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養老金上調政策公布!已開始執行!
12日,人力社保部發布2019年六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集中調整方案,包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進一步提升社會保障待遇水平,促進群眾增收。
企退養老金平均達到近4000元/月
按照國家要求,自2019年2月1日起,繼續為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今年調整按照5%左右的增幅進行。
今年繼續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調整,特別是針對退休時間早、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進一步加大傾斜力度,使他們更多地享受社會發展成果。
2018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參加此次調整,將惠及248萬人。此次調整從2月開始補發,7月15日發放到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01
2019年北京市養老金將繼續上調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
(一)與繳費年限掛鉤
2019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
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與養老金水平掛鉤
將退休人員2018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三檔,527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3770元(含)~527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377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0元。通過採取低者高調、高者低調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
同時,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後低於下一檔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
例如:李大爺,64歲、繳費年限37年,基本養老金為3775元/月。按圖表1的第二檔標準,應上調50元,與原養老金相加為3825元。但2018年12月養老金低於3770元的第三檔人員上漲60元後,部分人員會達到3830元(3770 60),高過李大爺的3825元,所以再對李大爺提高5元,使他達到第三檔的最高額3830元。在與養老金水平掛鉤的調整中,李大爺實際每月增長55元。
今年調整,李大爺每月共增加211元,調整之後基本養老金為3986元/月。
02
適當向高齡退休人員傾斜
針對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為了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18年起,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均向高齡退休人員適度傾斜。
2019年繼續堅持這一做法,對在2018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後,再次享受到40元至7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
即:65至6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在此基礎上,今年新增了對65歲以上退休人員中繳費年限滿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體現對退休時間早、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進一步傾斜。
例如:王阿姨,68歲、繳費年限33年,基本養老金為3900元/月。
今年調整,王阿姨每月共增加239元,調整之後基本養老金為4139元/月。
例如:張大爺,80歲、繳費年限40年,基本養老金為4900元/月。
今年調整,張大爺每月共增加290元,調整之後基本養老金為5190元/月。
一是繼續單列調整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歲以上,國家規定他們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此次調整仍將按往年辦法,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0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0元。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普遍增加425至395元/月。
二是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後不低於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定額調整、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和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後,上述人群中基本養老金低於調整後全市養老金平均水平3959元/月的,補足到平均水平。
同時,在2018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
03
城鄉居民養老金上漲
2019年,將繼續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及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標準。全囯享受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待遇群體人均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為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障水平。
另外,對於2018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及以上人員再增加10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從目前的每人每月610元人均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
城鄉居民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從目前的每人每月525元人均提高到625元,此項待遇調整惠及86.6萬城鄉居民,預計7月底前發放到位。
最低工資標準增加120元
按照國家要求,經市委、市政府批准,本市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由每月2000元,調整為每月2120元,增加120元。同時,相應提高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22元,調整為每小時24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52.6元,調整為每小時56元。
本次調整自今年2月起實施。
失業保險金每檔上調244元
為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
依據《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關於「失業保險金標準應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原則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指導意見》的要求,考慮到今年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實際,2018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檔上調244元。
其中,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536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563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590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617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645元。
本次調整自2019年2月起執行。
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自2017年起,對因工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逐年進行了調整。
2019年北京市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具體如下:
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自2017年起,對因工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逐年進行了調整。2019年本市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具體如下:
調整範圍。本次調整範圍為2018年12月31日前享受傷殘津貼待遇的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享受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人員、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
調整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增加355元,二級傷殘增加330元,三級傷殘增加305元,四級傷殘增加280元。
調整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85元。
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自2019年2月起執行。
調整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的調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調整到4233.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調整到3386.8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調整到2540.1元。
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調整,自2019年2月起執行。
調整五、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工傷人員,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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