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遊戲 > 細數諸葛亮的黑歷史

細數諸葛亮的黑歷史

眾所周知,諸葛亮是我國歷史上著名人物,其一生為了蜀漢朝廷盡心儘力、勤勤懇懇,直到他去世才停止,這一舉動也感動了無數後世文人墨客。不過人總是難以成為完美之人,諸葛亮雖然在小說中被塑造的如同是天神一般的存在,但實際上,真實的諸葛亮不是天神,他也是普普通通會犯錯誤的人,他只是無法掙脫時代的局限性,也有很多缺點和黑歷史,下面我們就來盤點一下。

細數諸葛亮的黑歷史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更多圖片

1、主張殺劉封

細數諸葛亮的黑歷史

看過三國歷史的人都知道,劉備在還沒有子嗣的情況下收養了一個兒子,他就是劉備的義子劉封。劉封一生為劉備征戰無數,但僅僅因為嫡子劉禪出生後,劉封可能會威脅到劉禪的地位,就被諸葛亮諫言殺死了,斬殺的理由是沒有及時救援關羽。

但實際上,上庸的主將是孟達,劉封不過是副軍將軍,在孟達明確反對的前提下,劉封是無法調動軍隊的,何況當時上庸一帶剛剛佔領,劉封很難抽出有限的兵力去救援兵敗的關羽,這的確是事實。而在孟達反叛後,劉封依然堅守城池與孟達交戰,不接受勸降,直至兵敗後自行返回成都。這一切都表明,劉封對於蜀漢對於劉備始終是忠心耿耿的,他的罪名遠遠達不到被處死這麼嚴重的程度。同時,對於原本人才就不多的蜀漢來說,劉封作為逐漸成長起來的年輕將領,是蜀漢未來的希望。只是可惜的是,諸葛亮覺得到劉封過於剛強,若是劉備仙逝之後,蜀漢劉禪繼位,恐怕難以控制劉封,所以勸劉備為劉禪鋪路,將劉封除掉,以免將來成為劉禪的絆腳石。在劉封被賜死之後,劉備突然回過神來,念及當初的父子情分當即大哭流涕,可是終是無力回天,為時已晚矣。

2、縱容法正

細數諸葛亮的黑歷史

法正是從劉璋陣營投靠到劉備陣營中的,能力強,但缺點是心胸狹隘,極具報復心,據《三國志》記載,法正在做了蜀郡太守後,越發的斤斤計較,對於別人的很小的恩情和私怨,都必定給予回報或是報復,因此害人無數。按說這種挾私報復行為,對於一向主張法紀嚴明的諸葛亮來說,是決不能容忍的,但諸葛亮在得到法正亂紀的行為後,居然說了句「以前主公你被困在荊州之時,在北邊有曹操虎視眈眈,在東邊又有孫權蠢蠢欲動,不過還好有法正的輔佐,這才能得到如今的自在安寧,所以法正算是大功臣了。所以如今怎麼能制止他限制他的自由呢?」這句話的意思是在說,法正對蜀漢有功,不應該禁止他發泄的行為。

3、刻薄百姓

細數諸葛亮的黑歷史

諸葛亮一生都致力於北伐,恢復漢室,平定中原,直至病死在前線,這的確反映諸葛亮是一位賢臣、能臣、忠臣,但另一方面,戰爭的最大受害者卻是蜀漢的百姓。原本是天府之國的四川地區,在諸葛亮主政期間,蜀漢連年征戰,導致蜀漢國內百姓深受其戰亂的剝削,土地更是因為壯士服兵役而荒廢了。就連《三國志》都評價說:「諸葛亮輔助執政期間,刑法條令太過嚴峻,施法有太過急率,而且連年征戰太過剝削老百姓了,因此無論是坦坦蕩蕩的君子或是遮遮掩掩的小人,都對他心懷怨氣。」當然,這個算不上是諸葛亮的黑歷史,畢竟諸葛亮是三國時期人物,他的思想境界超脫不了那個時代,在效忠主上的理念下,忠於皇帝、為劉姓江山打拚才是正確觀念,至於百姓是否疾苦,並不是當時的評價標準。

4、南征的失敗

5、

細數諸葛亮的黑歷史

在七次擒拿孟獲時,讓諸葛亮「攻心為上攻城為下」的策略發揮的淋漓盡致,但歷史上真實的諸葛亮南征,主要目的是為了獲得南中地區錢糧兵員。南征的成功,不僅讓蜀漢獲得了更多的糧草軍械,也獲得了無當飛軍等能征善戰的少數民族兵員,但結果卻是讓南中地區的民生更加凋敝,最終激起了更多的反抗。就在諸葛亮南徵結束後,南征時任命的官吏全部都起兵造反,殺害當時鎮守南中的守衛和將士們。自從丞相諸葛亮討越平定嶲郡、高定之後,蠻夷們都開始起兵造反。所以,當蜀漢滅亡之際,劉禪打算逃亡南中的時候,譙周一語道破「丞相諸葛亮南征能夠勝利是因為兵力強大,蠻夷被逼的山窮水盡,最終為了保住性命不不得不投降,歸順我蜀漢朝廷。後來又因為要給我蜀漢大軍供給糧草、兵馬,南方蠻夷無一不對蜀漢心懷怨氣,都說丞相是禍國殃民之人啊。」這雖然是譙周為投降造勢,但也從側面反映出,南中這個地方的確對蜀漢沒有多大好感。

細數諸葛亮的黑歷史

最後,以上所謂的黑歷史都是用今天的評價標準來說的,但放在古代,諸葛亮的行為卻是一位忠臣賢臣所應該做的,所以我們不能用今天的時代標準和眼光來責備一位古人,畢竟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使命和任務,而這些在時代里閃耀的人最終是有著推動歷史和文明進步的使命以及任務,這其中的重要性不是我們所能夠評價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在看歷史時要拾取好的一面,免摒棄壞的一面的緣由,所以也只有以一個鑒賞者的眼光去看史書,明其瑕疵,知其華美,才可以真正的成為一個與古人交流的人。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TA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