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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年,李鴻章何以去了趟圓明園,就被罰俸一年

1896年3月28日到10月3日,也即光緒二十二年二月十五日到八月二十七日,李鴻章前往歐美八國(主訪俄德法英美,順訪荷比加)。

有人說,一看到73歲的老人帶著病體不遠萬里為國事操勞就滿眼流淚。

從人情說,在當時的科技條件下,李鴻章確實辛苦。「沒功勞也有苦勞嘛」,這是李鴻章這次長達190天的外訪的成績總結。

可惜天算不如人算!李鴻章的失敗責任被逃脫了,但許多人覺得這件事兒不能這麼了結。特別是李鴻章過早地對曾經反對他的人舉起屠刀。

(1)討厭水很深與細思極恐

10月3日李鴻章回到天津,17日到北京復命,18日便向軍機處提交了工作彙報,21日慈禧、光緒便召見其詢問外訪事宜,24日被任命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行走。

李鴻章對此非常不滿意,一個閑差閑職!對此李鴻章很是鬱悶,他出訪前可是覺得自己可以「在為國家牟利,再做出更大貢獻」。

更讓後世覺得奇怪的是。就在21日,李鴻章因為一件小事兒,被罰俸一年。《光緒實錄·二十二年·九月》記載:本月十五日,李鴻章擅入圓明園禁地遊覽。殊於體制不合。著交部議處。尋議革職。得旨。加恩改為罰俸一年。不準抵銷。

不就是去被燒壞的圓明園看了看嘛,還用得著罰俸?這裡面肯定有陰謀。

由此,無論當時還是今天,就有人非常神秘地說:誒喲,這裡面的水可深了呢。

其實,這有啥水深水淺呀。說這些話的人和一些標題黨很類似,「細思極恐」之類的無病呻吟。有啥呀,不就是權力鬥爭嘛。

更確切地說是帝後之爭。同時,更多的是一種李鴻章對慈禧和自身掌控局勢的能力過分自信,從而全都高調地嘬。

(2)李鴻章去了圓明園,結果被罰俸一年

對於這件事兒,有的說李鴻章剛從國外回來,不知道圓明園是禁區因此就去了。但這種問題恐怕難以說清一點:李鴻章剛回國,但李鴻章手下可不是全都離開了京城。這種說法也太低估了李鴻章對朝廷局勢的偵查能力。

因此,這裡面必然有事兒。例如《清稗類鈔》(作者徐珂,生於1869年卒於1928年,清末民初人,光緒年舉人)的說法是:李蓮英讓李鴻章去看看圓明園哪些地方該馬上重修,讓他幫慈禧太后找錢,現在國庫沒錢,知道李鴻章有錢請其幫忙。

其實,官員被罰俸一年根本算不了什麼大事兒,官員們也沒人在乎。中興六臣各個都被罰過好幾次,沒啥了不起的。這是屬於行政處分,正如學生上學哪個不被罰站一樣,當官的不被行政處罰也屬罕見。

這是其一,被罰的金錢對於一二品大員們來說根本不算個事兒。像李鴻章一個月的俸祿不過二百兩,一年不過2400兩。罰100年他也不在乎呀。李鴻章一年的養廉銀都比100年的俸祿多。

但被罰的時機可不對。

還有三文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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