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花燈的由來
在正月十五晚上,街頭巷尾,紅燈高掛,有宮燈、獸頭燈、走馬燈、花卉燈、鳥禽燈等等,吸引著觀燈的群眾。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更多圖片據傳,鬧花燈的習俗始於西漢,興盛於隋唐。隋唐以後,歷代燈火之風盛行,並沿襲傳於後世。而正月十五,又是一年一度的鬧花燈放煙火的高潮。所以,也把元宵節稱為「燈節」。
元宵節賞燈的習俗始於漢朝。隋唐時發展成盛大的燈市。到宋元時期,京都燈市常常綿延數十里。燈會的時間,漢朝只限於正月十五一夜,唐玄宗延長到三夜,到明朝規定從正月初八一直持續到正月十七。唐朝燈會中出現了雜耍技藝,宋代開始有燈謎。明朝有增加了戲曲表演。
燈市所用的彩燈,也演繹出「橘燈」、「絹燈」、「五彩羊皮燈」、「無骨麥秸燈」、「走馬燈」、「孔明燈」等等。始於南宋的燈謎,生動活潑,饒有風趣。經過歷代發展創造,至今仍在使用的謎格有粉底格、鞦韆格、捲簾格、白頭格、徐妃格、求鳳格等一百餘種,大多有限定的格式和奇巧的要求,巧立名目,妙意橫生。
燈在台灣民間具有光明與添丁的涵義,點燃燈火有照亮前程之意,且台語燈與丁諧音代表生男孩,因此往昔元宵節婦女都會刻意在燈下遊走,希望「鑽燈腳生卵葩」(就是鑽到燈下遊走,好生男孩)。
元宵節看花燈的由來
關於元宵節賞花燈的由來,民間有一個說法,故事很有趣。
傳說在很久以前,凶禽猛獸很多,四處傷害人和牲畜,人們就組織起來去打它們,有一隻神鳥困為迷路而降落人間,卻意外的被不知情的獵人給射死了。天帝知道後十分震怒,立即傳旨,下令讓天兵於正月十五日到人間放火,把人間的人畜財產通通燒死。
天帝的女兒心地善良,不忍心看百姓無辜受難,就冒著生命的危險,偷偷駕著祥雲來到人間,把這個消息告訴了人們。眾人聽說了這個消息,有如頭上響了一個焦雷。嚇得不知如何是好,過了好久,才有個老人家想出個法子,他說:「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這三天,每戶人家都在家裡張燈結綵、點響爆竹、燃放煙火。這樣一來,天帝就會以為人們都被燒死了。」
大家聽了都點頭稱是,便分頭準備去了。到了正月十五這天晚上,天帝往下一看,發覺人間一片紅光,響聲震天,連續三個夜晚都是如此,以為是大火燃燒的火焰,以中大快。人們就這樣保住了自己的生命及財產。為了紀念這次成功,從此每到正月十五,家家戶戶都懸掛燈籠,放煙火來紀念這個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