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重男輕女,要女兒拿錢兒子結婚,女兒:沒門兒!
人是高級動物,高級的情感,複雜的情感思維,尤其是在面對親人感情這一方面,很多事情說不好,也想不透。
重男輕女這種現象在我們國家是經常被人拿出來說道的。重男輕女,單純性來講是不正確的,但是,在複雜的大環境下,或者是在特殊的主觀性的條件下來說,重男輕女是不能被完全批判的。因為,有時候,你認為重男輕女的,在另一個人那裡卻不這麼認為。
趙大媽是40後,她出生的時候,新中國還沒有成立。說起來,趙大媽也是個命苦的女人,小時候家裡窮,沒過什麼好日子。本以為結婚後可以好過一點兒的,哪知道,在她三十二歲那年,丈夫患病去世了,留下了她和三個孩子,兩個女兒,一個兒子。
一個女人,要拉扯大三個孩子是不簡單的,又要做工掙錢,還要顧及孩子和家裡的幾畝地。趙大媽沒有改嫁,完全靠自己把孩子養大。
兒子是最小的,趙大媽也最疼這個兒子。可能是在那個年代的人的心裡,家裡的兒子就是寶貝吧。一般家裡有什麼好吃的也都是先給兒子吃,兒子犯錯了也就數落幾句,女兒犯錯了,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一頓打再說。
大女兒性格溫和一些,也任勞任怨,面對趙大媽的不公平,大女兒沒有什麼意見,還是幫母親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小女兒從小脾氣就很倔強,也很好強,從小就和趙大媽頂嘴,說趙大媽重男輕女,就知道喜歡弟弟,每次都把趙大媽氣得半死。
大女兒小學畢業後就沒有上學了,她知道家裡困難。小女兒就不一樣,她死活要讀完初中才行。初中畢業後,小女兒就跟著村裡人外出打工了,一年就只有過年才會回來幾天。
這眼瞅著兒子到了適婚年紀,而兒子又沒有什麼出息,也不上進,平常就心情好出去打打短工,沒個正式的工作。趙大媽愁壞了,想給兒子攢點錢娶媳婦,可是她也年紀大了,也沒能力掙錢了,就開始找兩個女兒要生活費。
大女兒成家了,但是家庭條件不怎麼好,每個月給三百塊。小女兒在外面上班,工資還不錯,趙大媽要小女兒每個月給一千。
小女兒不幹了:「沒門兒!是你兒子娶媳婦又不是我,我沒義務給錢你兒子娶媳婦!」
(圖片選自網路,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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