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主義與藝術評價:普通人可以做到準確的評價藝術作品嗎?
有人問我,如何判斷一幅書法作品的好壞優劣?
實際上,「好壞優劣」是一個非常模糊的概念。如果我們說賞析一幅書法作品要從多個方面進行的話,那麼同樣,一幅書法作品的好壞優劣就不能是一概而論的,就不能是進行了簡單判別就可以區分清楚的。
或者說,我們在這裡想提出一個尖銳的問題,普通人真的可以做到準確的評價藝術作品的好壞么?
以我們熟知的展覽書法為例。當今書壇,各種展覽體競相問世,在衝擊人們眼球的同時,也為操持著傳統書法審美範式的書法欣賞、愛好者們提出了一個難題:
如何界定他們?如何欣賞他們?
顯然,如果我們簡單的用一種籠統地「好壞二分法」將這一類書法完全歸結於「好」以及完全歸結於「壞」都是不恰當的,也是不合適的。
這樣簡單粗暴的定性,既是對中國書法未來可能發展空間的一種限制和束縛,即在一定程度上僵化書法創新的機制,同時也是對中國書法傳統話語權的一次挑戰和顛覆。
所以,從傳統書法欣賞的審美範式而言,展覽體的確存在諸多問題,但是它在拓展中國書法審美空間、表現方式以及傳達藝術理念上,實際上發揮了不小的作用。
因此,展覽體這種看起來「人人盡可誅之」的書法樣式同樣也存在著可以供我們今天的人們去讚賞、欣賞的一方面,更何況普通書法的好壞評價呢?
這其實就是書法作品評價的複雜性。
然而,對於一位普通的書法愛好者來說,實際情況其實並沒有那麼複雜,甚至更為簡單。
這些事情就好像我們要決定和判斷一個物品的使用價值一樣簡單。當我們覺得無論是現在還是未來,我們都不需要這個物品的時候,那麼這個時候這件物品就是無用的,當我們覺得這個物品對我們來說還是必需品的時候,它就是有用的。
因此,對於藝術品的評價,普通人,尤其是操持著傳統審美範式以及實用主義態度的中國人而言,是不是有用是更為關鍵的問題。當藝術作品從某一方面迎合了我們的需要和價值理念的時候,我們自然傾向於去認可它,看到它好的一面,當藝術作品違背我們價值取向以及自身需要的時候,自然對其持貶低態度。
這一點體現最為鮮明的例子就是中國書法特有的評價標準。宋代蘇軾作為一代書法大家,本身對王羲之的書法推崇備至,然而當被問及天下可以稱得上「四絕」的藝術家時,在所有書法家中,蘇軾選擇了顏真卿。而宋代正是顏真卿書法大大的被弘揚、頌揚的一代。顏真卿的書法自然有他過人之處,但是更為後世所推崇的,還是他的品格、氣節以及道德觀念。由此,對於他的書法作品也就愛屋及烏了。
這樣一種評價的錯位,顯示了傳統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中包括的文化、社會影響力。本來應該是存粹的藝術考量,卻加入了更為複雜的道德和價值觀體系,因此就會出現完全不一樣的結果。而之所以宋代人喜歡顏真卿、追捧顏真卿,與當時社會政治和儒家士大夫在追求藝術和傳統道德責任之間的平衡需求上有密切的關聯。
對於普通人來說,書法評價的判斷標準更是如此。現代社會,書法作品越來越淪為一種裝飾的藝術,裝飾品整體的風格是否契合買主身份地位和脾氣性格是絕對要考量的實用性需求,至於其藝術水平的高低則無關宏旨。
換言之,水平高低的判斷如若以一人好惡來取捨、判斷,則毫無參考價值,個人只會著眼於個人利益和個人訴求。
比如西方美術史上著名的繪畫大師倫勃朗,那幅著名的,既讓他名垂藝術史,同時也讓他身敗名裂的著名畫作——《夜巡》就很生動地展現了藝術作品價值判斷的個人特質:狹隘性和實用功利性。
顯然,這幅創作於1642的畫作並沒有完全討得僱主的歡心,甚至惹惱了僱主,隨後倫勃朗一落千丈,生活陷入困境。但也恰恰是這幅畫作,在他死後,為他贏得了最多的讚譽。
對於當時花錢請他來畫畫的僱主而言,這並不是他們想要的效果,畫面雖然生動、活潑、真實,但是僱主們只會考慮他們個人狹隘的藝術審美需求,而不會上升到藝術的高度。
所以,單個人、單個群體、甚至一個時代,往往會局限於他們所局限的東西,不能看到藝術作品存在的先知性、超前性。如果每個人、每個時代都有準確判別藝術高低的能力,梵高大概也不會一生窮困潦倒了、印象派早就在誕生之初就會受到人們的追捧和承認了。
基於此,我們認為,普通人是無法做到完全準確的評價藝術作品的,甚至連相對準確的判斷也做不到。與普通人生活在同一時期的專家學者也並不能完全擺脫他們「世俗」的眼光,甚至任何一個藝術批評家都不能做到完全擺脫「世俗」的羈絆。有時候藝術價值和藝術創作的評判,需要時間,更需要耐心和包容。
如果我們用一種更多元,更開放的心態去看待藝術而不是簡單的以好壞評價的時候,我們就更能盡情享受藝術帶來的美感了。
※學了這麼多年書法,為啥還是寫得這麼丑?可能跟這兩種筆法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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