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路虎衝撞碾壓人群的陽贊雲被執行死刑!
事件共造成15人死亡,6人重傷、28人輕傷、6人輕微傷、3人損傷輕微。
庭審圖片,圖/「湖南高院」微信公眾號
1月29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罪犯陽贊雲依法執行死刑。
2018年9月12日晚7時30分許,罪犯陽贊雲駕駛湘D133ZY路虎越野車沖入衡東縣洣江廣場,衝撞碾壓人群,並持摺疊鏟、匕首砍刺現場群眾。隨後,陽贊雲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此次事件共造成15人死亡,6人重傷、28人輕傷、6人輕微傷、3人損傷輕微。
2018年12月12日,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併當庭宣判,被告人陽贊雲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陽贊雲沒有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複核,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於2019年1月18日裁定核准了對陽贊雲的死刑判決。
依照法律規定,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安排罪犯陽贊雲會見了近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早前報道】
湖南衡陽路虎撞人致15死案 嫌疑人被判處死刑
據湖南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12月12日,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陽贊雲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審公開審理,併當庭宣判:被告人陽贊雲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審理查明,2018年9月12日晚7時30分許,陽贊雲駕駛自購的路虎越野車沖入衡東縣洣江廣場,衝撞碾壓人群,並持摺疊鏟、匕首砍刺現場群眾。隨後,陽贊雲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此次事件共造成15人死亡,43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重傷6人、輕傷28人、輕微傷9人。
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陽贊雲的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犯罪情節極其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依法應予嚴懲。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庭審過程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陽贊雲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依法行使了訴訟權利,被告人陽贊雲當庭表示認罪。
被害人家屬、新聞媒體記者、社會各界群眾300餘人旁聽庭審。
來源:「湖南高院」微信公眾號、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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