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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晚清小說的書價

論晚清小說的書價

論晚清小說的書價

光緒二十年七月十六日(1894年8月16日),《申報》刊載了一篇《愛觀奇書人告白》,這其實是一則廣告:

閱報見《大明奇俠傳》一書,理文軒八角,文宜(書局)一角,愚向文宜(書)局買來一部,攜歸閱之,殊覺可惡,內中抽去大半,想閱書之人最恨,不分貴賤莫論。故又至理文軒又買一部,至家細閱,書品精雅,字跡放大。愚將二店之書詳比,文宜局之書只有廿五回,八萬餘字;理文軒有五十四回,二十餘萬字。想二書好歹,不問可知,購書諸君決不貪區區便宜。

緊接著在第二日,即七月十七日,《申報》又刊載了一篇《文宜書局再啟》,與昨日之廣告針鋒相對:

昨《愛觀奇書人告白》,顯系理文軒捏造之憑據也。你雲鉛版書佳,何又捏名登報,顯露情虛,實據真所謂極叫尚且無人去問。所云冒名《奇俠傳》,你頭雖未伸出,諒你眼亦瞎矣。你之鉛版錯字甚多也,火油氣味也,數月走油變為黃色也,與別店之鉛版大相懸殊也,而諸君均悉理文(軒)之舊劣處頗多,余亦不細說也。再《大明奇俠後傳》,已將原底重為細校,比鉛版勝百倍矣。現付石印,總在旬內准可出售,亦訂四本,洋價一角。此白。

《大明奇俠傳》即《雲中雁三鬧太平庄》之別名,它共五十四回,問世於道光二十九年(1849),最早由琅嬛書屋刊出,同治三年(1864)先後有一笑軒與國英軒刊本,光緒二十年上海書局出版時改題為《大明奇俠傳》,仍是五十四回。文宜書局出版的只有十回,顯然只是全書的一部分;而且,世上從無該書局所宣稱的《大明奇俠後傳》一書,它顯然應是全書的另一部分。從廣告中「旬內准可出售」一語推斷,這本《大明奇俠後傳》的出版應是文宜書局早已計劃好的事,實際上它只是將一部作品拆為兩本,出版時間稍拉開些距離也是有意而為之:在已有同名書行世的情況下,以價廉保證前書的行銷;因前書中故事未完,這又為後書的行銷作了鋪墊。

這主意原本不錯,但不料理文軒恰恰在同時也推出了《大明奇俠傳》。同樣一部小說,文宜書局售價只是一角,而理文軒卻是八角,相當一部分讀者購書時,自然會選擇較便宜的,而前者篇幅只是後者的三分之一的事實,往往在一時間不會被注意到,等看完書發現時,那本《大明奇俠後傳》已開始發售,只好再去買一本。在這個過程,理文軒的利益受到了傷害,從決意在《申報》上登廣告的舉動來看,它的損失應是相當大的。面對理文軒化名「愛觀奇書人」的匿名攻擊,文宜書局在第二天就作了反擊,「你頭雖未伸出,諒你眼亦瞎矣」,這是謾罵之語,但「鉛版錯字甚多也,火油氣味也,數月走油邊為黃色也」諸語恐怕是擊中了要害。平心而論,文宜書局析一書為兩種顯為坑害讀者的伎倆,而理文軒定價過高也當無異議,那本二十餘萬字的《大明奇俠傳》標價八角,可是光緒六年申報館出版的《繪芳錄》篇幅高達七十餘萬字,它也只售八角。兩家書局的目的又歸於同一,即不顧一切地要攫取最大的利潤。長期以來,人們對雕版書及其定價已較熟悉,而當印刷業開始運用剛引進不久的鉛印與石印等西方先進技術時,圖書市場在定價方面必然會出現一個較短暫的混亂階段。結束混亂的主要途徑是競爭,它會使書價不至於太偏離其價值,競爭越激烈,其進程便越快。與以往相比,此時又出現了加劇競爭的新的因素,那就是較廣泛發行的報紙。理文軒與文宜書局的廣告都刊登在《申報》上,當千家萬戶讀到這兩則互相攻擊的廣告時,他們不會只想到《大明奇俠傳》的價格,而是會舉一反三地關注整個圖書市場的定價,千百萬讀者的共同要求便會形成一種巨大的約束力。

申報館既發行報紙又刊售小說,它出版小說便常在《申報》上刊載相應的廣告,書價是其中重要的內容。如光緒元年四月十五日「《儒林外史》出售」的廣告中就宣稱是「收回紙價銀圓五角」,該年八月初四日「《昕夕閑談》全帙出書」的廣告中則雲「收回紙價工洋四角」,諸如此類的表白在刊售其他小說的廣告中也常可看到。只收回成本顯為不實之言,但卻使人較易相信其書價的合理。同時,這類廣告又常自譽質量的精良,一一讀來,不難發現那些書局刊印所用的底本必是「善本」,接著便是「校對精詳,裝訂工緻」,而小說中的圖像,自然又是「名手精繪」,「奕奕如生,髭鬚畢現」。對書品的誇耀是力圖讓讀者相信物有所值,有的包裝還十分精美,如圖書集成局光緒十四年三月三十日在《申報》上刊載「《增像三國演義》出售」的廣告就介紹說「茲已用上等潔白紙印成,分裝十二冊,外加紅木夾板」。這部書是「每部碼洋二元」,若是批發還可再優惠,即「躉買請至申報館面議」。

晚清時上海書局林立,從理文軒與文宜書局的互相攻訐,可以看出當時書局間的競爭及其激烈的程度。這種競爭有利於讀者,因為它可使合理的小說書價體系較快地形成,而且還迫使一些書局想方設法節縮成本,降低書價,甚至是乾脆讓利,以爭取更多的讀者。如光緒十八年五月初三日,「申報館主人」在《申報》上刊載「新書減價」啟事:

本館本年所印《小五義》、《續小五義》二書,海內風行,不脛而走,未及一年,夾笥已空。茲又印成書,成本較前稍減,是以格外從廉出售,以饗閱者之心。計《小五義》碼洋三角五分、《續小五義》碼洋四角,諸君子盍惠臨購取乎?

申報館光緒十六年出版《小五義》時售價五角,翌年出版《續小五義》時售價五角五分,到光緒十八年兩書再次刊印時,都降價了一角五分,約30%。由於是再次印刷,「成本較前稍減」當是實情,但它絕非降價出售的主要動因,與「格外從廉出售」也對不上號。主要原因是激烈的市場競爭:光緒十六年,北京文光樓首刊《小五義》,該書的暢銷使上海的申報館、廣百宋齋以及重慶的善成堂幾乎是立刻同時跟進,競爭局面頓時形成;至於《續小五義》,文光樓首刊後至光緒十八年止,跟著翻刻的至少有申報館、上海書局、珍藝書局、善成堂、泰山堂等多家,競爭似更激烈。降價並不是以牟利為旨歸的書商的初衷,這是面對競爭、奪回市場的不得已的手段,而且也並不是各家書局都能採用此法,在這點上,影響廣泛與資本雄厚的申報館顯然佔有優勢。有關《花月痕》的情況也是如此。圖書集成局於光緒十九年出版時售價七角,翌年正月十三日,該局在《申報》上刊載「《花月痕》減價出售」廣告,宣布從即日起「每部碼洋四角」,降價幅度高達43%,理由是「現以工本業已收回,是以減價出售,以公同好。」圖書集成局在廣告中還自譽「本局所印《花月痕》一書字跡清疏,紙色潔白,早已風行海內,不脛而走」,其書品是各種「翻印本字小而漫漶者」無法相比的。這一宣示透露了圖書集成局降價的真實原因,「翻印本字小」,其價格自是較為低廉,它們的流行,迫使該局採取果斷措施,以奪回市場,否則,即使再「字跡清疏,紙色潔白」,也只會成為滯銷書。

降價是小說銷售競爭中常見的現象之一,小本經營者常靠此多少挽回些損失,以免血本無歸,而資本雄厚者可藉此主動出擊,打擊對手。宣統二年正月初四日《申報》刊載了「改良小說社新年贈彩(一月為限)」廣告,稱「於正月初一日起凡購本社出版新小說滿現洋一元以上者,奉送大本本社小說洋碼二角,多則照數遞加。」在這則廣告里,改良小說社還開列了一百三十種小說書目,以吸引讀者。這次為期一個月的活動看來效果很不錯,於是在第二年即宣統三年,仍是正月初四日,改良小說社又在《申報》上刊載廣告,告知讀者再次舉辦促銷活動,方法如同去年。改良小說社促銷活動的成功,引來了其他書局的仿效。宣統三年閏六月初一日,點石齋在《申報》上刊載了一則「愛讀小說諸君注意,特別廉價又有贈品」的廣告:

本局名家小說數十種,詞令之典雅,興趣之濃深,早為愛讀諸君所稱許。當此學堂暑假,莘莘學子無不束裝歸里,以作此數日之閑。但出門一步即火傘高張,汗如雨下,日長晝永,消遣殊難。惟借小說家言,奇奇怪怪之事,作炎天伏夏、茶餘酒後之資,則既可增長見識,又可解愁破悶,消夏妙品,無過於此。茲本局為利便學界起見,特倡新例,自即日起至七月十五日止,凡在暑假期內,門庄來購者,一律照定價七折計算,滿一元者則各折碼洋二角之小說一種作為贈品,多則遞加。郵局函購一律照送。

打七折確為十分優惠,但將滿現洋一元加送二角稱為「特倡新例」,這顯然不符事實,因為改良小說社至少已接連搞了兩個春節了,它對此自然不會忍而不發。果然,改良小說社在該月十二日也趕緊在《申報》上刊載了「閱新小說又有特別贈品」的廣告,促銷時間也是到七月十五日止,但又發明了新花樣:「凡購本社新小說滿現洋一元者,奉贈荷蘭水自製法一冊,以作諸君消暑之需。倘已有此書,任從選擇他種新小說亦可。總以滿現洋一元加送二角為度,多購照加。」廣告的最後是提醒讀者:「欲得便宜,請從速!」

「滿現洋一元加送二角」,這容易使顧客產生打八折的錯覺,這也是書局銷售的技巧,實際上打的是八三折。打折銷售是商家促銷的常見手法,而兩家書局在同一時間、同一家報紙上刊登廣告,又用同樣的打折幅度招徠讀者,這可謂是典型的競爭實例。當然,爭奪讀者的方法不只是打折一種,如光緒三十四年八月二十日,商務印書館在《申報》上刊載了「購閱《說部叢書》按月繳銀辦法」的廣告:

本書十集,訂一百三十本,原定價洋四十元二角五分,又加本箱一具,價一元。凡現銀購買全部者,減價二十八元,並附贈袖珍小說全部,計二十本。今為購閱諸君便利起見,另定按月繳銀辦法,分為甲、乙兩種。甲:全部二十九元,先交定洋五元,以後按月交四元,至六個月為止;乙:全部三十一元,先交定洋五元,以後按月交二元,至十三個月為止。本館印有詳細章程,並定單格式,如蒙惠顧,可以取閱。

全套購買《說部叢書》,這實質上是批發銷售,周轉快,價格自然應是優惠,而同是全套購買,商務印書館又推出了分期付款的銷售方式,且又照顧到讀者不同的購買力,付款分成六個月與十三個月兩種方式。若從打折角度看,一次付清是六八折,六個月付清是七折,而十三個月付清則是七五折,與「滿現洋一元加送二角」的方式相比,雖更優惠一些,但售出數量要大得多,而且能較長期地將讀者抓在自己手中。

分期付款是先讓讀者拿到書,然後再逐月收錢,而時事報館的做法則恰相反,它是先收一部分預約費用,日後再錢貨兩迄。光緒三十四年十一月初六日,時事報館在《時報》刊載了發售全年畫報預約券廣告:

本館自去冬十一月初五日發行以來,於正次兩大張記載緊要新聞外,又添聘名畫師繪成全幅畫報,其內容如小說之《羅敷怨》、《中國偉人》、《偶像奇聞》、《玫瑰賊》、《碧血巾》□(等),均按照篇中事迹繪成精圖,頗增閱者興趣。……惟以銷場暢旺,逐日之報售出無存,往往遠近諸君補購前數日之報無以應命,抱歉實深。刻下將屆一年之期,本館因將全年畫稿重行付印,分類裝釘(四十冊),定於明年正月出書。現發售預約券,每部收回成本兩元八角,購券時先收洋一元。此系特別廉價,期以十二月底為止。未購此項預約券者,將來每部須洋五元,購者幸勿失此機會。

號稱只是收回「成本兩元八角」,這顯為商家噱頭,這裡所謂的「成本」定是已將利潤包括在內,而提前兩個月預收的錢就已超過書價的35%,發行者的算計可謂精矣。至於廣告末聲稱「未購此項預約券者,將來每部須洋五元」,則是以價格將會翻了一倍的威脅誘使大家都來預購。明明是要讀者預付資金供自己經營,但僅觀其廣告,卻好像是為讀者謀取了多大的利益。

書局為小說銷售而設計的手段五花八門,而這些活動隱含的意義卻是讀者嫌小說書價的過貴。吳趼人剛到上海做小職員時,一個月的收入只有八元,黃警頑在《我在商務印書館的四十年》里寫道,他清末進館做學徒時,「館方除供應食宿外,每月發給零用錢兩元」,這些人在當時上海相當多,他們顯然是買不起小說的。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陸士諤於宣統元年寫成的《新上海》第九回中,就有當時讀者對書價貴的埋怨。當雨香對新小說大加稱讚之時,魏贊營說道:

現在的新小說定價很貴,兄弟前天在商務印書館買上一部《紅礁畫槳錄》,薄薄的,只有兩本,倒要大洋八角呢,瞧不上一天就完了。兄弟現在光景比不得從前,那有這許多錢來買書瞧。

然而,這些收入菲薄的人群也在讀小說,他們的閱讀主要是靠租借來解決:

雨香道:「新小說有租閱的地方。租價是很便宜,只取得十成之一。聽說是一個某志士創辦的,這某志士開辦這個貰閱社,專為輸灌新知、節省浮費起見。……這招牌兒叫著『小說貰閱社』,就開在英界白克路祥康里七百九十八號。他的章程很是便利,你要瞧什麼書,只要從郵政局裡寄一封信去,把地址開寫明白,他就會照你所開的地方,立刻派社員遞送過來聽你揀選,以一禮拜為期。到了一禮拜,他自有人前來收的。你只要花一成的貰費,瞧一塊錢的書只要花掉一角錢就夠了,又不要你奔波跋涉,你想便利不便利?我們號里已貰閱了四五年了,好在這小說貰閱社裡各種小說都全。今日新出版的,不到明日他已有了。

陸士諤之《新上海》六十回完成於宣統元年末,作品中所說的租借小說,在當時確有其事,其實約在三年前的光緒三十三年正月二十三日,這家小說貰閱社還在《時報》上刊載「小說出租」的廣告:

選備各種小說賤價出租,取租費僅十成之一,從此諸君出一書之資,即能獲十書之益,天下便利孰逾於此。謹告。英界中泥城橋沿浜珊家圈咸德里三衖內,文遠里孫字一百四十五號門牌。小說貰閱社啟。

陸士諤在作品的第十回中寫道:「在下這部《新上海》,自己信得過,沒一字虛設,沒一句虛言,下筆時千斟萬酌,調查詳細,博訪再三,蓋欲把此書成一部信史」。他筆下關於小說的種種敘述實為當時人所作的記錄,是相當可信的。他在第十六回里還讓主人公梅伯看到這樣一幅景象:廣智書局出版的《明治政黨史》、《十九世紀外交史》、《社會主義》、《戊戌政變記》等書,「見旁人買時都只得兩三個銅元一冊,翻那書上價目,卻明明白白刊著一元、八角、五角、三角呢」。他「心裡很是納罕」,雨香向他解釋說:「這種書,原沒有小說的有用,自然沒有人要瞧他了。……從前沒有新小說的時候,自然還有人買來瞧瞧,這會子人家不會省幾個錢去買小說呢,所以這書局就把這許多書,當著廢紙秤擔兒賣出來,怎麼會不賤?」這段描述所透露的信息,是當時新小說風行後,已相當地擠壓了其他書籍的市場,而小說易銷這一事實,又必然促使已有的書局更多地將資金投入小說的出版,同時社會上又會產生更多新的出版小說的書局,這意味著小說市場的競爭變得十分激烈,其結果則是加快形成較穩定的小說價格體系。所謂「穩定」,並非是價格固定不變,而是指價格接近於價值,它的表現之一,便是各書局的小說書價達到一個基本平衡的狀態,如人鏡學社光緒三十一年版的《怪獒案》與廣智書局光緒三十二年版的《怪獒案》,定價就都是三角,本文所附的近500種晚清小說的書價,也可以幫助我們了解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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