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玄義 |(144)悉檀料簡,明妙不妙
悉檀料簡,明妙不妙(144)
七、悉檀料簡者。
問:十種三法及餘一切皆是三軌者,唯應三軌,何意異說?
答:眾生機宜不同,應隨機設逗,悉檀方便引接耳。
隨俗故異,稱便宜故異,逐對治故異,令人入道故異。
朝三暮四,撫眾狙而皆悅,苦塗水洗,養嬰兒以適時。
善巧赴機,故方圓任物,譬千車而同轍,豈守一而疑諸?
今通用四悉檀,歷十法,論妙不妙。
具說三軌,共成大乘。大乘之中,備有三法及一切法,不相混亂,即是世界悉檀。資成資發智慧,以生善故,是為人悉檀。觀照破惑,諸惡滅故,是對治悉檀。真性實理,為第一義悉檀。一段眾生,宜以大乘名說,得四利益也。
備說三德為大涅槃,雖三點上下而無縱、表裡而無橫,一不相混,三不相離,即世界悉檀。善利殃釁不幹,故得挺然累表,是故解脫即為人悉檀。般若如金剛,隨所擬皆碎,即是對治悉檀。法身即第一義也。一段眾生,聞三德名,即獲四利矣!舉初、舉後、中間例然。
次、明妙不妙。《論》云:「三悉檀是世諦,心所行處,可破可壞。第一義悉檀,是心不行處,諸佛聖人心所得法,不可破壞,即是真諦。」
若然者,比四悉檀為二諦所攝,更有中道,復云何攝?若不攝中,但是藏、通之意,此悉檀為麁。
今言俗有真無,是隔異法,便是三悉檀心所行處,可破可壞。中道第一義,非有、非無,有無不二,則無隔異,無異即真諦。
前三悉檀所通,止至化城,化城非實,故可破可壞,可壞為麁。今中道無異,又通至寶所,無能過、無能滅,故不可壞,稱之為妙。
若余經說中道第一義悉檀,與此經不殊。但余經帶阿羅漢所得,為第一義悉檀,故不稱妙。此經正直舍方便,但有圓實四悉檀,是故為妙。
若不決三悉檀入第一義,是復為麁;若決一一悉檀,皆有第一義者,是則為妙。
五品弟子,假名四悉檀。六根凈,相似四悉檀。初住至等覺,分真四悉檀。妙覺,究竟四悉檀,是故稱妙。
此五番明妙,從因至果,以辨自行妙,半如意珠竟。
文章 | 智者大師
圖片 | 玉泉禪寺數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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