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是檢驗兩個人感情最好的標準
01.
有人說:
一個人對待分手的態度,往往能折射出Ta對待感情的態度。
這一點,凱哥深信不疑。
就像前幾天,微博刷到一則十分奇葩的新聞:
「杭州某女子,發現自己寶馬車身被人划了幾十條劃痕。經過調查,才發現劃車的人,不是別人,而是自己的前男友。」
說真的,報復前任並不是一件體面的事情。
也不得不說,分手的人一旦絕情起來,比誰都狠。
愛你的時候,恨不得把你寵上天。
不愛你的時候,恨不得撕破臉皮把你往死里打。
然後,我接著往下翻看事件的經過,才發現起因原來是這樣的:
「兩人分手的時候,男生向女生索要過分手費和贈送的奢飾品。後來,男生髮現奢飾品有劃痕,便懷疑是女生故意所為,一下子氣不過,就將女生的車刮花。」
都說錢是人性的照妖鏡,分手見人品,在「錢」這個字眼上尤為明顯。
當兩個人,決定分手後好好算賬的時候,就已經輸的徹徹底底。
有一句話,就能很精闢地概括索要分手費的心態:
「愛就是我們的,不愛就分你我的。」
雖說一段感情,不能不談錢。
但是也不能只談錢,即便是分開的兩個人,也應如此。
02.
之前,我也看到過類似索要分手費的事情:
「在談戀愛期間,女方發現男方禿頂,擔心遺傳問題而提出分手。男方從一開始的苦苦挽留到後來的翻臉不認人,直接提出要兩萬塊的分手費。」
愛過是真的,要錢是真的,不甘心也是真的。
許多人都認為,付出了感情,一旦達不到期望值的時候,總要把屬於自己的東西統統要回來。
而要錢,就是最為簡單明了的方式。
但越是如此,就越是將自己的感情付出,貶低於無形。
所有的感情,付出都是相互的,也不盡相同。
可以是金錢,可以是時間,可以是精力……
付出這件事,無法單單用「錢」,就能以偏概全的。
錢,或許能要的回來。
可是愛,卻不能。
知乎上,有網友說起自己分手時侯的故事:
「鞋子498,唇膏195,中裙279,針織衫59,外套加針織衫408,鋼筆和墨水139,就這些,給你買的零食就不要算了。」
這是她鬧分手的時候,男友說的原話,一句不落。
她自嘆道,我從來不覺得我們的感情有多廉價,直到他提出分手費的時候,我才真的明白。
最後,她還是非常爽快的拿出了分手費。
你說,她認輸了嗎?
並不是。
她只是覺得,你對我的感情,只不過是這點錢罷了。
雖然不計較感情,你就永遠不知道你到底得失多少。
可偏偏計較了之後,才發現:
感情,不過如此。
03.
最近,在網上看到某網友瘋狂吐槽自己的前男友:
「戀愛五年,連買個套套都要AA,甚至吃了他幾包零食,回頭都催著我要錢。」
都說餘生很長,千萬不要和摳門小氣的男人談感情。
不是每一對情侶在一起,都是搭夥湊合過著苦逼的日子。
那不是感情的底線,是感情的下限。
如果連買避孕套這件小事都需要斤斤計較,就別提將來大大小小的事情了。
只有不愛你的人,才會如此一毛不拔,才會理直氣壯地認為「你的是我的,我的還是我的」。
反觀,真正愛你的人,花錢都是心甘情願,不分你我。
即使不再擁有彼此,也能相視一笑,瀟洒轉身,揮手祝福,各自安好。
就像前段時間,2018年新晉世界首富、亞馬遜首席執行官傑夫·貝索斯,在社交媒體上發文宣布與妻子麥肯齊離婚。
根據當地法律,離婚意味著貝索斯將付高達660億美元的「分手費」。
在這份「離婚宣言」中,貝索斯沒有半句怨言,沒有任何詆毀妻子的字眼。
更多的,是對這25年婚姻的回顧和感激。
其中他說到:「我們無比幸運地找到了彼此,並且婚後每一年都深深地感激彼此。」
對於拱手讓出的天價分手費,貝索斯卻隻字未提。
什麼是真正愛過,一目了然。
雖說錢可以證明愛情,但不可以是唯一。
大大方方的付出,體體面面的告別,這才是愛情最本質自然的模樣。
就像張小嫻說的:
「愛情里最棒的心態就是,我的一切付出都是一場心甘情願。」
付出,包括愛,當然也包括錢。
04.
前幾年有個很火的視頻:在現實面前,你的愛情,值多少錢?
有的人說,30萬,房貸就差30萬就還好了。
有的人說,30萬,對方家需要30萬的禮金。
有的人說,100萬,剛好可以買個小房子。
……
似乎愛情在現實面前,顯得如此的物質。
每個人都需要房、需要車、需要存款……
就像其中一個採訪者說的,兩個人餓著可以相愛,但是這個愛,是有盡頭的。
可其中的一段回答,令我印象深刻:
「我沒有辦法去為我的感情,估一個具體的價格,如果不是真愛的話我可以報一個數字。」
是啊,愛一個人,
沒有值不值得,只有願不願意。
真正的愛,不計得失,也不負過往。
愛,就是最彌足珍貴的禮物,沒有理所當然,只有心甘情願。
- END -
作者:凱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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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於網路,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