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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顆人頭四塊銀元,晚清最後一位劊子手砍了300顆,結果悲劇了

劊子手,是古代對從事直接處決犯人這類人的一種稱呼。通俗來說,古代的劊子手就是專門從事砍頭的人。古代迷信盛行,因此敢於從事這種職業的人寥寥無幾。甚至有這樣一種說法,說是古代劊子手絕大多數都是相貌醜陋、形象差勁的人。

由於雙手沾滿了太多的鮮血,以至於劊子手絕大多數都是孤獨終身,不可能有子嗣。之所以有人願意冒著如此風險來從事劊子手這一職業,最主要的原因都是從事劊子手工資高。

古代劊子手砍掉一個人的頭顱給多少錢,我們難以得知,但晚清劊子手殺一個人能得到4塊銀元。這個收入在當時是絕對的高工資,要知道當時普通人一個月賺到半塊銀元都是一個問題。比如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莫言在《檀香刑》介紹的老劊子手趙老甲,他金盆洗手後,一躍成為了家鄉的首富。

但是,劊子手的工資也不是隨時隨地都能賺到。古代對死囚的斬首,往往只會在秋季進行,只有遇到「斬立決」才會馬上被處決。人們印象中,劊子手一刀下去砍掉犯人首級,簡單無比,其實不然。

劊子手是要拜師的,師父會告訴砍頭的訣竅,以及撈錢的方式。拜師目的之一 就是索賄賂,同樣一個人,劊子手可以讓你一瞬間死掉,也可以一刀下去慢慢把腦袋割下來,一切都掌握在劊子手手中。

因此,有條件的死囚親人,都會通過賄賂劊子手,給犯人一個速死。資料顯示,1914年北洋政府頒布《懲治盜匪法》,裡面規定「死刑需用槍擊斃」。此後,死刑使用槍斃成為了處決犯人的主要方式。

鄧海山被視為清朝最後一位劊子手,他當時供職於湖南長沙縣公署。有這樣一篇報道,說的是「歷年以來,經(鄧海山)之手斬殺之盜犯,不下二三百名。」每次斬掉一名犯人後,鄧海山都能領到至少四塊銀元。

每當領到工資後,鄧海山都和公署警備隊隊員一起喝酒吃肉,用自己的高薪水養了一群狐朋狗友。然而,當鄧海山請求加入善堂(一種慈善機構),卻沒人支持他,理由是「殺人數百,無入善之資格。」

事實上,鄧海山早就應該收手,他的師父曾告訴他,「殺人九十九,到時要收手」,可惜鄧海山沒能聽進去。據說,鄧海山最終至少砍了300名犯人的首級。雙手沾滿了太多的鮮血,又無法加入善堂,最終落了個悲慘下場,無兒無女孤獨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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