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電影《我是殺人犯》
看這部電影,三觀有些蒙圈。一開始的幾分鐘打鬥場景,典型的向美國鬼子學習的犯罪電影。當然,已經充分的韓國化。雨夜泥濘的街頭破敗小酒館,表面無能、深陷日常煩擾卻忠於職守的男主警察以及許多他的無能、拖後腿的主要負責挨罵受訓的馬仔同事。打鬥場面拍的很好,連續的長鏡頭(但是絕沒有網上有人說的三分鐘,穿街過巷還得上下飛奔,這個時間長度不是人類能幹得了的。當然又想到馮小剛,《芳華》里越戰時那段戰鬥場景,長鏡頭用的是國產裡面我所見到的最牛的一個。只可惜他現在徹底陷於被動,最佳攝影一定沒他的份兒了),把場景調度的緊張之餘又嚴絲合縫。雨夜追兇,在破敗的居民區房頂上躥下跳。緊張刺激,我們依然按照此類型的慣例而準備心情。
遺屬組織成的「復仇者聯盟」,把「兇手」鄭玄值「綁架」,此情節點開始,電影的風格突然為之一變。正義而悲情的復仇忽然成為成龍式的插科打諢。大家在高速行駛的轎車上屹立不倒,拳來腿往,這重心穩的,比金庸的郭靖李莫愁襄陽城飛下城牆還富有想像力。此時想必大部分觀眾都開始發矇。連死十個人的破案片,焦灼而義正辭嚴的查找真兇之時,突然改成了喜劇格調。不管後面敘述如何進行,這前後兩段在編劇攢劇本時,確實是超一流的了——但前提是你得把後面的能自圓其說。
在不知道鄭玄值是復仇者遺屬之一時,這個小的扣子有點像美國的辛普森殺妻案之事件重現。著名球星辛普森也曾經挑戰民眾底線,在妻子被殺案是最大的被懷疑對象。後來他寫了一本書,《如果我幹了》(if i did),公然挑戰社會倫理甚至民眾承受底線。這是電影能進行下去的最好張力之處。直到真兇與鄭玄值在電視節目對峙,劇情翻轉,終於使真兇獻身。而因為訴訟時效的問題,兇手馬山要逍遙法外,警官崔向久不得已刺死兇手,自己入獄。
由劇本編撰的情節而言,最大的亮點是劇情翻轉,前面一切的鄭玄值挑戰公序良俗是為了把真兇誘惑出來。類似傳統章回體敘事的既在情理之中,又出乎意料之外的伏筆設計,只是個人覺得編劇使劇情翻轉過於倉促,除去鄭玄值跳樓,應該再給幾處伏筆交代,這樣更順理成章。
電影最大問題在於,不知導演最終要把影片和觀眾引導至哪個方向。情節之傳奇性暫且擱置(人家確實比咱的手撕鬼子要老實得多),倫理導向反而過於拼貼而不知所云。悲情正義探案+插科打諢戲謔,在這樣的公式化表達中,大量的以「兇手」出現的鄭玄值以極高的顏值反而讓許多女性勇敢地站在了他的一邊。好吧,我們可以視之為導演俯視性批判視角。所以插科打諢,女粉絲們的強大後援團在電視直播的場外聲嘶力竭。當然電視人以及各個媒體都摩拳擦掌、舌尖冒汗的,死去的十個冤魂成為被後現代的消費文化所馨享的對象。所以電影的中段明顯是諷刺與批判性視角。可是縱觀整個情節的敘述,在其頭和尾中,沿襲的是傳統的警察與兇手角力的犯罪題材。片首不復贅述,在片尾警察崔金久從監獄走出,受害者們的遺屬熱烈歡迎他,被害的前女友形象重新閃回,溫情、溫暖、溫馨,敘述倫理又走向開篇時的狀態。故而,電影中段與前段及結尾矛盾重重,甚至水火不容而互相消解。很顯然,此電影為現實主義風格,絕非現代主義路線,導演想必試圖以其敘述表達某種本質式的觀念意識形態。由此視角觀之,導演試圖在凡常的探案題材之中加入自己啟蒙批判式的所謂深刻表達,則是徹頭徹尾的敗筆之作了。
另,近來觀影幾乎都是韓國類型題材的電影。感覺韓國導演們把雨用得淋漓盡致。甚至我們可以說,韓國的探案、黑幕、宏大歷史敘述,總是喜歡把雨置於情節之中,來凸顯人物、環境以及時代,並且用得都不錯。從根源逆溯,似乎由《教父》系列,直到《美國往事》,雨滴一直在歐美大地徘徊。到了80年代,這股陰雲才慢慢悠悠飄到亞洲,同時被香港和韓國迅猛抬頭的儒家文化圈的先行者所接納吸收,並且發揚光大。杜琪峰不僅有著名的射鵰,還有一系列的喋血街頭、恩怨情仇的雨夜、泥濘之呈現,但是文化和政治之因,香港更多的是沿襲中國內地的俠義方向發展,在逼仄的夾縫裡,演變成為香港特有的黑社會之電影場景。韓國的雨夜和泥濘,誠然有亞洲儒家文化的影子,但較之香港要淡了很多。殖民地文化的特點反而在此較香港濃烈,美國式的對自身的反思批判就佔了上風(雖然模仿的痕迹極為嚴重)。還有一點也很有意思,就是韓國人好多秉持著如同中國新文化時期的先賢們一樣的價值觀,對內恪守傳統,對外則皈依了德先生和賽先生。以之對比港韓,前者依然在封閉的文化圈裡折騰,後者雖有效顰之感,但畢竟已經開始逐漸起步了。所以,親,當你在城市的街道雨夜徘徊,千萬不要為兩到疾馳的黑影嚇得花容失色,那極可能是韓港兩地的電影人,像暗夜的幽靈做了一次不速之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