具體到每一起案件中,面對持刀歹徒的襲擊,警員和老百姓都是人類,他們被激起的驚懼和憤怒,以及下意識的反擊,區別並不大。在類似的場景下,責問河北女生小雨家人為何要殺死對方,而不是僅僅砍傷其四肢,跟苛責一個開槍警員為何不槍擊持刀歹徒的大腿,而直擊其胸部,並無任何區別。

問題是,在公眾早就習慣了「當場擊斃歹徒合法合規」的今天,「歹徒持刀被反殺」的案件,卻還因為公安機關疑似「寧枉勿縱」的思維,而陷入一次次的爭議。以崑山「龍哥」案為例,公眾輿論的熱度顯然是糾偏的一大原因,但類似當量的關注既無法重複,原本也並無必要。與當事人最終被無罪釋放相比,公眾更願意看到在案發後24小時內,他就因為被警方認定為「正當防衛」而恢復自由。

事實上,中國刑法對於「無限防衛權」的授權前提,就包括公民在面對「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等時刻,但問題是,在公民反擊持械歹徒之後,卻必須證明對方存在「行兇、殺人、搶劫」的故意,且正在犯罪過程中,公民還必須保證自己的反擊在導致對方喪失犯罪能力後戛然而止。

網上有個段子,一個外科女醫生因為精通人體解剖,所以捅了渣男前男友十幾刀也沒有觸犯刑法,或許她才是最好的「正當防衛」人選?但我懷疑,如果她在午夜11時遭遇持刀男子的襲擊,估計也不可能有那樣玄妙的刀法。

2018年8月,江蘇崑山「龍哥被反殺」案曝出後,江蘇省檢察院的官方社交賬號發布了《100起刑事案件告訴你,正當防衛只能靠跑》一文,研究了裁判文書網上100份以「正當防衛」為由,要求輕判的刑事案件二審判決書,其中只有4份被法院認可,剩餘20份被認定防衛過當,76份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無論在司法實踐,還是民眾的生活體驗中,「正當防衛」長期處於被虛置架空的狀態。究其原因,一時半刻也說不清楚。但是要想扭轉這種局面,倒也不難,那就是警方在辦理這些案件時,能設身處地,易地以處,將心比心,將反殺歹徒的公民,置換為自己或其他同行,假設他們在同樣的危境下,做出的反應,能否夠得上辦案標準中的「正當防衛」。

很多時候,人們對其他人群過於苛責,只是因為付出代價的,並不是他們自身。

「法律不外乎人情」,這句話並不完全準確,不過在「正當防衛」案件的偵辦和審判中,有關方面如果能體察一下「人情」,恐怕才是「法律」應有的姿態。

2018年12月,最高檢通過典型案例重申,要求不能對正當防衛的認定過於苛刻,更不能在「理性假設的基礎上,苛求防衛人作出最合理的選擇」。這次表態,被法律界和媒體視作「正當防衛」權利回歸的一縷曙光。

但願河北淶源的這起案件,也能被這縷曙光照耀。中國大地上,沒有一個人,包括任何一個警察,應該被持刀歹徒白白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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