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迫使NBA聯盟改變規則的八大球星!哈登上榜?
老張說球:
第一 喬治-麥肯
喬治-麥肯是第一個NBA聯盟為了限制他的超強能力而修改規則的球員。因為他在三秒區的威力實在太大,再加上它能夠非常輕鬆封蓋對手的投籃,所以聯盟特意將罰球區由之前的6英尺增加到12英尺,同時增加了「干擾球」的規定。
第二 威爾特-張伯倫
為了削弱其過份強大的統治優勢,聯盟不得不針對張伯倫制定和修改多條規則,包括擴大三秒區,引入進攻干擾球的概念,以及罰球時的一些嚴格判定等等(修改規則前張伯倫經常在罰球時直接起跳灌籃)。
第三 雷吉-米勒
在NBA聯盟里,射手為了對付那些貼身緊防的高手,往往會在投籃時「故意伸腿製造犯規」,雷吉-米勒就非常擅長使用這一招。為此聯盟規定:進攻球員如果再度伸腿製造犯規的話,那麼他們要麼領到一次進攻犯規,要麼在賽後遭遇假摔法則的懲罰。
第四 特倫特-塔克
1990年的一場尼克斯對陣公牛比賽中,比賽還剩0.1秒,塔克接過隊友發出的界外球,轉身投中三分,讓尼克斯以109比106取得勝利。賽後通過聯盟測試少於0.3秒不可能接球後投籃。為此出台新規:球員接球然後出手投籃的時間至少需要0.3秒,不管他是否投中都是如此。少於0.3秒只能空中接力扣籃或點撥,否則投中無效。
第五 查爾斯-巴克利
查爾斯-巴克利擁有聯盟歷史上最碩壯的臀部,他持球背身進攻時,幾乎沒有防守球員能夠抵擋住巴克利碩臀的連續攻擊。於是聯盟規定:球員持球背身單打的時間不能超過5秒鐘。從此巴克利再也無法用24秒的時間一步步地將防守隊員拱到籃下,然後輕鬆得分了。
第六 沙奎爾-奧尼爾
在奧尼爾對籃球規則的推動力下,聯盟修改了籃下合理衝撞區、允許了聯防戰術的運用、禁區三秒違例。另外,針對奧尼爾糟糕的罰球,聯盟還特別規定,比賽最後兩分鐘對無球球員犯規將判罰一罰一擲。
第七 拉希德-華萊士
拉希德-華萊士的脾氣暴躁是聯盟中出了名的,他曾經在2000-2001賽季領導了41次技術犯規。為此聯盟出台新規:個球員累計到達16次技術犯規,將被主動停賽一場,同時加強了對技術犯規的罰款。
第八 詹姆斯-哈登
哈登在投籃時造犯規的能力是他的必殺技之一,但這也引起了很多球迷的反感。於是聯盟新規則規定:當身體接觸發生在持球隊員做出投籃動作之前,而不是抓著球準備投籃,那麼這種情況下裁判將不會判罰投籃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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