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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是檢驗兩個人感情最好的標準

01.

有人說:

一個人對待分手的態度,往往能折射出Ta對待感情的態度。

這一點,凱哥深信不疑。

就像前幾天,微博刷到一則十分奇葩的新聞:

「杭州某女子,發現自己寶馬車身被人划了幾十條劃痕。經過調查,才發現劃車的人,不是別人,而是自己的前男友。」

說真的,報復前任並不是一件體面的事情。

也不得不說,分手的人一旦絕情起來,比誰都狠。

愛你的時候,恨不得把你寵上天。

不愛你的時候,恨不得撕破臉皮把你往死里打。

然後,我接著往下翻看事件的經過,才發現起因原來是這樣的:

「兩人分手的時候,男生向女生索要過分手費和贈送的奢飾品。後來,男生髮現奢飾品有劃痕,便懷疑是女生故意所為,一下子氣不過,就將女生的車刮花。」

都說錢是人性的照妖鏡,分手見人品,在「錢」這個字眼上尤為明顯。

當兩個人,決定分手後好好算賬的時候,就已經輸的徹徹底底。

有一句話,就能很精闢地概括索要分手費的心態:

「愛就是我們的,不愛就分你我的。」

雖說一段感情,不能不談錢。

但是也不能只談錢,即便是分開的兩個人,也應如此。

02.

之前,我也看到過類似索要分手費的事情:

「在談戀愛期間,女方發現男方禿頂,擔心遺傳問題而提出分手。男方從一開始的苦苦挽留到後來的翻臉不認人,直接提出要兩萬塊的分手費。」

愛過是真的,要錢是真的,不甘心也是真的。

許多人都認為,付出了感情,一旦達不到期望值的時候,總要把屬於自己的東西統統要回來。

而要錢,就是最為簡單明了的方式。

但越是如此,就越是將自己的感情付出,貶低於無形。

所有的感情,付出都是相互的,也不盡相同。

可以是金錢,可以是時間,可以是精力……

付出這件事,無法單單用「錢」,就能以偏概全的。

錢,或許能要的回來。

可是愛,卻不能。

知乎上,有網友說起自己分手時侯的故事:

「鞋子498,唇膏195,中裙279,針織衫59,外套加針織衫408,鋼筆和墨水139,就這些,給你買的零食就不要算了。」

這是她鬧分手的時候,男友說的原話,一句不落。

她自嘆道,我從來不覺得我們的感情有多廉價,直到他提出分手費的時候,我才真的明白。

最後,她還是非常爽快的拿出了分手費。

你說,她認輸了嗎?

並不是。

她只是覺得,你對我的感情,只不過是這點錢罷了。

雖然不計較感情,你就永遠不知道你到底得失多少。

可偏偏計較了之後,才發現:

感情,不過如此。

03.

最近,在網上看到某網友瘋狂吐槽自己的前男友:

「戀愛五年,連買個套套都要AA,甚至吃了他幾包零食,回頭都催著我要錢。」

都說餘生很長,千萬不要和摳門小氣的男人談感情。

不是每一對情侶在一起,都是搭夥湊合過著苦逼的日子。

那不是感情的底線,是感情的下限。

如果連買避孕套這件小事都需要斤斤計較,就別提將來大大小小的事情了。

只有不愛你的人,才會如此一毛不拔,才會理直氣壯地認為「你的是我的,我的還是我的」。

反觀,真正愛你的人,花錢都是心甘情願,不分你我。

即使不再擁有彼此,也能相視一笑,瀟洒轉身,揮手祝福,各自安好。

就像前段時間,2018年新晉世界首富、亞馬遜首席執行官傑夫·貝索斯,在社交媒體上發文宣布與妻子麥肯齊離婚。

根據當地法律,離婚意味著貝索斯將付高達660億美元的「分手費」。

在這份「離婚宣言」中,貝索斯沒有半句怨言,沒有任何詆毀妻子的字眼。

更多的,是對這25年婚姻的回顧和感激。

其中他說到:「我們無比幸運地找到了彼此,並且婚後每一年都深深地感激彼此。」

對於拱手讓出的天價分手費,貝索斯卻隻字未提。

什麼是真正愛過,一目了然。

雖說錢可以證明愛情,但不可以是唯一。

大大方方的付出,體體面面的告別,這才是愛情最本質自然的模樣。

就像張小嫻說的:

「愛情里最棒的心態就是,我的一切付出都是一場心甘情願。」

付出,包括愛,當然也包括錢。

04.

前幾年有個很火的視頻:在現實面前,你的愛情,值多少錢?

有的人說,30萬,房貸就差30萬就還好了。

有的人說,30萬,對方家需要30萬的禮金。

有的人說,100萬,剛好可以買個小房子。

……

似乎愛情在現實面前,顯得如此的物質。

每個人都需要房、需要車、需要存款……

就像其中一個採訪者說的,兩個人餓著可以相愛,但是這個愛,是有盡頭的。

可其中的一段回答,令我印象深刻:

「我沒有辦法去為我的感情,估一個具體的價格,如果不是真愛的話我可以報一個數字。」

是啊,愛一個人,

沒有值不值得,只有願不願意。

真正的愛,不計得失,也不負過往。

愛,就是最彌足珍貴的禮物,沒有理所當然,只有心甘情願。

- END -

作者:凱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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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於網路,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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