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嗎?會判刑坐牢那種!
本文作者丨易安姑娘
「因為我救了一個人,把自己害了把家人害了。」
昨天,一則微博熱搜,看了讓人氣不打一出來。
圖/頭條新聞
2018年12月26日,在家陪老婆待產的趙宇,聽到樓下有人呼叫
「救命強姦」
,便跑去搶救被毒打的女子,過程中他踹了施暴男子一腳,才得以掙脫糾纏。
沒想到兩天後,趙宇卻被警察以
涉嫌「故意傷害」
,關進福州市看守所
14天
。
原來,施暴男出院後,
起訴了趙宇,
檢查結果為內臟損傷(二級傷殘)
。
如果檢察院判定趙宇是故意傷害罪,
他將在監獄度過3-7年,還要賠償20萬到60萬元。
可當記者連線施暴男採訪時,男子竟然在打麻將!
二級傷殘評判標準是什麼?
(1)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3)不能工作;
(4)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圖/福建新聞
從事發到新聞報道,一個多月的時間,二級傷殘的人竟能恢復如此之快?
非法入侵,故意傷害,還有可能強姦未遂的人,現在還在可以打麻將,這般逍遙自在?
而見義勇為的趙宇,卻可能要為自己的
「善意之舉」
付出
「沉痛代價」
。
儘管受害女生,在躲回老家前專門給趙宇拍攝,證明他見義勇為的感謝視頻。
但律師表示:
「制止犯罪行為要把握好度,
點到為止
即可。否則,很有可能把見義勇為,轉化為
防衛過當
。」
圖/福建新聞
趙宇是因為手指被拽著,才不得不反抗攻擊。
誰能保證在危險的關頭,貼心關照對方:
我要踹你啦,小心傷到內臟哦~
救人於危難的「誤傷」要賠償,那趙宇被關14天和他妻子一個人生產的日子誰來賠?
為什麼要讓見義勇為者,縮手縮腳掌握好度?
為什麼不能讓犯罪分子,縮手縮腳不敢犯罪?
當見義勇為的成本變高,讓平凡英雄心寒是世道變壞的開始。
無獨有偶,東莞保安梁華怎麼也沒想到,一次見義勇為,把自己搞得家破人亡。
圖/頭條新聞
2009年3月26日,梁華在一家網吧做保安時,見義勇為抓了3名竊賊。
兩個月後,被抓的3名竊賊從監獄放出來了,報復性地將梁華女兒綁走。
梁華年僅15歲的女兒梁芳(化名),在被綁走的四天里遭受
毆打、輪姦
的折磨。
右耳廓被割去一塊,耳朵被灌進臭蟲。有蟲子爬不進去,這些賊還找來螺絲刀往裡面推。
虎口脫險的梁芳無法承受打擊,離家出走至今未歸。
2010年,16歲的梁芳從家裡的洞爬出離家
綁架、毆打、毀容、強姦未成年人,3名竊賊毀了一個女孩的一生,
卻
僅判12年
。
當新浪記者問到:
「
如果再回到六年前,面對那幾個小偷,你還會抓賊嗎?
」梁華沉默了好久,吐出四個字:
「很難說吧。」
見義勇為需要勇氣,可趙宇、梁華卻冒著有生命危險的可能伸張正義。
如果見義勇為之人,非但不能得到褒獎,還可能會有牢獄之災,付出家破人亡的沉重代價,不要怪世人變得冷漠。
如果不能保護見義勇為者,就不要鼓勵見義勇為。
惡人沒有受到嚴懲,平凡英雄氣得肝疼。
公序再難扶起,正義一派塗地。
趙宇事件發生後,有段話廣為流傳:
「我欽佩這樣一類人:有立場,不怯懦,不欺軟怕硬。他們有很多缺點,不是大英雄,默默無聞,但在日常生活的某些場景某些關鍵時刻卻能挺身而出。
這樣一類人,當他們作為一個群體越來越壯大時,整個社會才能給人以希望和信心。」
是啊,社會需要正義維護。
那正義之士的公正,又有誰來捍衛?
曾經有段時間,見義勇為反被誣陷的事件頻發,人們不敢扶摔地老人。
北大副校長在講座上對校友們,關於救助倒地老人的霸氣承諾,爆紅網路:
「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訛你,北大法律系給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敗訴了,北大替你賠償!」
圖/董藩微博
北師大教授董藩,轉發了北大校長的講座發言,該微博迅速被網友轉發,並衍生出了許多的各地不同版本,為扶跌倒老人的善行保駕護航。
這才是正義該有的樣子。
惡人不會因為你的看客身份而從良,更不會因為你的看客身份而放棄侵犯你的任何機會。
每一個沉默的看客,都可能成為惡人們的目標。
生死存亡之際,趙宇們不顧個人安危,亮出正義的劍。
危難窘迫關頭,趙宇們的勇敢正義,需我們保駕護航!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了,見義勇為者在施救過程中的非故意行為所造成的損害,豁免其民事責任。
趙宇事件在網上發酵後,福州公安於今天上午回應:
「
正在調查,
「暫」
不予逮捕。
」最新調查視頻中,受害女子稱,施暴男曾稱要
「搞死她們」
。
受害人接受澎湃新聞採訪
但一個趙宇不好欺負,何況一群趙宇們正在崛起。
勇敢和正義是劈開黑暗的劍,一步步趨向光明。
善良和熱血是互相傳遞的暖,一點點改變周遭。
若好人總背黑鍋,誰還願意伸出援助之手?
今天,我們為善良和正義捍衛。
你的每一個轉發,都是對正義的支持!
見義勇為者不可欺,作惡者別逞能。
民心向背,不容
糊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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