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融資擔保資金80%以上投向小微三農,降擔保費率力爭低於1%
國務院一則文件,將重塑2019年各級政府融資擔保基金工作,而核心的方向是加大對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支持,緩解融資難、融資貴。
2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了《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要求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嚴格以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業務為主業,確保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佔比達到80%以上,適時調降再擔保費率,引導合作機構逐步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
國家行政學院馮俏彬教授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在當前解決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中,政府融資擔保機構扮演關鍵角色,而這次《意見》則將此前地方零散的做法和碰到的問題凝聚後,從國家層面給出了解決方案,包括去年中央成立的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填補了此前的空白,目的就是引導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回歸擔保主業、降低費率水平、加大對小微企業、「三農」融資支持力度,緩解融資難融資貴。
80%擔保資金底線確立
小微企業、「三農」融資擔保業務風險高、收益低,如果沒有擔保機構的介入,銀行「不敢貸、不願貸」。
為了破解這一難題,不少地方設立了政府融資擔保機構,通過為小微、「三農」等解決缺信息、缺信用、缺抵押問題,為出資人特別是銀行分散資金風險,引導更多金融資金支持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破解小微、「三農」融資難融資貴難題。
但由於政策性擔保業務風險高、費率低,收益難以覆蓋成本,因此大量國有融資擔保機構獲得財政注資後,往往採取「以商補政」方式,大力拓展以債券融資擔保為主的商業擔保業務,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的政策性擔保業務佔比偏低,且逐年萎縮。
為了解決政府融資擔保機構業務聚焦不夠這一突出問題,《意見》要求,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堅守支小支農融資擔保主業,主動剝離政府債券發行和政府融資平台融資擔保業務,嚴格控制閑置資金運作規模和風險,不得向非融資擔保機構進行股權投資,逐步壓縮大中型企業擔保業務規模,確保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佔比達到80%以上,重點支持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
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業務有四個「不得」:即不得偏離主業盲目擴大業務範圍,不得為政府債券發行提供擔保,不得為政府融資平台融資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資擔保機構進行股權投資。
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總經理向世文認為,小微企業、「三農」融資擔保業務是典型的准公共產品,這次《意見》進一步強調要堅守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准公共定位,彌補市場不足。這既是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履行自身職能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支持普金融發展、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方式。
中國融資擔保業協會黨委書記任彥祥也表示,《意見》上述規定符合我國國情,遵循了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准公共產品屬性,明確了各級政府性擔保機構的責任擔當,是辦好融資擔保事業的必要條件和重要保障。
目前一些地方也提出類似的要求。比如安徽省對加入全省政府性擔保體系的擔保機構,要求服務小微企業的業務比重,市級不低於70%,縣級不低於90%,確保擔保機構服務小微不偏離。
擔保費率力爭降至1%以下
在今年第一波針對小微企業的2000億元減稅新政之後,此次《意見》要求降低小微企業、三農擔保費率,從而繼續給企業減負。
此次《意見》明確,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在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適時調降再擔保費率,引導合作機構逐步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其中,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
目前,為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綜合融資成本,一些省市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的平均擔保費率已降至2%以下,大幅低於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同類業務擔保費率。比如安徽省明確規定擔保費率不高於1.5% ,2016年降至1.2%,2017年進一步降至1.1%,確保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保持在較低水平。
向世文介紹,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的合作業務條件明確規定「原擔保費率原則上不高於2%/年」,並優先選擇原擔保費率低的原擔保項目納入合作範圍,將適時調降再擔保費率,原則上不高於省級擔保再擔保機構,引導合作機構逐步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以切實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綜合融資成本。
「考慮小微企業、『三農』融資擔保業務本身已是風險高、收益低,風險和收益極不匹配,缺少商業可持續性,為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進一步降低擔保費率,除了國家融資擔保基金通過低再擔保費率積極引導外,更重要的是中央及地方財政要通過直接擔保費補貼等方式給予支持,以切實降低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擔保費率,彰顯政策扶持效果」向世文說。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當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普遍處於保本微利運行狀態,有的甚至出現虧損。這次《意見》要求提高支農支小擔保業務佔比、降低擔保費率,有助於緩解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融資貴,但同時也加大了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風險敞口,壓縮了利潤空間,增加了可持續經營壓力。
為更好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小支農,財政部門加大正向激勵,打出獎補支持、資金補充、風險補償、績效考核等一系列政策「組合拳」。
比如,2018年~2020年,中央財政每年安排30億元,對擴大實體經濟領域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等成效明顯的地方予以獎補激勵。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平均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擔保業務給予適當擔保費補貼。
任彥祥表示,財政部門加大獎補支持、完善資金補充、探索風險補償和落實扶持政策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有利於進一步提升政策措施的穩定性和權威性,對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機構)增強為小微企業和「三農」服務的意願和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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