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卡在北京卻在境外「消費」,女子起訴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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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IT之家2月8日消息 據海淀法院網消息,因認為自己持有的銀行儲蓄卡被他人盜刷,持卡人王女士將發卡銀行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因盜刷產生的經濟損失共計34547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王女士訴稱,其在銀行辦理了一張儲蓄卡,一直隨身攜帶並妥善保管。2018年11月8日,其突然收到手機簡訊即時消息通知,其銀行儲蓄卡在境外消費4895.02美金,接著再次收到即時簡訊消息通知,告知其儲蓄卡在境外又消費100美元,共計消費4995.02美元。但是在收到簡訊時,王女士一直在北京,並且儲蓄卡一直在其錢包里,根本不可能在境外刷卡消費。
原告王女士認為,銀行作為專業的金融機構,對其在儲蓄卡賬戶內的款項負有安全保障義務。自己的儲蓄卡在境外被他人盜刷,應該由銀行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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