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樂的貓王,古典樂的巴赫,他出身貧民區後成爵士樂標誌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是新奧爾良人,因為出身貧民窟,他從小生活艱苦,就連親生父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就拋家棄族,不知所蹤。
年少的他進入感化院是因為好奇心太重,都說「好奇心害死貓」,而他的好奇竟是對一把搶,他覺得朋友的搶是玩具,對天一槍便引來了警察,由於膚色被盯住,於是判了他非法持槍,危害社會治安的罪名。
所幸他還去過少年感化院,在那裡還學會了吹短號,雖然他長期生長在社會底層,但是這不影響他對音樂的追求和嚮往。
從此他開始接觸音樂,也就是剛剛成年的年紀,18雖的他已經是新奧爾良知名的演奏者了,還是當時最紅的娃娃歐瑞KidOry樂團的短號手。
1922年,路易斯加入奧立佛國王JoeKingOliver樂團,在前輩的指導下他進步神速,漸漸地建立起作為一位偉大獨奏者的地位。
後來路易斯成為爵士樂壇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大人物,他的地位就好比搖滾界的貓王,古典音樂的巴赫,每一本關於爵士樂的書,都會提及他的名字。
1931年,他帶領他的樂團遠赴英國和歐洲,在那裡他們的演出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也因此成為世界公認的爵士樂演奏家。
他在1923年—1967年錄製的曲目,年代涵蓋相當廣泛,被世人稱為「爵士聖經」,他的演奏融合了高超的技藝,良好的節奏感,精湛的即興演奏。
不得不說「人紅是非多」,在獲得盛譽的同時,當然難免同行的非議,說他把新奧爾良這個地方送葬時吹奏的曲調或低級酒吧里演唱的粗獷的黑人民歌發展成為具有鄉土特色的爵士樂。
也有很多人認為他沒有更多的即興節目、演技缺乏新意的流言沒有使阿姆斯特朗泄氣,他的特長是能掌握聽眾的愛好動向,緊跟流行音樂的潮流。
埃林頓說:「他過去是而且今後永遠是爵士樂精萃的體現者,他是我心目中的美國旗幟、美國典型人物。」去世後的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獲得很多高度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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