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情感 > 「我不在乎你是帶著孩子的離婚女人,但是孩子得跟我姓」「好!」

「我不在乎你是帶著孩子的離婚女人,但是孩子得跟我姓」「好!」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擊上面「關注」,你就是我的人了。

昨天我們在一篇文章中提到過,女人在婚姻中,如果管不好自己落人話柄,那男人如果也是如此,兩個人就總是會矛盾重重,最後就是鬧離婚也是各執一詞,因為都有錯,一方很難要求另一方必須如何如何。

而如果女人能在婚姻中管理好自己不犯錯,那男人若是犯了錯,就永遠是男人的錯,你完全可以支配一切,錯的人就應該受到懲罰,沒錯的人就應該受到補償。這一點在離婚財產分割以及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上會起到很大的作用,沒錯的一方可以很有底氣地爭取最大的權益。

不過,如果是這種情況下離婚,有些事必須要協商清楚,不然離婚後有些事再和對方協商,對方有可能會耍賴。比較常見的問題就是孩子的撫養費問題,有些男人在離婚後會想方設法賴賬。

下面這個離婚女人就遇到了類似的問題,她因此在離婚後錯過了一段婚姻。


東林老師:

我想控訴一下我的前夫,我這輩子都不會原諒他,他不該連續兩次毀了我的婚姻。

他這種男人真的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表面上看起來是個好人,但實際上說他是個渣男也不過分。我很後悔當初看走眼了,不然如果不嫁給他,也就不會有接二連三糟心的事發生了。

當初我們是相親認識的,他說得很好聽,假裝是個好男人。那時的我因為沒有防備之心,做事不經過大腦,輕信了他的花言巧語,於是很快我們就結婚了。

他們家的婚姻觀念很傳統,結婚之後就想立馬要孩子,我覺得這也沒什麼,反正孩子早晚都得要,早點要,等孩子長大了,我們也能輕鬆一點。

其實,在我懷孕時,我們的婚姻就已經出現了問題。因為我心裡先入為主認為他是好男人,絲毫沒有起疑,以為一切都會順其自然地進行,一切都會原來越好。結果,在我生了孩子之後,發現了他出軌的證據,頓時把我原本以為的完美生活給粉碎了。

我是個眼裡揉不得沙子的人,超級反感男人背叛婚姻。起初我們一直吵架,我忍無可忍提出了離婚。但所有人都勸我不要離婚,勸我為孩子著想。當時的我,到後來妥協了,一說到孩子,我就沒有勇氣再提離婚了。

可轉念一想,如果他繼續出軌,我不離婚的話,不光我不會好過,孩子也不會好過。我提出要求,不離婚可以,但他必須回歸家庭。可悲的是,他根本沒有回歸家庭的意思。這樣一來,我就只能選擇離婚了。

當時鬧得很兇,最後甚至鬧到了起訴離婚的地步。不過這樣也不錯,孩子的撫養權我爭取到了,孩子的撫養費和教育費我也爭取到了,我覺得今後一個人帶著孩子,多努力一點,應該也不會過得太差。

剛離婚時,我一心調整自己,一心照顧孩子,是沒有再婚打算的。在我之前,也有類似的離婚案例,她們再婚都是隨便找個人嫁了,生活過得很不好,我不想那樣,我覺得與其隨便找個人再婚,還不如我自己帶著孩子生活。

不過,計劃趕不上變化,離婚兩年之後我遇到了一個沒結過婚的男人,我們慢慢就發展出了愛情。戀愛的時候倒是沒什麼問題,但是到後來談婚論嫁時,他說,「我不在乎你是帶著孩子的離婚女人,但是孩子得跟我姓!我希望你能理解我,畢竟我沒結過婚,是頭婚,孩子只有跟我姓了,我心裡才不會彆扭。

否則,如果孩子一直跟你前夫的姓,不光我心裡會彆扭,之後別人問孩子名字的時候,卻不是跟我的姓氏,我會無言以對。如果你覺得我這種要求是矯情的話,如果不改孩子的姓,那我們的事真的得從長計議。我爸媽還不知道我們的事,我不想貿然提起,我得把該準備好該確定的事確定了,才能更好地爭取他們的同意。」

我完全理解他的顧慮,我覺得他的要求很正常,當時我想都沒想就同意了給孩子改姓。我以為這件事會很順利,但事實證明,非但不順利,還讓我的婚姻打了水漂。

我去給孩子改姓的時候,人家告訴我,給孩子改姓需要徵求孩子生父的同意,不允許私自做主擅改孩子的姓氏。我沒辦法,去找前夫溝通,我覺得他就算再壞,應該也不會拒絕我這個要求。但事實跟我想的不一樣,他一開始不同意,後來說,「想讓我同意也行,但改了姓之後,我就不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和教育費了。」

我當時想了想,同意了他的這個要求。但是,空口無憑,我找他再簽協議的時候,他就總是拖,說自己太忙,說他肯定會跟我簽協議的,讓我不要急。結果這一拖就是大半年,這大半年裡,他沒有按期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我最後等不了了,去催他的時候告訴他,「我們還沒簽協議,這半年的撫養費我可以不要,但希望你儘快把這個事給落實了。」而他還是在拖,最後我忍無可忍找到他,他反悔了,說無論如何是不會同意孩子改姓的。

因為拖的時間太久,而且最後沒有結果,我的第二段婚姻泡湯了,那個男人說他不想等了,就跟我分手了。事已至此,我也沒辦法,既然再婚泡湯了,那一切還得按照從前的方式進行。

前夫不同意孩子改姓,但又一直不支付孩子撫養費的做法讓我忍無可忍,我讓他兌現未果,只好再次起訴。

我沒想到孩子的姓氏問題會成為我再婚的絆腳石,我真的很恨前夫,如果不是他,我不會連續兩次婚姻失敗,早知道當初離婚的時候就把改姓的問題加在協議中了。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這個讀者所遇到的再婚給孩子改姓的問題,因為婚姻法中有規定是需要父母雙方同意才行,所以她前夫不同意,確實沒辦法去執行。這個問題很多人在離婚時沒去注意,以至於最後遇到的問題跟這個讀者一樣,前夫要麼不同意,要麼拿孩子的撫養費做交易。

有些人可能會說沒必要給孩子改姓,我們不否認有人可以不在意這個問題,但大多數人的傳統觀念中都很難接受孩子不跟自己姓。其實,如果這個讀者當初離婚時把孩子的姓氏改成她的,那之後也就不會太難辦了。就像《家有兒女》當中,劉星跟劉梅的姓,夏雨夏雪跟夏東海的姓,這樣就挺好的。

但現實中往往沒有那麼簡單,當然也看你遇到了什麼人,並非所有人都會在孩子的姓氏問題上做文章。既然當初離婚時沒有處理好這個問題,那之後再婚時遇到了這個歷史遺留問題,那隻能商量著來,實在不行也沒辦法。

對於其他帶著孩子的離婚女人來說,上面這個讀者遇到的問題誰也無法保證你不會遇到,如果可以的話,在離婚時把這個可能會出現的問題給考慮到,離婚了讓孩子跟自己的姓是比較穩妥的辦法,因為你是孩子的生母,前夫沒資格說什麼,你之後再婚時對方也不會太糾結孩子跟你姓還是跟他姓。(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雯雯世界觀 的精彩文章:

在非洲最後的部落,女人不能拒絕任何要求,還沒人覺得有錯

TAG:雯雯世界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