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協同推進考試內容與形式改革
■名家專欄 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①
協同推進考試內容與形式改革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更多圖片辛濤
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副主任,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基礎教育質量監測協同創新中心常務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第十屆國家督學、中國教育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教育部考試中心學術委員等;2018年入選第三批國家「萬人計劃」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
編者按: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指出,要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從根本上解決教育評價指揮棒問題。在基礎教育領域,如何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本刊特開闢專欄,邀請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副主任辛濤對此進行論述。
在基礎教育領域,中高考在整個教育評價中的地位和作用可謂是重中之重。近些年來,教育領域在中高考考試改革上取得了許多成績,同時,也應該看到,基礎教育領域「唯分數、唯升學」的沉痾痼疾仍然存在,中高考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任務依然艱巨。
就中高考考試改革本身而言,它包含考試形式改革和考試內容改革。過去幾年,基於實際考慮,這一改革的側重點放在考試形式和設計上。然而,隨著這一改革的深入,考試內容改革也需協同推進。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中高考制度,較好地發揮了升學和人才選拔的作用。無論社會爭論如何,我們應看到,它依舊是當前比較公平的考試招生形式,也是最經濟合理和具有可行性的方案。就單純討論中高考在升學和選拔方面的價值和意義來講,目前以及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它是一個維護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促進社會階層流動,改變學生命運的重要社會調節器。
在社會風氣和教育發展還沒有達到一定水平的當前,貿然進行過於複雜和跨越式的考試形式改革,容易導致很大風險。因此,我們在穩步推進中高考的考試形式和方式改革的過程中,必須逐漸將考試形式的改革和考試內容的改革協調發展,統一推進。
「應試教育」背離教育規律,主要體現在以考定教、教考合一。在我國,指導教育教學最根本的綱領是課程標準,然而在課程標準之外,還存在著考試大綱,它規定了在特定升學條件下考試與評價的內容與方式,但這種大綱不能用來指導教學。反觀教育實際情況,高考在教育體制中處於核心地位,高考成績的高低對考生個體、教師、家庭、學校乃至社會都存在巨大影響。教師往往根據考試大綱所公布的考點範圍進行教學,反覆講授高考必考內容,輔助講授選考內容,對於考試大綱中不涉及的其他教材內容則不進行講授。這就會沖淡課程標準對教學的指導作用,擾亂正常教學秩序。這種只鑽研或者多學考試內容、忽略或者少學其他內容的做法,使學生對本學科知識的涉獵廣度和深度受到局限,不利於其構建學科體系,培養學科思維。同時,在應試壓力下對學生統一的學科訓練,很難激發其對學科的濃厚興趣,也無法讓其真正認識到學科價值。這對學生髮展學科核心素養、激發好奇心和創造力是不利的。
因此,在當前的形勢下,應儘快糾正「應試教育」給教育帶來的不良影響。
首先,要穩步推進中高考考試形式的改革。我們應看到當前中高考制度在維護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方面的重要作用,但也有不完善之處。因此,對於考試形式的改革,必須要在社會輿論風氣、教育教學發展、教育測量技術三個方面下功夫,穩步推進,成熟一項,推進一項,不能操之過急。否則,不僅起不到對教育教學良性的導向作用,還可能損害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
其次,要處理好課程標準和考試大綱的關係。考試大綱和課程標準要相向而行,不能背道而馳。考試的內容和方式應該體現課程標準,特別是新課程標準所倡導的學生核心素養和能力。能夠反映這些內容的考試大綱,才是與課程標準相向而行的,可以更好地推進新課程標準所提倡的教學理念進課堂。只有考試內容和課程內容有機結合在一起,才能從真正意義上起到考試評價促進教育教學的作用,消除單純「為考而教」的教育亂象。
再其次,要深化以能力和素養為核心的考試內容改革。考試內容是引領教育教學最核心的指揮棒,考試內容改革是引導基礎教育轉向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途徑。中高考命題改革提出由「知識立意」變為「能力立意」,不過分強調對知識點的覆蓋率,而是注重考查思維、能力和素養。中高考在考試內容上,應注重對學生能力的考查。這些考查題目不是依靠知識記憶就能正確作答的,不是依靠「填鴨式」教學就能培養出來的,它對於「題海戰術」等違背教育規律的複習備考方式是有強大的抑制作用的。唯有如此,考試內容的改革才會走上一條正確的道路。辛濤
《中國教育報》2019年02月20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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