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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我爸是李剛」之後,邯鄲再現「我爸是廠長」,結局一樣凄涼

隨著時代進步,人們生活質量發生顯著變化,出門豪車代步屢見不鮮,有錢開豪車是自由,但酒後駕車撞人卻要受到法律制裁,事後以勢壓人情況更加惡劣,2010年「我爸是李剛」之間轟動全國,河北大學李啟銘喝酒以後,在校園開著豪車飆車接女友,結果將兩名女學生撞飛,經搶救無效身亡。這一事件過去不到十年,邯鄲再次出現「我爸是廠長」事件,這次又是怎麼回事呢?

就在前幾天,除夕過去沒有幾天,邯鄲出現一場酒後駕車事故,交警大隊將肇事者查處以後,公安民警開始經行取證,在這個過程中,這位酒駕者非常不配合,不僅對民警語言粗魯,還敢廝打民警,並且作出威脅,態度極其惡劣,被公安機關以妨礙公務和危險駕駛罪逮捕,後來在進行抽血化驗的時候,這位肇事者態度非常囂張,大喊著「我爸是廠長」之類威脅的話。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2月9日邯鄲大名縣,酒駕者譚某開著沒有拍照的轎車,在公路上逆行,和一輛正常行使的轎車相撞,幸好只有車輛損壞沒有人員傷亡,但事情性質卻很惡劣,值班交警和民警接到舉報以後,快速趕到車禍事發現場,發現譚某渾身酒氣熏天,明顯屬於醉酒駕駛,警擦在例行公務調查時,譚某不僅出言不遜,還對民警動手動腳。

後來譚某被送往當地人民醫院檢測酒精,在醫院中突然大發雷霆,不僅拒絕配合工作,還大鬧醫院的檢驗科,並且口中喊著「我家是開酒廠的,我爸是廠長,誰敢動我,我就弄誰」,言語之間堅持無法無天,和當初的「我爸是李剛」情形十分相似,都仗著家裡有權或者有錢,不把法律放在心上,卻不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爸是李剛還是廠長,只要犯法都會遭到法律制裁。

經過醫院檢測以後,發現譚某血液酒精含量嚴重超標,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加上他在過程中對執法民警動手,還經行人生安全威脅,因此又被加上一條妨礙執行公務罪,最終兩罪並罰,被執法機構依法逮捕,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沒有任何僥倖。

譚某「我爸是廠長」事件,雖然沒有李啟銘「我爸是李剛」事件造成的後果眼中,但兩人的性格卻很像,都仗著自己父親的權勢無法無天,理應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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