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哈登改變過NBA規則?喬丹張伯倫等人也都曾做到過!
大家都知道NBA的規則,有很多都和國際籃球賽場上的規則不一樣,最廣為人知的就是三分線的距離,運球時候翻腕的尺度等等。
而聯盟中有過這樣一些球員,在某一個方面實在是太強了,現有的規則無法束縛他,大家都拿他們沒有辦法,於是NBA就根據他們的特點來稍微改變一些規則和方式。這不是聯盟針對誰,而是聯盟力求比賽更加好看而做出的舉措和改變。哈登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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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哈登就兩個殺手鐧,突破造犯規以及後撤步三分。誰防守他的時候,都知道他基本上就會使用這麼兩招,很少使用其他的防守,但就是拿他沒辦法,尤其是突破造犯規。哈登球商太高了,特別會利用規則,利用自己的身體去讓裁判吹哨,給自己罰球的機會,這也引起了聯盟很多球員教練以及球迷的不滿。因為比賽被一直吹停,沒有流暢性,沒有精彩的三分,扣籃,對抗,而是一次又一次罰球,那誰願意看啊?
於是聯盟提高了吹罰尺度,也就是大家說的「哈登法則」。現在一些體毛犯規,故意找的犯規,裁判都不會有所表示了。但即使這樣,哈登依然是造犯規能力獨一檔的球員,本賽季已經有包括詹姆斯,哈特在內的很多球員,防守哈登時候背過手去,來表達自己的不滿了,不得不說,哈登是球商實在是高。
不止哈登,聯盟也曾出現過很多一己之力改變規則的球星。
首先還是曾經在火箭隊打過球的巴克利。巴克利在內線球員里雖然身高沒有任何優勢,但他的屁股,實在是對手招架不住的。巴克利身材壯實,尤其是屁股,肉好像都長在了臀部一樣。比賽中他就利用臀部,頂住對手,不停往禁區擠,用現在流行的話來說就是,「這誰頂得住啊!」。於是聯盟專門為他出台了新的規則,內線這麼背打頂人不能是24秒內無限期的,背打形勢的單打必須在5秒內結束!
張伯倫那可是上古時代的大神,各種得分籃板的榜單上,一定有他的身影,包括了那次單場100分的神跡,至今也無法超越。張伯倫的進攻能力在那個時代沒有人可以跟他媲美,身體素質,彈跳能力都是一流。不僅這些,他的二次彈跳的能力也是無人可及,於是經常自己打不進的,隊友打不進的,他都可以補進籃筐。說到這裡,相信老球迷都已經知道現在什麼規則是因為他改變的了,沒錯,就是進攻干擾球。要不然啊,張伯倫的二次進攻得分不知道還會多麼變態!
喬治麥肯是更早期的球星了,也可以說算是NBA捧起來的第一代明星。他的能力在當時一樣出眾,在內線想怎麼玩就怎麼玩。這讓其他內線球員根本沒辦法正常和他對位!於是聯盟將3秒區原本的寬度從6英尺,加到了12英尺,整整擴大了一倍!這就限制了麥肯一些活動,他沒辦法一直待在籃底下,必須得出去一些。可即使這樣,效果也沒有那麼好,還是因為麥肯太強了根本限制不住。
還有其他一些球員,雖然沒有讓聯盟改變法則,但是大家都絞盡腦汁想辦法應對。比如面對喬丹時候的拉扯和強硬,面對科比時候的遮眼,面對奧尼爾時候的「砍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