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文化」的內涵
書法藝術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有其獨特的藝術魅力。書法藝術的創作過程也是一種抒情的過程,人們對書法作品的審美過程應該是一個綜合的、立體的過程,而不應滿足於表層的視覺感受,必須是一種包括文辭內容、文化含量的內在、深層文化信息的全面體驗過程。
書法之所以在中國的藝術和文化中獨領風騷、永葆青春,不在於它的表層藝術,而在於它內部蘊含著的深邃的文化。可以說,書法是一個文化的概念,而不是一個簡單的藝術概念。書法應該是藝術而不是技術,這無論從它的產生、發展,還是從它所承載的內涵來講,都是毋庸置疑的。書法與中國千百年來的傳統文化是不可分的,傳統文化與書法有著一種無法拆解的因緣,所以說書法因文化而具有了靈魂。
反過來,書法又以其形式美讓文化放射出光彩。可以說,只有當文化作為書法的內涵時,書法才能夠感人。如《祭侄文稿》,之所以被千古傳頌,不是簡單地因為顏真卿的筆墨技巧打動人心,更重要的是在於其背後的愛國精神、道德人品和文化含量。
一些人認為,與歷史上的輝煌相比,當代書壇可謂黯然失色。我認為存在的一個問題就是形式的豐富和內涵的退化。內涵就是文化含量。所謂退化,就是無論從展覽抑或大賽來看,書法反映出來的都是偏重於筆墨的效果,而淡化了傳統書法抒情達意的本質。
書法必須以國學為基礎,以傳統文化為基礎。我們搞書法,如果只是套用西方的概念,把書法納入一個學科,這就把書法推向一個單純的造型藝術範疇,如果一味地讓書法去接近抽象性,就會造成書法內涵的削減。
書法不是抽象藝術,抽象是對書法的誤讀。書法最主要的是文字的情感和文學的內涵,即所謂的「書以載道」。書法是具有豐富文學內涵的抽象化了的漢字書寫藝術,其表現形態在一些人眼裡是抽象的,但抽象並不能概括書法的全部特徵。古人對此有個概括,叫做「意象」。
現在欣賞書法,不應把書法的內容與形式分開。文辭的內容與書法的線條、形態、創意有著內在的聯繫,不能把書法與內容割裂開來而作為一種「純書法」的審美。也就是說,撇開文辭內容,書法作品在視覺上的審美有其獨立性,我們所感知的是一種「包含了內容」的形式。
一些書法家試圖擯棄文辭,在作品中有意對漢字結構作增減、重組、切割,目的就是為了證明「帶漢字意味」的線條組合本身的審美價值,但這不算完整意義上的「書法」,只要還是搞「書法」,而不是其他什麼藝術,就不能徹底擯棄漢字。
能把字寫好是技術,能把「情」寫出來才是藝術,因此,書法要把文化當主體,不能把簡單的筆墨當主體。古人說書法是「小道」,指的就是技法方面。書法同時也是「大道」,因為它表現的是中國的文化、中國的哲學、中國的倫理價值以及中國人的人生態度等。
「小道」可以悅人耳目,「大道」可以震撼心靈。古人說:「非志士高人,不得言其妙。」這句話說得特別有道理。書法是有生命的,不是僵死的,每一個字都是一個生命單位,書法是文人向社會發出的生命信號。由此看來,書法既是「淺學」又是「顯學」,既是「簡學」又是「難學」。書法既通俗又高尚。就是說,書法既平易近人,又高深莫測。
這是為什麼呢?因為認識漢字的人都會對書法有不同的興趣,而且對書法也會有不同層次的理解,所以它有廣泛的文化基礎;但是並不是識字的人都能講出它的深刻內涵和深奧的審美意趣。
藝術來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比如小說、劇本、繪畫等,都能找到生活中真實的影子。而書法作為中國傳統藝術,其「影子」在哪裡?畫家的繪畫作品是對自然界的反映,如其所繪人物、花鳥、山水等,都是對自然界中物象的形象描述,是憑藉自己的生活經驗對物象進行的反映。
而我們每個人都有這種生活經驗,都可以去解釋它。書法則不同,它沒有自然界和社會生活的參照物。對於一般人來說,認識和理解書法有一道坎,這道坎是什麼呢?就是文化。如果你不具備一定的文化素養,你就不能理解和認識書法,也不會成為書法家。
中國書法正行進在一個蛻變的道路上,正在完成它的時代轉身—從歷史的「工具」向當代的「審美」轉型,由文學表達的「手段」向藝術表現的「目的」轉變。從時代的發展和歷史的趨勢看,書法的思想觀念表達正在悄然讓位於審美功能。令人欣慰的是,書壇上仍有一批有志於書法傳承的耕耘者。
我們不能因盲目自卑而止步不前,也不能因盲目自大而陷入保守,只有讓書法超越現實的功利,真正深入傳統,方能幻化出大師和經典。我們有理由相信和期盼—書法的明天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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