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燒到43度可以殺死癌細胞嗎?可以,但同時人也活不久了
有人將癌症形容成愛情,因為其來得太快就像龍捲風。不同的是,前者是美妙,後者是噩耗。
世人都說人心難以猜透,小圈卻認為,人自己本身就難以猜透,因為你不知道體內健健康康的細胞怎麼說癌變就癌變。一旦癌變,來勢洶洶,變著法的吸取人體的營養,不將人置於死地決不罷休,最後再弄死自己。
這樣看來癌症其實就是人體的一場有預謀的慘烈自殺。
既然說癌細胞起源於人體正常細胞變異,那也就說癌細胞在癌變前還是正常的細胞,儘管癌變後不斷強大,但他還保留這正常細胞的弱點,通過這個弱點,我們可以治癒癌症嗎?
高溫度是癌細胞「命門」?
正常人體溫為36℃至37℃,人體超過37℃屬於發熱。
無論是人體正常細胞還是已經癌變的細胞都不耐熱,這些細胞不是死,就是停止生長。
既然,癌細胞同樣不耐熱,那為什麼不使人體不斷發熱來消滅癌細胞呢?
發熱可以治療癌症?
關於癌細胞的這個特性,有人開了個腦洞:如果人體溫度超過43℃就可以把癌細胞給殺滅,是不是人類只要發燒到43攝氏度就可以擺脫癌細胞了?
當人體體溫達到43℃,會發什麼事?
且不說,人體本身有一個保護機制,這個機制使得人體發燒到43攝氏度是幾乎於沒有的事情,但假設有,燒到最後,消失的可能不止癌細胞,還有人本身...
原因可能不限於以下2種:
1、儘管人類大腦已經高度發達,但依然有這不能耐受高溫度的致命弱點。
高溫度指的41℃,41℃是一個臨界點,若體溫超過41℃都有極大的可能引起腦細胞的變性,大腦的體溫調節中樞會功能受限,大腦受損,會出現智力障礙,呼吸不規則。
這也是我們無論在文學作品還是現實生活中,都會遇到一句話--「這孩子小時候發高燒,燒傷了腦子...」的原因;
2、再者,人體內部持續的高溫,會是酶相繼失去活性,最後導致腦細胞大批量的死去,如果降溫不及時,大批量的腦細胞死亡,即使燒退了,也會留下嚴重的後遺症,例如腦癱等。
所以用人體溫度來消滅癌細胞是很不科學的行為。不止發生的概率很低,儘管可以殺死癌細胞,但是人也會死亡,沒有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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