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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一類很特殊的人,不是朝廷的官員,但做的事卻是官員的事

清朝時期,有一種叫做「長官責任制」的制度。這個制度的產生在一定程度上是增加了地方官員的權力,各地區基本上都是當地衙門的長官一家獨大。後來,因為地方官事務比較繁瑣,忙不過來,很多事情都不能親力親為,很需要一個輔助的人,所以便有了「師爺」這一職位。

慢慢的,這個職位開始在很多地方盛行,很多地方官身邊都有了這樣一個幫手。隨著地方官員們的職責越來越重,師爺的人數也增加了不少,又因為師爺的工作時時刻刻都影響著地區政務的運行,所以百姓們都對這個群體有了一定的關注度。在很多影視作品當中,我們經常看到官員在審理案件的時候,師爺都在旁邊輔助。

在案件當中,從犯人供詞、朝堂證據到最後的判決以及一些複審案件,師爺在每一階段都有很關鍵的作用。在審理案件的時候,師爺需要從很多細節當中找出真相。一般情況下,地方官都是一些死腦筋的讀書人,對當時的律法難免會有些不理解,所以在審理案件的時候遇到問題會很難解決。

又因為古代的時候,各方面都比較落後,很難得到有效的證據,師爺必須跟緊每一個環節才能輔佐官員成功破案。由此可見,古代的審理案件時佔據主導地位的並不是地方官員,而是師爺。在審理的過程走完後,依照當時的律法,如果被告要受到徒刑以上的懲罰,那麼縣級官員是沒有權力判決的,需要上報給更高級的官員批示。

雖然他們沒有權力直接給這類犯人定罪,但他們又必須按照規定而給擬定出罪名呈給更高級的官員。擬定罪名這項任務,因為地方官對很多律法理解的不透徹,所以這項任務又成了師爺的事。後來,隨著中西方文化的交流,傳統的師爺體制已經慢慢的跟不上社會的發展,洋務運動的爆發給師爺這一職位造成了很嚴重的打擊。

而這場運動的始作俑著就是張之洞。在他成為督鄂後,做的第一件事情,實施的第一項改革,就是各地不再任用師爺。而且當時師爺這一職位,是不被朝廷認可的。所以,在這之後,張之洞就向朝廷上奏關於師爺的這一項改革。就這樣,這一改革被採納之後,就再也沒有了師爺這一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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