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偏心」婆婆:「不管誰家拿的錢,房產證都必須寫我的名字」
文|公子逸
我從不反對孝順,因為這是美德。
但我反對愚孝,因為每個愚孝孩子的背後,都有一個極其「不懂事」的老人。而這種老人對子女的影響是深遠的。她偏心的那一個,很容易自私自利,而不被偏袒的那一個也很容易輕易放棄尊嚴和愛。
馮暖的婆婆過得很不容易。
年紀輕輕守了寡,膝下還有倆兒子。好不容易熬到兩兒子長大了,現在農村男人找個媳婦還這麼不容易。馮暖和丈夫結婚早,當時沒有要多少彩禮。而現在馮暖的小叔子卻成了她婆婆的心病。
馮暖的老公是老大,很早就開始獨立,自己走南闖北,又娶了馮暖,倆人這幾年也算攢了一點家業。
可就這麼點家業讓婆婆惦記上了。馮暖他們商量著在城市裡買房子,她婆婆提出房產證上要寫她的名字。
馮暖反對:「媽,這錢不是你兒子自己的。是夫妻共同財產,這錢也是有我一半的。再說了,我們買房子,是我們自己掙的錢,憑什麼要寫你的名字。」
可她婆婆卻蠻不講理:「不管是誰拿的錢,房產證上必須寫我的名字。就是我死了,這房子的分配權也在我的手上。我想要給誰就給誰。你們當子女的,有錢了,給我這當媽的老婆子買套房子怎麼了!」
馮暖徹底明白了。老太太歲數大了,給小叔子買不起房子了。小叔子結婚必須有房子,可她沒有能力給小叔子買房子了。而她們正好有錢買房子。
老太太的意思很明確:「都是我的兒子,過得好的幫過得不好的應該的。大兒子什麼都有了,還有本事。小兒子什麼都沒有,還沒本事。他當哥哥的就該先把弟弟安排好了,再結婚。長兄為父,說的就是這個理。」
馮暖跟婆婆大吵了一架。因為她覺得婆婆簡直不可理喻。她這麼努力地掙錢,不是為了小叔子,是為了自己的孩子。她要買房子是為了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不是為了給小叔子結婚。
可是讓她心寒的是,男人對這件事的態度。
剛開始男人也很不願意,還跟自己的母親吵了起來。但是,後來,男人的態度就變了。因為婆婆給男人跪下了,哭著求男人:「媽苦了一輩子,都是為了你們倆。要是不把你弟弟的婚事辦了,我死了都合不上眼。我給你跪下了,你就當心疼心疼你媽。難道你想讓你弟弟一輩子娶不上媳婦啊!你們能掙,這房子也不寫你弟弟的名字。就寫我的,要是以後你弟過好了,這房子媽還還給你。」
男人的弟弟也哭著求自己的哥哥,說自己談了一個對象,只要有房子就能結婚。這房子寫的是他媽媽的名字,以後還是他哥哥的。
男人回家之後,口風就變了。跟妻子說:「就先寫我媽的。等我弟結了婚,媽再還給咱們。」
馮暖簡直不敢相信丈夫能說出這樣的話。她堅決反對,甚至跟丈夫說:「寧願離婚,也不可能這麼荒唐地把房子給小叔子。」
結果男人說:「只要你肯把房子寫我媽的名字,我給你打一輩子的工都願意。我什麼都聽你的。」
馮暖看著丈夫陣陣心涼。她發現,她的丈夫已經跟婆婆站在了一個戰線上,一家子人在騙她給小叔子買房子。
馮暖本來沒有二心,但是這件事之後,她便有了二心,表示不會買房子了,要再看看。之後,她把自己手裡的錢都藏了起來。因為她真的不知道,男人一家還能過分到什麼地步。
錢都在她手裡,她不想買房子了。男人也沒錢買房子,這件事就這樣冷了下來。
但是,她成了男人全家的敵人。他們全家都覺得她自私自利,只想自己好過,一點都不顧兄弟情分。
可馮暖現在也無所謂了。她說:「我守護的是自己和孩子的利益,任何人觸犯了我的孩子的利益,我都不會妥協。就算不跟男人過了,不該出的錢我也不出。」
給所有父母的建議:
- 一個孩子過得好,那是孩子自己本事和他自己付出的努力。一個孩子過得不好,那是時候未到或者是他不夠努力。
沒有誰必須該幫誰,誰掙錢都不容易,誰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
兒女長大了,過得好與不好,各憑本事。別因自己的私心瞎摻和,會慣壞一個,也會傷害一個,無一利處。
※《知否》大結局:盛明蘭能「闔家團圓,皆大歡喜」,僅憑這三點
※「男人出軌三十年回歸家庭,我選擇原諒,這就是餘生最好的安排」
TAG:公子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