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得太用力,我差點捏碎了老公
愛自己,真好啊。
今天的故事來自大喜。大喜交了一個集顏值才華於一身的男朋友,可謂優秀。然而大喜最近卻開始擔心眼前這個說愛自己的男人,終有一天會變心。她說:
因為自己的患得患失,我差點丟了愛人,也丟了自己。
1
大喜活了二十多年,從來就沒交到過什麼好運。不是她不夠努力,也許是她不夠特別。
和這世界上很多人一樣,大喜沒有特別出眾的外貌、才華和家境,啥也拼不了,只能收穫一枚叫「普通」的標籤。
所以當程千里對她說「我覺得你很特別」的時候,大喜突然聽到了類似禮堂鐘聲發出的那種「咚咚咚」的聲響。
大喜扭頭四顧,發現周圍只有一堆聊天吃飯的人,這餐館哪來什麼大鐘?
「大喜,我喜歡你。」
大喜聽了,再次回過頭,看向那個坐在自己對面的人。此時此刻,那人面帶微笑,臉頰微紅,甚是好看。
大喜何嘗不喜歡程千里,只是她沒想到,程千里喜歡的人,是自己。
2
喜歡的人喜歡自己,歡天喜地,然而大喜卻像懷揣了個深水炸彈,又愁又慌。
「大喜,怎麼談個戀愛愁成這樣?那貨難道威脅你性命了?」好友彭吉吉邊往嘴裡吧唧吧唧塞零食,邊沖著在鏡前來回踱步的大喜問道。
「根據我調查所發現,程千里喜歡成熟、性感型女人,」大喜盯著鏡中的自己,將衣服領子往胸口處拉了拉,目光摻雜著焦慮,「然而我這胸……不夠爭氣啊!」
男人是視覺系生物,然而大喜的女性魅力並不突出。曲線不夠,打扮來湊,為了讓
兩人站一起的時候看起來
顯得不那麼違和,大喜開啟了大改造模式。初見成效後,大喜看著鏡中的自己,終於自信地笑了笑。大喜是一家網店的售後客服,程千里是高級運營,大喜除了鍵盤打得飛快,滿腔段子,似乎再無別的特長,而程千里除了工作相當出色,還精通英文和法文,人緣也相當廣泛。
「以後不幹運營的話,我就開家小小的補習社,專教孩子英語,如果有需要的話,我還能教他們法語。」
「以後不幹客服的話,我要做什麼呢?嗯……暫時還沒想那麼久遠的事情……」大喜越說聲音越小,糟糕,完全沒有夢想的我,會不會就此被嫌棄了?
「那就慢慢來,不急。」程千里寵溺地摸摸大喜的頭,手順著她的臉滑下來,然後伸出拇指在大喜嘴唇上抹了一把。
「口紅不用塗太深的顏色,適合自己的就好。」
「喂……要花了要花了!」大喜慌亂地推開程千里的手。
「哈哈哈哈!」
3
關於程千里和大喜是如何認識的,在這裡不作細說,重點是,面對如此優秀的程千里,大喜覺得有危機感。
如果眼前出現一座山,程千里就是爬到半山腰的那個,而大喜還在山腳下努力上爬。雖說兩人相處得很舒服,但大喜心裡有道坎依舊過不去。這個社會優秀的女人數不勝數,她必須比以往花更多的努力,才能趕上對方。
這大概和她的成長環境有關。小時候,在家裡不論做什麼,大喜總被家人指責慢半拍,好的抓不到,要麼總撿別人挑剩的,要麼啥也撿不到。為此大喜努力去改變自己,只是,性格這種東西,不是說變就能變。
在程千里之前,大喜談過一個男友。同事,經常工作交接,一來二去地聊,聊出了感情。一天前男友揉著大喜的髮絲說,大喜,要不你換個髮型,學下化妝?
大喜不解:「為啥?」
前男友:「說不定很好看呢?哪個男人不喜歡自己女人每天充滿驚喜。」
於是
大喜
去燙了個發。燙髮需要打理,大喜覺得麻煩,但前男友說:恩,好看。頻繁的化妝傷皮膚,但前男友說:還是化妝吧,我喜歡你化妝的樣子。為了討好前男友,大喜一直做著自己不喜歡的事情。她想起老媽常灌輸的那句話:做個討人喜歡的人,總比做個特立獨行的人好。
卻沒有認識到,做個討人喜歡的人,註定要多受委屈。
所以,當前男友對大喜揮揮手,就像揮走衣服上的灰塵那樣說「和你在一起我覺得又累又壓抑」時,大喜除了委屈,還覺得迷茫。
她覺得,這戀愛,好像談著談著,把自己也給弄丟了。
4
大喜問程千里:「
你喜歡我什麼啊?
」程千里一把抱住大喜:「
你哪裡我都喜歡啊。
」大喜有個男性朋友和程千里是一個公司的,男性朋友特喜歡大喜做的菜,經常求她做菜給自己吃。
一次偶然的機會,男性朋友端著大喜做的糖醋排骨去公司給幾個要好的同事試吃,程千里也在內。程千裡邊嚼邊說,誰娶了你那朋友,誰就有口福了啊。
後來當程千里得知做糖醋排骨的人就是大喜時,他心想,這女孩好像一顆珍珠,乍一看雖樸素,實則驚喜滿滿。
偉大的人有偉大的志向,渺小的人也有渺小的堅守。大喜的堅守之一,就是包里永遠裝著一副不鏽鋼筷子和湯匙。
一次兩人和程千里的朋友們去旅遊,出發前大家在一小吃店解決早餐,大家熟練地掰開一次性筷子,刮刮吹吹,然後開吃,而大喜默默從包里掏出一副不鏽鋼筷子。
感受到周圍異樣的目光,大喜尷尬地笑笑:額……從小到大的習慣,環保環保,嘿嘿。
程千里哈哈大笑,抓起大喜的手啵唧了一下。
「那我以後也這樣做。」
5
男人長得帥,大把異性追,程千里也不例外。
好友彭吉吉邊吧唧吧唧往嘴裡塞零食,邊給她傳授真理:這男人的心就像剛出生的小娃娃,陰晴不定,說變就變,得好好栓在你褲頭上才行。
在大喜之前,程千里談過兩任女友,據說長得都比大喜好看。但是程千里說,以前覺得樣貌重要,遇到你之後,覺得你最重要。
真會說話啊,大喜竟一時無法反駁,但每次看到那些有意無意撩程千里的女人,她都危機滿滿。
為了看住程千里,大喜開始一天24小時看著他,手機每天要檢查,衣服口袋要翻翻,女性好友要備註,可疑對象要查清,就連對方上個廁所,她都要把耳朵貼在門上。
程千里忍不住吐槽:「我拉屎的聲音你也不能錯過么?」
大喜:「不怕一萬隻怕萬一,沒準哪個女孩就喜歡在你拉屎的時候撩你呢。」
程千里翻白眼:「我有你一個就夠了,還撩什麼其他人?」
大喜:「男人的嘴,騙人的鬼。」
程千里沒眼看:「你們女人,就是看毒雞湯看太多!」
末了,程千里平息了下心中的怨氣,試圖和大喜講道理:「大喜,我覺得,你把太多注意力放到我身上了,你自己該有自己的社交。」
大喜聽了,徹底怒了:「你是不是嫌我煩?你嫌我,就直說!」
6
正如每一個在愛情里患得患失的女人,大喜怕程千里哪天突然就變心了,實在是怕。
愛一個人本就不易,掏了心,付了情,把整個人揉碎了,嵌入那人的身體。
經營一段感情更不易,大喜今年27,實在不想再花精力在一個別的什麼人身上了。
她開始怪自己的家庭,怪環繞自己而成長的環境,把自己變成那樣的人。
活得太為別人,太無私,太將就,忽略自己感受,變得不再是自己。別人也許因自己一時開心,卻轉眼就拋棄了,遺忘了,到頭來,自己成了別人世界裡一顆微不足道的塵埃,無名無姓。
是誰說過,付出就一定有回報。那只是理想狀態。
現實是,付出不一定有回報,要時刻記得給自己把血滿上。
大喜覺得程千里不夠愛自己,程千里覺得大喜太過關注自己而忘了愛自己,兩人互不理解的冷戰期間,大喜徹夜難眠的日子裡,開始將所有精力投放到工作中。
雖說大喜的職位只是售後客服,但公司每次搞營銷活動,員工們都可以提idea。又到一年一度的西方情人節,大喜將失眠的那些時間擠在一起,全部拿來思考活動方案。
結果活動前兩天,策劃經理一拍桌子,說,這誰想的,好有意思啊!把人叫來!
活動方案,最終敲定用大喜的,還獎勵了一筆獎金。辦公室掌聲四起,做前台的彭吉吉用手肘撞擊了下大喜的腰,說:「大喜,看不出來,有兩把刷子啊,今晚請我吃飯。」
大喜感覺熱血沸騰,好像有個冒火的光環圈在自己頭頂。
努力的感覺真好啊,被上司認可的感覺真棒啊,愛自己,真好啊!
就在這時,手機又響了起來。大喜掏出一看,這是今早第9次程千里給自己打來的電話。這貨,為了愛情連工作也不好好乾嗎?
哼,老娘很忙的,沒那麼多時間聽你道歉。這麼想著,大喜眼睛一閉,滑動了關機鍵。
7
「那你們情人節怎麼過的?最後和好了吧?」我問大喜。
大喜說:「事實上,情人節那天,我和別的男人一起吃飯了。」
「不過,純屬巧合。男同事的女友有事還在老家沒回來,我和程千里一直僵著沒和好,下班後我倆就去吃了個快餐。」大喜解釋道,「飯後同事送我回樓下,結果那貨見著我倆,興沖沖走過來了,手裡還抱著盒巧克力。」
「那貨大概誤會了什麼,一副盯著仇人的架勢看著我同事,還淘了個鑽戒出來,對我同事說:『你是她什麼人?我倆馬上就要結婚了的』。」
「天哪,你的程千里,有點可愛耶。」我忍不住哈哈大笑。
「現在啊,我是程太太啦。」大喜按捺不住開心地說,「現在,我不在塗深色口紅,也不再穿低領衣服了,他說,他喜歡我,並不是因為這些,也無需通過改變自己,來拴住別人。」
「他說,
他喜歡我,正因為我是我自己啊。
」寫在結尾:
今天是情人節,看完祝大家過個甜甜蜜蜜的情人節,如果你是單身,也不要忘了給檸檬加點糖喔。咱們明天見。最後,有什麼想找我聊可以加我微信shoummm002,我今天打算髮條朋友圈,內容如下
點「好看」,證明你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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